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因祸得福,患得患失 >> 偏爱鬼灵精作者:季洁 | 收藏本站
偏爱鬼灵精 第一章 作者:季洁
    这一切绝对是黑色星期五惹的祸。

    一大早江沛晴便因为睡过头,而注定面临上班迟到的命运。

    忙了一整天后,当她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出捷运站时,突然发现自己被跟踪!

    江沛晴心头警铃大响,想起近日来新闻频频报导的劫财、劫色事件,她便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

    可尾随在身后的人也跟着加快脚步。

    江沛晴蹙起眉,思绪疯狂转动,脚下几乎是小跑步了,偏偏体力不听使唤,才跑了几步,她便气喘如牛、几乎没办法走动。

    天知道,她在学校的体育成绩总是低空飞过,再加上十岁那年出车祸留下的后遗症,她根本跑不快。

    呜……怎么那么倒楣啊!

    明天报纸头条会不会登着斗大的字──妙龄女子遭暴徒劫财、劫色!

    啊!不可以、不可以!江沛晴愈想愈毛,过度急遽的喘息,让她的肺叶几乎承受快不住。

    眼前有一家商店,但她还来不及躲进去,整个人便直接撞到正从球鞋店走出来的男人身上。

    「痛!」江沛晴揉揉发疼的额头,怀疑自己是不是撞上一堵墙。「老天,你的身体是不是灌了水泥啊?」她低头嘟囔的说。

    吃痛的江沛晴正想跟男子道歉,却瞥见身后紧追不舍的人跟了上来。

    不会吧,这色狼也未免胆子太大了吧!

    江沛晴顾不得疼痛,灵机一动,顺势将手塞进眼前男子的臂弯里。「亲爱的,你怎么选鞋子选那么久,不是说好要在巷口等我的吗?」

    方才莫名追逐她的男子,这会儿则杵在街口,佯装无意地吹着口哨,鬼祟的眸光却在她身上盘旋不肯离开,观察的意味颇浓厚。

    江沛晴蹙起眉,对于来者嚣张的行径感到十分不可思议。

    于是她孤注一掷地仰起头,把所有的怒气化为柔情,睁着水亮的眸对陌生男人撒娇道:「你生气了吗?」

    这一抬头她才发现,眼前的男子身型十分高大,甚至比她高了快足足一个头。

    他的五官好立体、好有型,而且在在都呈现着有如贵族般的优雅俊逸。

    此时他正瞇着眸,低头打量她,几近墨黑的眸隐约挟带一股寒气直朝她逼来。

    他们的距离太近了,近到他温热的鼻息几乎扑在脸上,她从未与男人如此靠近过,这贴近的亲密让她不自觉地俏颜赧红。

    江沛晴悄悄拉开两人的距离,在他的眼底窥见稍纵即逝的怒气。

    她硬着头皮,勇敢迎向他冷淡的眸子说:「唉呀,你别发脾气嘛,我又不是故意迟到,咱们不是说好要去看电影的吗?快走啦!」

    她的语气揉着娇嗔,一双软白小手安抚似地轻拍他的结实胸膛,那亲昵模样,彷佛两人真是一对亲密的男女朋友。

    身后的鬼祟男子瞪着他们,怒啐一声,终于转身离开。

    江沛晴屏气看着他的背影,直到那身影完全消失她才大松了口气。「天啊!我快没气了。」

    所有的紧绷全在这瞬间松懈,她竟有一种浑身虚软的感觉。

    「可以放手了吗?」从头到尾闷不吭声的孙正楷,这会儿终于出声了。

    这个几乎挂在他身上的女孩,有一头柔软的秀发,微鬈发尾俏皮地落在她迷人的锁骨上,映出她雪白的肌肤。

    她的五官细致,望着他的黑眸晶亮有神、闪着莫名光采。孙正楷居高临下地睨着眼前纤弱的女孩,心头竟升起一股保护欲。

    纵使被她抱着的感觉是该死的柔软舒服,孙正楷还是强迫自己移开目光。

    「对……对不起。」经他这么一提醒,江沛晴马上尴尬的松手。

    孙正楷冷冷地瞥了她通红的脸蛋一眼后,从容不迫地拿出墨镜戴上,准备转身离开。

    「谢、谢谢,其实刚刚……」江沛晴无视男子极其冷漠的态度,她还是大步向前,慎重地向他道谢。

    怎知她话还没说完,却听到对方一声低咒。「Shit!」

    「什么?」江沛晴微蹙秀眉,没听清楚他出口的话。

    「我可以自己索讨谢礼吗?」孙正楷推下茶色墨镜半弯下腰,炯炯有神的双眸立刻对上她的眼。「可以吗?」

    孙正楷很清楚自己的魅力,他冷归冷,但真正放起电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逃过他的手掌心。

