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大陆 >> 穿越时空,情有独钟,患得患失 >> 腾云衔玉作者:佚名 | 收藏本站
腾云衔玉 page 11 作者:佚名
    可恶!明明他这么邪恶,为什么她却无法控制的受他牵引?难怪夏娃当年会受不了蛇的诱惑,他简直是蛇的化身,专门……

    不对,古凤玉,你怎么可以被引诱?

    “要杀要剐随便你!”她说得有些气虚,这是打他耗尽力气所造成,绝对不是其他原因。

    “我没有美色。”

    古凤玉以为他是抗议自己身为男子,怎么可以用美色一词!

    “你打算杀我灭口?”

    “美色是形容有天人之姿、绝世丽容……”

    “我知道美色的意思,但是美丑取决于个人主观意识,有人觉得好,有人觉得不好,就跟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意思一样。”天啊!她到底在说什么?“我告诉你,我不会轻易的屈服在你的威迫之下,你做这么多缺德事,一定会有厄运降临。”

    “或许你会是我的救赎。”当扈抱着她,这次没有太过用力,轻柔的埋首她的锁骨,闻着熟悉的药香,这一刻,她稳当的在怀里,软玉温香。

    她没有不见,幸好。

    这……这是什么情形?

    原来当燕楼幅地辽阔,以为没有江南特有的花园造景是一场误会,当燕楼把店面营生和招呼客人的地方布置得简朴庄重,在后区属于家眷的住所才偏向轻松。

    如果那天她是从侧门进来,就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了。

    当古凤玉坐在椅子上吃着莲玉羹时,仍无法理解,中间环节到底发生什么事?

    “好吃吗?”当扈满意的看着她好胃口,能吃才有体力。

    “人间美味。”古凤玉转动大眼,“你想用食物收买我?”

    她有这么廉价吗?

    “为什么要收买你?”

    “我知道你的秘密。”

    “你知道吗?在这个战乱时代,要让一个人彻底消失是很简单的事。”

    古凤玉惊悚的瞠大眼,想滑动身体,与他保持安全距离,却踩到自己的裙裾,也忘记自己坐在椅子上,重心突地不稳,整个人往后栽,吓得赶紧闭上眼。

    幸好当扈眼明手快,迅速扶住她。

    “你怎么连吃饭都让人无法安心?”

    “谁教你要说这种吓人的话。”

    “我只是在提醒你,要让人闭嘴有很多俐落的办法,这些办法中,没有一项是把敌手养得肥肥胖胖。”

    搞不好你是糖果屋里的坏巫婆啊!把人养肥好拆吃入腹。古凤玉暗忖,却没有胆子说出来。

    当缘站在一旁,不停的揉着一双老眼。他的眼睛有问题吗?难道耳朵也差了?素来严谨的楼主,居然流露出宠溺的语气,轻声细语不说,连面具都没有戴上……天下红雨?

    不对!是老天有保佑。明天要记得差人杀鸡宰羊祭天,他们楼主终于懂得笑了。

    “我不要吃鸡肉。”古凤玉拿乔,撇开头,不理会送到嘴边的人参鸡。

    “这用了好几样珍贵的药材熬煮出来,你多少要吃一点,把身体养好。”

    “我不喜欢鸡肉。”

    “这很好吃,你瞧,口齿生津。”当扈咬了一口。恶!怎么药味这么重?

    看着他要吐不吐的怪异表情,她哈哈大笑,“不准吐出来喔!这用了好几样珍贵的药材熬煮出来,你也要吃一点,才能头好又壮壮。”

    当扈硬着头皮吞下肚,口里的浓浓药味却淡化不了,看着她笑得灿烂,甜得入心,下一瞬间,舌根渗出蜜液,入喉时让他畅然。

    “笑够了吗?”

    “你刚……刚才的表情……皱在一起……”她学他拧紧柳眉,垮着嘴角。

    “你也要尝一下味道,来。”

    “啊……”古凤玉尖叫,开始闪躲。

    当扈早就有准备,长手和长脚圈出的天地,让她无所遁形,双箸夹着鸡肉,送到她的嘴边。

    她紧闭唇瓣,不开就不开,看他能拿她怎样?

