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欢喜冤家,日久生情,富家女vs平民小子 >> 我的老婆好娇气作者:鄀蓝 | 收藏本站
我的老婆好娇气 第三章 作者:鄀蓝
    严天灏的心情和秋天的天气一样阴霾,暗沉沉的,做起事来错误百出,工作效率是前所未有的糟。

    下班时间一到,他索性整理东西,难得的比其它人更早下班回家。

    回到家后,拿出手机要放在固定位置时,才发现手机上有多通未接电话,除了辛亦帆和韦莛打给他的电话之外,还有一个他没看过的陌生号码,而这个相同的电话一打就是十多通。

    他将手机放下,走到冰箱拿了瓶饮料,拉开拉环猛灌了一大口,再走到沙发上坐下,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他并非真的想看电视,只是想让屋子多些声音,不那般沉寂。

    打从他到台北念大学开始,就开始过着一个人的生活,也早已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从不觉得有孤独寂寞的感觉。

    今天,却益发感到内心孤寂,而身边却没有一个能陪他说话的人。

    大学时他也曾谈过一段纯纯的恋爱,却和许多男生一样,发生了兵变。

    现在回想起来,他已经不知道当时的心情为何?伤心吗?似乎没有;不舍吗?或许有一点,毕竟那是他的初恋,也是截至目前为止唯一交过的女朋友,他们在一起整整三年的时间。

    退伍后,他随即出国念书,辛亦帆和韦莛正是他在美国念书时认识的。

    辛亦帆是个小留学生,小学一毕业就被家里送到美国念书,只为了栽培他成为未来企业接班人,韦莛则是在高中毕业后才被送出国,由于他所持的是美国护照,因此并没有兵役问题。

    三个人来自不同背景,却在异国同一所学校相遇,也许是因为三人同样来自台湾,很自然又很容易就成为相知相惜的知心好友。

    三人在不同时间回到台湾,男人之间坚定的友谊就这么继续延续下去。

    交朋友可以不在乎背景上的不同,婚姻却并不是单纯的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事,不是小孩子玩家家酒游戏。

    一阵门铃声夹杂在电视声中响起,严天灏起身前去开门。

    门一开启,任根心便气极败坏地破口大吼,「为什么一直都不接我电话?你以为故意躲我,我就会放弃吗?告诉你,你愈是躲我,我愈是不会放弃。」

    说完之后,一把将他推开,大摇大摆、长驱直入他的地盘。

    严天灏将门关上,「任小姐……」

    「心心。」这男人怎么这么死脑筋,到底要她说几次,他才会直呼她的名字?

    「心心小姐,请你别再闹了。」

    「我一直都很认真。」或许刚开始她的确是有点在捉弄他,但现在她却是再认真不过,谁叫他一直不顺从她,她咽不下这口气。

    「婚姻不是儿戏,也不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这事关系着两个家庭。」他在她对面沙发上坐下。「就算你愿意嫁给我,你的父母会答应吗?」

    「我爹地和妈咪很疼我,我选择的对象,他们不会反对。」

    「我们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思想观念不同,真结了婚也不会幸福。」严天灏试着和她讲道理。

    「怎么?你是从外层空间来的外星人吗?」

    「当然不是。」

    「这不就得了,我们都在地球上生活,呼吸着相同的空气、顶着相同的天空、踩着相同的土地,又哪里不同了?」

    「你从小在优渥的还境中成长,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而我只是在很普通的家庭中长大,我只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无法让你天天吃大餐、无法让你买名牌衣服,你绝对无法过得了这样简单的生活。」

    「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无法过这样的生活?」

    「好,撇除这些,你知道建立一个婚姻除了面包之外,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当然知道。」当她是笨蛋呀!

    「是什么?」

    「爱情。」

    「没错,爱情。不管是面包或是爱情,我们都没有,你说这样的婚姻又该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

