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大陆 >> 斗气冤家,烈女怕缠郎,日久生情 >> 匹诺曹走开作者:叶山南 | 收藏本站
匹诺曹走开 第1章(1) 作者:叶山南
    秦珂知道,以大多数人的观点来看,这的确是一间颇为奇怪的酒吧。

    酒吧的外墙有些残旧了,浅灰色的墙体上爬着斑驳枯黄的藤蔓;门是木头做的,门框上挂着两个大大的铜铃,看起来就好像圣诞老人的麋鹿的脖子上挂着的那一种。酒吧门外竖着一块四四方方的黑板,上面用彩色粉笔写着的不是什么“今日推荐”,而是这样几句话——

    如果爱我,请不要骗我;如果骗我,请不要让我知道;如果让我知道你骗我,请收拾你的行李,离开我远远就好。

    这几句话读来有些酸溜溜的,还带了几分怨妇的味道;然而,这是秦珂最得意的诗作。两年前,她从一家待遇优渥的外资公司辞职,用自己的所有积蓄在商业楼宇林立的茂名路上开了这间酒吧。她甚至为酒吧起了个奇怪的名字,叫作“匹诺曹走开”。

    一晃两年过去了。正因为这个标新立异的名字,“匹诺曹走开”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生意维持得相当不错。秦珂也从一个为人做牛做马的外企职员一跃而成为了一个口袋富足的老板娘。只是,这个老板娘虽然衣食无虞,她的身边——却没有老板。

    秦珂今年三十岁,未婚,没有固定男友,也没有任何走得稍近的异性朋友。她的男人缘就像她在那首诗里写的那样——“离开我远远就好”。方圆十里之内所有的男人,都离她远远的,谁也不来招惹她——尽管,她美丽、能干、睿智、迷人,她是女人们羡慕嫉妒的对象,男人们心目中不可多得的美女。

    这天,晚上9点,“匹诺曹走开”酒吧照例是门庭若市。接近一百平方米并不宽敞的空间里,音乐声悠扬如水,人们饮酒、热舞、高声谈笑。秦珂站在吧台后头,冷若冰霜,手撑下巴呆望着舞池内成群结队的红男绿女们。

    “呼!好热,热死我了!秦珂,给我来杯冰块儿,我待会儿还要赶回去做直播呢!”一个稍显急躁的悦耳女子嗓音突然响起,打断了她的冥想。秦珂一抬头:面前这个长发垂肩、身穿爱马仕高级小套装的秀丽女子正是她的好友颜真夏,本市著名的午夜电台DJ。

    秦珂微微一笑,回身吩咐酒保盛了一杯冰块儿递给颜真夏。颜真夏接过了,用手指拈起一块塞进嘴里,随即发出一声长叹:“哦……好舒服。”

    “谁能想到呢?本市最好听的一个声音,竟然是靠吞食冰块儿来保养的。”秦珂眉毛一挑,打趣地道。

    “是啊,我一不抽烟,二不酗酒,声音还能沙哑得这么性感,当然是有秘诀。”颜真夏媚眼一眯,微笑着回嘴。

    在酒吧里的男客人们看来,吧台边上的两位女子都是赏心悦目的美人儿。颜真夏是典型的都市女郎,衣着高雅,体味馨香,蓄着微卷酒红色中长发,妆容一丝不苟,精致得好像从日剧或韩剧里走出来的女主角;而秦珂的美,则更透出一种慵懒居家的气质来。例如此刻,她将细碎短发用发卡夹成稍显凌乱的OUTOFBED造型,穿上印有“匹诺曹走开”五个大字的黑色工作T恤和宽大卡其裤,看上去足足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十岁。

    两位女子在吧台边只交谈了不到两分钟,立刻有男人上来搭讪:“嗨,我知道这样问也许会有些唐突,但是我想知道——”一名西装男以兴致勃勃的眼光毫不掩饰地看向颜真夏,“我有没有荣幸为小姐手里的这杯饮料付账呢?”

    “你当然有。”颜真夏倒也直接,娇媚地冲他眨了眨眼,“但这只是一杯冰,而且我认识这里的老板娘,我在这儿喝东西从不付账。”

    西装男讪讪离去。

    五分钟以后,换了一名染金发的年轻男孩上场,“小姐你很眼熟哦,我在哪儿见过你……啊,我知道,你一定经常上电视参加谈话类节目吧?知性、有水准,我喜欢!”