    他念头一闪,把鸡肉送进自己的嘴里,趁着她怔忡之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吻住她,轻易的将鸡肉送进她的嘴里。

    温热柔软的唇瓣带着香甜的水果味道,冲淡中药的苦涩味道,原来中药少的就是这一味。

    有点苦苦的,有点涩涩的,入口却开始回甘,尤其是他的舌尖,带着一股酒味,原来药材应该要加点酒才能勾出甘甜。

    月入云间,天地无光,自西而东的渭河,流贯关中平原,亦称渭河平原。西汉王朝共历两百一十四年,经十一位皇帝,建陵园十一座,有九座就落在咸阳原上,其间更有不少达官闻人。

    这些对于摸金校尉而言,是无法抗拒的诱惑,尤其宝物得手后,算盘一响,黄金万两,利字头上,谁能不入迷!

    司马迁这等史学家都曾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没有人能够免疫啊!

    在右翼堂的事先安排下,所有探勘的成员都先撤离,他们总共在这里花了近四十天,却一无所获。

    发丘、摸金、搬山、卸岭,所用的技巧不脱望、闻、问、切。望是上观天星,下审地脉;闻是从泥土气味,判断是否被盗过,再依土质状况判断年代;问则是询问当地耆老,搜集各种可能资讯;切则是寻找入穴方位,以最短的距离进入棺廓。

    编制在搜罗楼的人仅有一十二,个个是四诀的个中翘楚,在忠诚度上更毋需质疑,当他们找不到时,便由当扈一人重新探勘,而只要由他出马,绝对手到擒来,无一例外。

    当扈,上古传闻似雉,以髯毛飞行,食之则不瞬。他的名字缘由就是不瞬。

    夜视并不是主因,只要视力好些的人都可以做到。幼时,他就发现自己的异常,坐在家里,可以看见一里外的邻居在吃猪肉,他常不自觉的吞咽唾液,也引起母亲的注意。刚开始,他会闹,吵着要吃肉,但是每次发生后,母亲就会消失,甚至曾经放着仅有两岁的他在家里,两天不闻不问,他不知道母亲跑到哪里,肚子饿到受不了,哭得声嘶力竭,也没有人理会。

    渐长,他发现母亲的反应是惊惧,害怕被遗弃使他开始懂得伪装,不再将眼睛所见的情景告诉任何人,但是当他看得越多时,越觉得心寒,前一刻才垮着脸,向母亲诉苦无米可炊煮的邻人,转身回家却拿出白粥喂着自己的孩子。

    他知道这是自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然而他恨,为什么连他母亲都自私的待他?虎毒不食子,她却狠心的放他一个人在家里,自生自灭。

    虽然他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但是这些已经够了,眼睛永远能泄漏最多的秘密。

    所以母亲死后,他前往江府,不过清楚的知道老头不会认他这个私生子,他只是想看,看得清楚,好让心中的恨意更深。恨是世界上最好的催化剂,只要入骨,就会驱策他不停的往前,无法松懈。

    原本是他最恨的异能,最后却成为他累积财富的主要原因,可以透视任何物体的双眼,甚至可达地底数尺,所以他能轻松的找到任何墓位椁室。

    他知道自己不能常常利用异能,这行业虽然隐匿,但是太多的宝物会引来同业的质疑,所以开始找寻手下,甚至钻研望闻问切。

    事实证明,他成功了。

    土质黏软,经过人群踩踏,有时候这是墓者家属特地做的虚冢,掩人耳目,难怪搜罗楼一直找不到正确的墓穴位址。

    当扈深吸一口气,利用异能,开始观察脚下所踩的土地。

    方圆三里,有时骑马,有时徒步,终于在靠近渭河西侧,找到墓穴,光凭目测判断,深有六尺,他迅速拿出工具,开始挖掘,宽不过半尺,铲子斜切泥中,软松的土质让他清楚的知道就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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