    「你会不会口渴?」任根心拿起桌上他喝了一半的饮料递给他。

    「啊?」

    「我看你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怕你会口渴呀!」

    严天灏又急又气又无奈,他费尽唇舌说了这么多,她竟还跟他打哈哈。

    「你说了这么多,无非是不想对我负责。我告诉你,没有用的,我决定的事,绝不会改变。」关于她这点个性大概是遗传到她爹地,是有点「鸭霸」。

    「你……」

    「这星期六我们去约会。」她擅自作了决定。「还有,以后不准不接我的电话。」

    「我在工作中无法接电话。」

    「我知道了,以后我找你会在中午休息时打电话。还有,给我一副你家里的钥匙,我不想要以后来找你会被关在门外。」

    「我没有备份钥匙。」

    「你明天去打一副新的给我。」

    严天灏从没感到这么无力过,任根心美丽得像朵晨曦中绽放的花朵,她能看上他,他该感谢天、感谢地、感谢上帝的恩宠,得一美娇娘是他三生有幸。

    然而他却感到一股沉重压力,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你明天晚上几点下班?」

    「很晚。」若不是今天始终心不在焉,心情乱糟糟的,这个时间他依然还在公司工作。

    「很晚是多晚?」

    「十点左右。」

    「这么辛苦呀?」任根心听到他得工作到这么晚,感到有些不舍。「那好吧,我十一点再打电话给你。」

    严天灏不打算再和她争辩,因为说了也只是白费唇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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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末,早已入秋,气候不如十月初那般炽热,却也未到寒冬时的冷飕,这个时候,是最宜人的一段时间。

    秋日暖阳,于清晨六点多时,轻爬上任根心的窗棂,一抹红艳晨曦洒过落地窗,穿透薄纱帘,亲吻着她的脸庞,唤醒床上的美人儿。

    任根心睁开眼,望着窗外宜人的阳光,笑靥浮现在她光滑的脸上。她下了床,赤足走在微凉的紫木地板上,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窗门,踏上阳台用力深呼吸,吸取清晨清新芳香的空气,仿佛要在胸腔中,填满一整天的动能。

    一抹微风轻浮略染她的身子,爽秋的晨风令人感到微凉。

    任根心对着半空中升起的太阳道声早安后,回到房间里,进浴室盥洗后,开始挑选着今天想穿的衣服,不稍片刻时间,她的床上已丢满整床的衣服,层层迭迭、万紫千红,却依然无法作出决定。

    她有整整三大柜的衣服,却还是挑选不出,也难怪说女人的衣柜里永远少一件衣服,纵使衣服早已满山满谷,依然永远缺那么一件。

    她足足花了半个小时,一件件在镜子前比对着,千辛万苦终于挑选了一件淡紫色的两件式套装,上衣是V型领,小蝴蝶袖,裙子是荷叶裙,加上雪纺纱质料,让她看起来更加的飘逸动人。

    她的美浑然天成,再美、再高贵的衣服对她来说,只是锦上添花,她知道就算只是件衬衫、牛仔裤,依然无损她的娇艳。

    不过,穿著漂亮的衣服,是为了让自己心情更好,又能让别人赏心悦目,何乐而不为。

    换好衣服、化好淡妆,站在镜子前再三审视自己,直到找不出一点点瑕疵,她才满出息地带着前不久刚买的爱马仕铂金包离开家门。

    此时,还不到八点。

    任根心坐着计程车,直接来到严天灏的住处外,她死命地一直压着门铃不放手。

    仍在睡梦中的严天灏,被这不曾间断,足以令人发疯抓狂的门铃声扰醒,他起床,随意套上一条运动裤和汗衫便赶紧出去瞧瞧。

    透过门上的鱼眼,他看清楚门外的人,在心里微微挣扎了片刻,他心里有数,他若是不开门,她就算是将门铃按到烧掉,也绝不会放弃。

    叹着气、绷着脸,他认命地将门打开。

    「早。」任根心笑脸迎人地向他道早后,越过他走进屋内,如入无人之地,非常自在。

    严天灏将门关上,靠在门板上,看着她满面春风般的笑靥,她的心情好象挺不错,和他的黑压压一片简直是天壤之别。

    这两天为了她的问题,他夜不安眠,昨晚甚至为了想解决的办法想到三四点,直到倦意如排山倒海般不断侵袭他的意志,他才在蒙蒙胧胧中入睡。

    任根心毫不羞涩地睐着他—刚睡醒的他仍是一脸惺忪,来不及梳整的凌乱头发、微冒的青须,再加上他只穿件白色紧身汗衫,将他结实硕壮的胸肌完美无遗地展露出。

    看着看着,她的口水差点要流下来,他这副慵懒的模样好迷人、好性感呀!秀色可餐不是女人的专利,男人也是。

    严天灏看见她眼神中赤裸裸的色女一号表情,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不得体,遂赶紧回到房间更衣、盥洗,十分钟后,他再度出现在客厅时,已焕然一新。

    神清气爽的俊俏脸庞再度出现,唯有那紧抿成一直线的唇,有点冷峻,真是杀风景耶!