    “谢谢你喜欢。”颜真夏娇笑颔首,“可是我和电视台的人是仇家,从没去过那里。他们嫉妒我的电台节目太红影响他们的收视率,而我——讨厌他们穿衣服的品位。”

    金发男败走麦城。

    半个小时之内,共有7名男子走上前来向颜真夏搭讪,但都被她的伶牙俐齿吓得冷汗涔涔,灰头土脸而去。而奇怪的是,这些男人仿佛都患了选择性失明似的,他们之中竟然没有一个想和站在吧台后头的秦珂说话,甚至没有一个人愿意多看她一眼。

    这对一个单身且颇有姿色的年轻女人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多奇怪,他们都不想约你呢。”颜真夏含着冰块儿娇笑,语气中并没有嘲讽之意。

    “是呵,多奇怪。”秦珂一耸肩,“看来我这辈子都与叫‘男人’的这种生物无缘了。哦,好难过,真想大哭一场。”

    颜真夏听了这话,笑容更深,“如果不是太了解你,我会以为你真的很难过,可是……”她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把实话说出口:可是——秦珂讨厌男人。

    秦珂讨厌男人——这话可不能理解为秦珂是个女同性恋或者别的什么引申意义,它只是一个陈述句,陈述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秦珂讨厌男人,毫没来由地,却坚定不移地讨厌男人。从小到大,她都不爱与男生接近;在她眼里,男人通常不是很笨就是很色,要不就又笨又色;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不愿意谈恋爱,也没有结婚的打算。她的酒吧虽然名叫“匹诺曹走开”,但她其实巴不得叫全天下的男人都走开。

    一开始,并不是没有男人追求她。“匹诺曹走开”的酒客们都知道老板娘是个大美女,也有不少男人表示出对她的兴趣来,可是每次一有男人接近,秦珂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板起一张冰块脸来,说出全天下最难听刺耳的话语把对方赶走。久而久之,男人们都怕了,也学乖了;大家都知道三十未嫁的老处女不好惹,也就不再去招惹。

    所以说,秦珂没有人追,绝对不是别人的错,而是她自己种下的苦果。颜真夏咬碎嘴里的冰块儿,一仰头吞了下去,然后问吧台后的好友:“真的不打算交男朋友?”

    “交男朋友有什么好?”秦珂一挑眉。

    “有什么不好?”颜真夏反问。

    “管它好不好,反正我对男人没兴趣。”秦珂一耸肩,接过酒保递来的一杯鸡尾酒,轻抿一口。

    “真的没兴趣?一丁点兴趣也没有?”尽管已经知道秦珂的答案,颜真夏还是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喂,你该不会是那方面有毛病吧?”她冲秦珂暗示地眨眨眼。

    “也许吧,我天生冷感。”秦珂一点儿也不生气,懒洋洋地答道,“男人对我的吸引力,还比不上路边摊两块钱一杯的珍珠奶茶。”

    “呵,听听这话说的。”颜真夏忍不住笑了:这个秦珂把男人看得好廉价啊。她冲吧台后的酒保打了个响指,“就给我来一杯珍珠奶茶吧。酒吧里38块一杯的上等珍珠奶茶,可顶得上近20个男人了吧?”她语带戏谑地说着,惹来秦珂的美目怒瞪。两个女人叽叽咕咕地笑作一团。

    这时,酒吧里音乐声暂停;趁着DJ换唱碟时,热舞的人群自动散开了。橙黄色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一个高大的人影朝着吧台的方向移动了过来。

    怎么,这是今晚的第八位搭讪者?颜真夏的一双美目眯了起来:这个家伙……还真有些看头呢,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肌肉纠结得恰到好处;身穿一件白色紧身T恤和烟褐色麂皮长裤,头发长至颈间,刘海遮住了眉。

    颜真夏倍感有趣地挑了挑眉:好可惜自己已经有了固定男友,要不然这样的优质男人……就这么放弃了还真有点可惜呢。

    男子步态悠闲地走到她们面前——准确地说,是“晃”到她们面前。近距离看,他的五官很深刻,脸部轮廓立体而鲜明;两道气宇轩昂的浓眉下,黑色的眸子在灯光下闪着墨晶一般的光芒,晶亮却深邃。如果用二字俗语来概括,就是:帅哥。

    秦珂对此类搭讪情景已经见惯不怪了,她低头擦拭着酒杯,不去理睬他。就在这时,男子开口了,声音是一种带着笑意的悠然:“请问,你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说着,他把手伸向了——

    秦珂?!