    但……他的电眼落入江沛晴眼底却不是这么回事。

    她完全没有被「电」到的感觉,反而觉得有股不祥的预感在心中盘旋。

    难道……他、他他是黑社会老大吗?晚上戴着墨镜四处走?江沛晴的头愈来愈痛,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有一种错觉,彷佛只要她一拒绝,就会当场被他拆腹入肚似地,让她根本不敢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

    「当然……」她懊恼地瞪着眉目肃敛、表情紧绷的男人,原本高涨的气魄登时消了泰半。

    「……要看状况。」江沛晴咽下口水,她很肯定自己最后一句,已经很不争气地全含在嘴里。

    孙正楷直接掠过她那一句含糊的语音,满意地扬起俊眉,下一刻他便拉着江沛晴的手直往巷子里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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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人强拉着走,江沛晴的脑袋瓜紊乱到打成结。

    难道她注定要登上社会版头条?

    黑社会寻仇,无辜女子遭波及,身中数刀性命垂危!

    她不断瞥着紧追在他们身后的人影,丰富的想象力远比被「追杀」的恐惧更加真实。

    江沛晴抑止不住的哀怨尖叫,成为暗巷里唯一的声响。

    「该死!」孙正楷搞不清楚这女孩是不是脑袋秀逗了,他有种想封住她嘴巴的冲动。

    要不是他眼尖地瞥见体育K报记者,又怕记者拉着她乱问一堆,他才不会拉着她一起跑。

    孙正楷没办法阻止她的尖叫,在眼角瞥见可以暂时藏匿的暗巷时,他一把将女孩拉进了巷子里。

    「闭嘴!难道妳不知道我是谁吗?」他将她压在石墙上,摀住她的嘴不让她发出声音。

    他的手很大,摀住她嘴的同时也一并阻断她的鼻息,江沛晴眼眶含泪,只得痛苦地点了点头。

    呜!难道她今天注定要和不良份子牵扯不清,好不容易吓走了鬼祟的色狼,却又迎来大瘟神?!

    如果佛祖可以保佑她平安无事,她明天一定要去拜拜、要去找人收惊。

    「妳一路鬼叫什么?」女孩的表情让孙正楷觉得自己像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一双黑不溜丢的眸子,更激起他不曾存在的同情心。

    可恶。明明是她先招惹自己,为什么还露出一副怕他把她吃了的害怕表情?

    孙正楷揉揉眉心,甩开心头奇怪的情绪,将注意力转向暗巷外的转兵。

    他颀长的身子才往外探出几分,正想确定还有没有人跟来时,他感觉到衣襬被人轻微的扯动着。

    孙正楷瞥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老大,你放过我好不好?」江沛晴发出可怜的低鸣,一双漾满雾气的眸子更充满了说不出的无奈。

    男人的注意力倏地回笼,他半挑起眉瞅着她。「妳刚刚叫我什么?」

    江沛晴被他的利眸一扫,心一凛,刚萌生的勇气又缩回去,没用地躲了起来。

    「妳刚刚叫我什么?」他又冷冰冰地将话重复问一次。

    这女孩看起来不像傻子,不过自从被他拉着跑后,她似乎变得十分怕他。

    一思及此,孙正楷的语气不自觉地缓和许多。

    江沛晴瞪着他,答非所问地开口。「其实……哪个老大没被追杀过,虽然我不认识你,但我相信你应该是个正义凛然、有情有义的老大。」

    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诡异想法,江沛晴吐出这一段让人听不出是褒或贬的话。

    孙正楷瞠目结舌地瞪着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身上哪个地方让妳觉得像老大?」

    「冷面悍将」是同队队友赐给他的封号,但她如此夸张的认知,简直可以列为年度笑话冠军了。

    「啊?」江沛晴愕然接收到他眸中过于精灿的眸光,当下……她尴尬得有种想咬舌自尽的冲动。

    她刚刚……究竟说了什么啊?

    「该死!不要再让我把话重复第二遍。」孙正楷此刻的语气,森冷得足以冻死周遭所有生物。

    江沛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她悄悄挪移身子,企图从他身旁逃开。

    但她别脚的小动作哪能逃过他的法眼,孙正楷直接扬手挡住了她的去路。「妳先别走。」

    他不确定K报记者是不是还在附近徘徊,如果她想走,那他必须「警告」她,乱说话会有什么下场……

    「如果待会遇到奇怪的人问起我的事,妳就说妳什么都不知道。」他利用她对自己的误解,故意握起拳头在她面前挥了挥,眼神阴鸷。「懂吗?」

    江沛晴一听到他的特赦,眼神掠过他的拳头、他的「恐吓」,立刻点头如捣蒜地说:「懂!你救我一次、我帮你一次,咱们今天扯平;以后不小心见面,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OK!」