    任根心收回迷荡的心神,口气中带点怨怼,「我是你未来的老婆,你可不可笑一笑,我又没倒你会钱,一大早就摆着一副晚娘面孔,很讨厌耶!」

    「任小姐,你一大早又有何贵干?」

    「心心。」她不厌其烦地再度纠正他的错误。「你忘了我们今天要约会吗?」

    他怎会不记得,昨晚他甚至还想躲起来,让她来了也找不到人,只是逃得过今天,能逃得过明天吗?而逃得过明天,又能逃得过一辈子吗?

    虽然才见过几次面,他却多少有些了解她的个性,愈是得不到的,纵然眼前是条披荆斩棘的路,她亦是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地勇往直前。

    任根心走到他的面前,灿烂笑语、娇滴声韵地轻道:「我专程起了个大早,就是为了来陪你一起吃早餐,我肚子好饿,我们出去吃早餐吧!」

    欸!严天愿在心里咳声叹气千百次,只要一迎上她的软言耳语、娇颜亮眸,他就只有举白旗投降的份。

    他虽不若亦帆,总是体贴温柔,却又无法像韦莛那样不为所动,只怕这辈子,他注定被女人「吃告告」了。

    他转身走到开放式的厨房,从柜子里拿出吐司放进烤面包机里烤,又从冰箱里拿出两颗蛋和火腿,动作俐落、熟练地煎起蛋和火腿。

    任根心跟过去,站得远远的,生怕被锅里的油喷到,但见他没三两下,两颗蛋黄未熟的荷包蛋已经煎好,几片火腿也漂亮地躺在蛋的旁边。

    他替她倒了杯牛奶,再替自己煮了杯咖啡,端至一张小型餐桌上,最后坐下来,独自吃起早餐。

    任根心坐在他的对面,闻着香味四溢的味道,五脏庙瞬间锣鼓喧天。

    严天灏听见她肚子咕噜咕噜的声音,依然低头吃着早餐,不带感情、酷酷地低道:「肚子饿就快吃。」又在心里加了句P.S.:吃完就快回去。

    她拿起刀叉,吃起他为她做的爱心早餐,虽然只是两片吐司、一颗荷包蛋、两片火腿、一杯牛奶,但这对她来说却比五星级大饭店的高级早餐还要美味。

    头一次有个男人为她做早餐,叫她怎能不感动得想要落泪!

    见她久久不发一语,他顿觉奇异,偷偷抬头望她一眼,却不经意地看见她一脸的满足,那幸福喜悦的表情,又再度锁住他的心。

    只是一顿简单的早餐,也能让她宛如吃到山珍海味般的感到幸福,她真是个怪女孩。

    他吃完早餐,端起黑咖啡边喝、边打量着她,就在他专注地凝视着她时,任根心却突然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

    严天灏像是做贼被抓到般,快速地将眼神调开,装作若无其事看着别的地方。

    「你可以大方地看我,不用感到不好意思。」他那慌乱闪躲的表情实在好有趣,她忍不住促狭地捉弄他。

    他只能沉默以对,他的确是在偷看她,但被抓包的感觉实在令他尴尬。

    任根心倾身过去,飞快在他唇上一吻,在他仍处错愕之际又坐回原位。

    他刹那间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对于她动不动就亲吻男人的举动感到恼怒不已。「你总是如此轻浮,动不动就随意亲吻陌生的男人吗?」

    「你在生什么气?」她一脸无辜表情。「我只是想谢谢你为我做的这一顿早餐。」

    「就算是这样,也不可以随随便便就和男人接吻。」他很气,气炸了!

    他还算是个正人君子——除了那晚的失控,他不是会对女孩子毛手毛脚、趁机吃豆腐的无赖汉,可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他一样。

    「你为什么生气?是因为担心我吗?」她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或许他并不像表面上对她完全无动于衷。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多少男人能抗拒得了她动人的风采。

    不为什么,只因为她生得貌美可人,又是家财万贯的任强的独生女——任根心。

    严天灏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气什么,但看她总是动不动就随便亲吻男人,他就感到很生气。

    吻,该是最亲密的人彼此传达爱意的动作,怎么可以当成赠品般地轻易送出?