    颜真夏猛然瞪大涂着银灰色眼影和卷翘睫毛膏的美丽杏眼:面前这个英俊的男人竟然想约秦珂?!怎么、怎么会这样?他不知道秦珂的怪脾气吗?他看不出秦珂拥有摧毁男人自信心的巨大杀伤力吗?他没听说过秦珂在这一带的“恶名”吗?

    他——为什么竟想要秦珂的电话号码?

    事情的原委恐怕得从十分钟以前说起——

    正当秦珂和颜真夏隔着吧台闲聊之时,“匹诺曹走开”的某个角落里,三名男子占据了一张宽大的真皮沙发,他们无视于酒吧里的喧闹乐声和热辣气氛,只是点了打啤酒慢慢地啜饮着。

    而他们之所以会这么乖,是因为其中的一人正在失恋——肖亚诺仰头一口喝光瓶中的啤酒,把空酒瓶往面前的桌子一搁,紧接着长叹一声:“唉,女人……”

    “喂,肖公子,你不是吧?”坐在肖亚诺对面的长发帅哥顿时大皱其眉,“你又不是第一次失恋了,别捧心娇叹了好不好?很恶心哪。”

    “小唐你懂什么?你当然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和你怎么一样?”肖亚诺白了他一眼,又立刻沮丧起来,低垂着头道,“我自问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情场上那套你来我往的把戏也算是应付自如了,可是这一回……竟然碰上一个比我更狠更绝情的女人,想不认栽都不行呵。”

    听了这话,被唤作“小唐”的长发男子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拜托,你栽也栽得有骨气一点,光在这里喝闷酒有什么用?把她叫出来说清楚啊。”说着他掏出衣袋中的手机塞到肖亚诺手里。

    肖亚诺一脸阴沉地推开他的手,“你不会懂的。”

    “我不懂?肖公子,我懂得比你多!至少我知道爱情不能隔夜;你今晚不打这个电话,明天早上一觉醒来,保证她连你叫什么名字都忘了。”“小唐”耸了耸肩,把手机放回口袋。

    “小唐”全名唐仲行,今年三十一岁,黄金单身汉一名,英俊、开朗、受过良好教育,有份体面工作。他是这个城市里常见的那种高级白领,每天上班努力工作,下了班泡在酒吧里,偶尔猎获些短期爱情,但永远无法对某一个女人认真。正因为如此,肖亚诺才会说他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原本肖亚诺也是这样的男人,他拥有超过两打的红粉知己,每一个都深谙游戏规则——所以朋友们都叫他“肖公子”。可是这一回,难得肖公子阴沟里翻了船,对某女子动了真情,而那个女人却很有性格地不理他。所以今晚他才会跑到酒吧来喝闷酒,顺便扯上他的两位好兄弟相陪。

    这时,一直坐在沙发上假扮蜡像沉默不语的第三名男子终于开了口:“小唐,我倒希望你向肖公子学学。最起码,人家曾经对感情认真过。”他的声音淡漠,颇有几分命令的味道。他叫“大唐”,全名唐仲言,是小唐的双胞胎哥哥。他只比小唐大了四分钟,可是他此刻的表情和口气,却很有些“长兄如父”的架势。

    不过这也难怪,大唐天生命好又有领导才能,三十岁出头就升上国际大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所以总爱把别人当下属那样教训。他虽然长得和小唐几乎一模一样,可是蓄着中规中矩的短发,一看就知道是个呆板乏味的成功人士。

    对于老哥的谆谆教诲,小唐一向是不感冒的。他立刻皱起眉头,不服气地反驳道:“我对爱情也很认真,OK?只是当爱情不幸夭折的时候,我没有那种愚忠来为它殉葬罢了。”的确,他自认不是玩弄感情的男人,过去的每段恋爱他都很投入,只是每次都好景不长、原本发展顺利的感情最后都以失败收场。他能怎么办?这辈子都不再谈恋爱以示自己对旧爱的痴心吗?

    不,才不。唐仲行撇撇嘴:他只为自己的快乐负责;他当然会再恋爱,而且会爱得更好。哪像这个肖公子,平日里号称是情场中的一员猛将,结果处理起感情问题来这么没水平?!

    “唉,人生无味,我活着快要失去意义了。”肖亚诺拿腔拿调地慨叹。几瓶啤酒下肚,心情也好些了。毕竟是肖公子嘛,哪有那么容易被爱情拐倒?“你们知道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他问着唐氏兄弟。

    “让某位美女心甘情愿地投入你的怀抱?”唐仲行微微讽刺地扯起嘴角。

    唐仲言沉默地白了弟弟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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