    她的话让孙正楷忍不住扬起浓眉,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急着和他撇清关系。

    「再见!」江沛晴微微一顿,不!最好是「再也不要见」,她只是一介平凡的小老百姓啊,这种惊心动魄的生活压根不适合她。

    于是她清清嗓子,红着脸再次开口道:「那个……拜拜。」

    瞧她一副急着撇清的模样,孙正楷也不想浪费口水解释刚才的事。

    至于她把他当成怎样的人那也无所谓了,反正他们以后也不可能会有交集。

    孙正楷微微地松了口气,双手斜插在口袋里,背对着她缓步离开。

    至于江沛晴,她跑了几步后还是忍不住频频回首,一直到他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彼端,她才没命似地往前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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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沛晴苦命地经历了一场风波,当她瞧见眼前灯火通明的公寓大楼时,这才真正的松了口气。

    大楼管理员林伯眼尖地瞧见她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爽朗地出声对她打招呼。「沛沛又被狗追了啊?」

    「呵、呵!」江沛晴对林伯无奈地干笑两声,继而扯出一抹苦笑。

    「哈哈!一定是因为妳长得太漂亮了,那些流浪狗才会对妳紧追不放,放心,林伯再帮妳打电话给抓狗大队哦!」

    林伯呵呵笑出声,温柔的言语里有着淡淡取笑的意味。

    然而江沛晴没来得及脸红,听到林伯关心的语气,她马上想起那个可恶的黑社会老大、还有他那双深邃如海的眸子……

    讨厌!她怎么会突然想起他?

    江沛晴用力地晃头,想把脑子里可恶的影像狠狠甩出。

    「没关系啦,被追几次就会习惯了吧!我想『那一只狗』一定是闻到我身上的肥油味,特地要让我运动一下。」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她就和狗「特别」有缘,举凡她所经过之处,野狗也会跟着聚集。

    二十年如一日,这种情况从未改善过。

    林伯听到她自我揶揄的话,被她逗得笑不拢嘴。「玩笑归玩笑,妳有没有被吓到,要不要林伯帮妳预约到『神婆』那边收惊?」

    他话一说完,真的拿起电话就要帮她打电话预约。

    「林伯别急,等我今晚睡不着再说吧!」林伯的热情让江沛晴很感动,或许就因为他的热情、善良,所以大楼里每一户人家几乎都与林伯有不错的互动。

    当然她也不例外。

    「也好,林伯值班到十一点,如果睡不着再来找我泡茶、聊天。」

    「知道了。」江沛晴点了点头,或许因为与林伯闲聊、心情愉快,霎时心里的烦躁与不安都消解了一大半。

    「来,妳姐姐托我把这个交给妳。」他把一个信封交给江沛晴,再附上一袋还有点余温的晚餐。「不早了,早点上去休息吧!」

    「林伯晚安。」江沛晴按了往楼上的电梯,礼貌地向老人微笑道别。

    当林伯温暖的笑容被电梯门隔绝后,江沛晴瘫软的靠在扶手边,再一次庆幸姐姐当年没跟着爸妈移居温哥华。

    她还记得父母决定离开台湾,移民到加拿大时,姐姐才结婚而她高中刚毕业。

    思考许久,她决定要留在台湾。于是她和姐姐夫妻俩一起住了四年,在她大学毕业那年,姐夫买下这一层公寓,当做是她独立的第一步。

    讲好听一点是独立,事实上只是搬到另一个地方住。

    姐姐身为职业妇女兼家庭主妇,还是会三不五时帮她张罗吃的、用的,姐夫更会偶尔过来帮她修理家电。

    所以家里的东西永远用不坏,生活日用品也永不匮乏,让她根本不用操心。

    当电梯一抵达十楼,她的思绪随之中止,拖着疲惫的步伐,她回到了可爱的小窝。

    她一进门随手放下手中的东西,整个人就往前一倒,直接瘫在沙发椅上高声欢呼。

    「老天,我终于回到家了!」江沛晴抱着心爱的抱枕,有种快虚脱的错觉。

    过了许久,江沛晴才恢复点力气,起身拿起姐姐留下的信封袋,想知道在体育周刊工作的姐姐,这回又帮她拿到什么special的优待券。

    她打开信封,却因为看到体育馆举行的篮球赛门票而傻愣在原地。

    晴,多出去走走,偶尔看看球赛也不错,咱们球场上见。

    姐姐工整的字迹落入她眼底,江沛晴忍不出发出了呜咽哀鸣。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抱怨姐姐的工作了,她倒宁愿姐姐是在芭乐周刊工作的高层主管,至少她还可以要到王力宏的签名照,再劲爆一点搞不好可以抢先知道艺人的八卦。

    偏偏事与愿违……

    「体育」这两个字天生与她无缘,要她坐在球场上看球,倒不如直接打晕她比较快。

    依她「带塞」的程度,搞不好被球到也说不一定。

    或许会因为镜头带到自己在特区昏睡,而被当众赶出比赛场地。

    江沛晴自我解嘲地幻想无数种出糗的可能,甚至因为太佩服自己天马行空的脑袋而忍不住大笑出声。

    她不以为意地将票连同信封丢在桌上,打开另一只袋子,开始吃起姐姐帮她买的爱心便当。

    明天放假,她希望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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