    「灏——」她轻唤他的单名,还故意将尾音拉得长长的。「其实你并不讨厌我对不对?」

    「不讨厌并不代表我喜欢。」

    「可是怎么办呢?我发现我愈来愈喜欢你了。」

    「你这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吗?」她的感情也未免太过廉价了。

    「当然不是,你们两个……韦莛那颗臭鸡蛋就不用说了,就以你和辛亦帆来说,女孩子应该会比较喜欢他,因他温柔、斯文,对谁都那么尊重有礼,像他这种男人才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她说的没错,亦帆的确能让所有女人爱他爱到死,若他是个女人,只怕也逃不过他那双温柔又随时在不经意中放出强力电波的深情双瞳。

    「可是很奇怪,我对他并没有产生化学变化、没任何特殊的感觉,反而你却像是一颗强力十足的吸铁,将我用力吸向你。」

    「胡说八道!」

    「句句出于肺腑。」

    「任小姐……」

    「心心。」

    「不管你对我是认真也好、玩弄也罢,你都要懂得适可而止,别到时弄到自己进退两难、两败俱伤而后悔莫及。」

    「你是怕你会抗拒不了我的魅力、怕你会爱上我,你不是在提醒我,而是在警告自己吧!!」

    「我是怕你作茧自缚。」

    「哈哈,我就说你担心我嘛!我好高兴喔!」

    严天灏被她的反应弄得是又好气又无奈,她总能扭曲他的意思而自得其乐。

    「别说我强迫你娶我,这样吧,等你爱上我之后,我们再结婚。」

    「如果我永远不会爱上你,你是不是肯饶了我?」

    「我这么漂亮又可爱,你不可能不爱上我。」她的自信满得像是水缸里的水,多到溢了出来。

    「说个期限。」

    「这样好了,三个月之内,若是我没办法让你爱上我,那么我就不再缠着你,可是在这三个月里,你不能躲我、不能不接我的电话,且要常常和我约会,你能答应吗?」

    「好,我答应。」

    用三个月换取一辈子的自由,值得,就当成是他无故招惹她所应付出的代价巴!

    「你等着接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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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两人取得基本共识后,任根心更能堂而皇之地以他的女朋友自居,享受着逗弄他的乐趣。

    有时见他被她气到七窍生烟、脸红脖子粗,她就会乐不可支,惹他生气可是她现在最大的乐趣之一。

    「笑一个嘛!」她挽着他的手臂,仰起蛲首,睇着他紧绷着脸的表情,很有意见。「你这样子,好象是有人倒你会,欠你几百万似的。」

    「被人强迫哪还能笑得出来?」

    她所谓的约会,只是拉着他陪她逛百货公司,衣服一件件地买,看到喜欢的东西,不看价钱,毫不手软地当起闪灵刷手,不到两个小时,她已经花了好几万块。

    有钱人家的女儿,花钱也不是这种花法,他看得实在不予苟同。

    「你忘了我们的协定吗?」

    「没忘。」

    「那就笑一个嘛!」她像是个老莱子,想逗他笑。

    「东西买够了吗?我们可以走了吧!」

    「好吧,我肚子也饿了,我们去吃午餐。」

    任根心拉着他来到信义路一家会员制的高级餐厅吃饭,擅自作主替他点了份龙虾套餐,替自己点了份松阪牛排。

    「这里的东西真的很精致美味,包准你吃了之后一定会赞不绝口,爱上这里的美食。」

    一份龙虾套餐要价三千八百块,严天灏当然相信这里的食物会有多精致。

    短短半天时间不到的光景,让他更加确定两人之间的差异,她从小在富裕的环境中成长,用的、吃的,全都是用金钱堆积起来的。而他,父母虽然只是公务人员,但在其单位都早已经是高级主管,薪水也不算差,可父母从小到大给子女的教育观念是人不可以浪费,花该花的、省该省的,精神品质永远比物质生活来得重要和有出忌义。

    从她不管买什么东西都要是最好的来看,她重视的是物质生活,而他在乎的却是精神生活,两人的价值观南辕北辙,勉强在一起只是活受罪!

    用餐席间,严天灏依然话不多,惜字如金地任由任根心一人唱独脚戏,久了她也觉得无趣,当然,还因为恼怒,所以赌气地也不说话。

    一顿昂贵的午餐,却吃得气氛诡谲,让人消化不良。

    严天灏一点也不在乎,而任根心则每切一刀牛排,就好象将牛排肉当成他的肉,用力切下去,再用力咀嚼,似乎想将他「拆甲落腹」,一解心头之气。

    用完午餐、喝完咖啡,她叫来服务生,拿出金卡要付帐,但他却将她的金卡收起来,拿出自己的信用卡交给服务生去结帐。

    「这顿饭很贵耶!」她其实是心疼他只是个白颌上班族,这一顿饭得花七八千块,有可能是他一个月的伙食费,她不想让他花钱。

    「一顿饭我还花得起,况且这种钱我花得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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