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近水楼台,日久生情 >> 相知那个人作者:沙沙 | 收藏本站
相知那个人 page 44 作者:沙沙
    仅仅当一天“弱势族群”的一分子,就有那么难受,让这些所谓试图“反映社会”的杂志人,真正去思考自己每天在写、在报导的究竟是什么,又是用什么心情心态去做的。

    当第一个变身日,牧洛亭走进大楼,许多人手机差点掉地。

    “牧、牧大——”冬湘宜对老板的绰号不小心出口。

    也难怪大家错愕。牧洛亭虽然看来既没破相又没跛腿,所有社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老板扮成了谁。他戴了微鬈的假发,身上是白色洋装,高姚身材不知被哪个变装行家动过手脚,腰硬是缩细了一段,还凸出不折不扣的胸部!

    那件洋装,尺寸被放大了,如假包换是襄知变回女身时所穿的那件。

    最让人眼睛脱窗的该是那张脸了!化妆师实在该得奥斯卡奖。五官没动手术,居然也能变脸?不但变成美女版,而且特意化妆成“襄知”,就像他准备在电影里演襄知一样。

    大伙能一眼猜出是牧洛亭,理由很简单:还有谁胆敢扮成老板的心头肉?

    “姓牧的,没想到你他妈的这么美!”房凌光叫道。

    牧洛亭老僧入定,神色不变,微微一笑,众人倾倒。

    房凌光立刻又更正:“不对!不是你美,是小不点美。”

    牧洛亭给了他一记“别肖想我的人”的眼神,就进办公室去了,徒留众人唏嘘。

    “原来牧大想变成襄知啊?还是什么意思?”

    “牧大说‘变身日’是要学‘同理心’,要‘感同身受’,他是要感受什么?”

    “笨蛋,这就是爱的宣言嘛!就是要感受他爱的人是怎么活的。”大伙叽喳。

    房凌光叨念着走回自己的办公室。“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小不点为你变回女身,你就想出这招来告诉她你的心意,让她知道如果必要,你也变成女的都行。贼啊,腹黑加恶心。”

    “喂!”一个声音在后面喝止他,“你谁啊?那是房主编的办——”

    他转身,一个端着咖啡刚到的职员喷出口中的咖啡。“啊……啊……房、房主编!”

    房凌光当下的冲动就是把这个不知好歹的笨蛋骂到臭头。第一,对陌生人那么没礼貌,不就是看人家是胖子?换个美女,就算无故直闯老板办公室,这笨蛋绝对是好心解释,搞不好自愿带路,哪一楼层都不远千里!

    第二,他苦心打扮两个小时,正面一眼就被认出是他是什么道理?他妈的让人加倍不爽!

    换成以前的他,连手上的公事包都有可能砸过去,不过现在洗心革面——不,改头换面——不,被小不点洗脑成功,凡事退一步海阔天空……虽然还是很难,难得要死啊。

    看这笨蛋双腿小抖,忽然觉得自己虽然变身,好像还没有“修身”成功,不然下属也不会仍这么怕他,姑且饶过这笨蛋。“你应该是谁?”

    “什、什么意思?”

    “今天几号?”

    “一、一号——”立即出现恍然大悟的表情。

    “回去给我变身再回来,迟到的时间照算!”

    “是!”连滚带爬走了。

    房凌光带着笑容进办公室,一手拍着圆滚滚的假肚子。

    不知道小不点今天会不会来?他叹息。来了一定是让人根本认不出本尊的装扮,他常常只能用身高来猜,而且她即使又接NOW!的案子,仍旧喜欢搞她的神龙见首不见尾。

    心中总有一点拧痛,说不出来是为什么。

    手机响了,他没看就接起来。

    “……”心思还没回来。

    “房大主编,你还没醒?”

    这个美声,天天在电视上吵人还不够。“优大主播,你又有事?”

    清脆如铃的笑声,他古怪地拿开手机瞪视一秒。

    “今天什么日子,贵社想必又门庭若市,牧大总编的‘变身日’是我节目吹红到全国的,没错吧?”

    “你邀功邀到我头上干嘛?”

    “你闲,找你比较好找啊。”

    房凌光有摔手机的冲动,跟姓优的讲不到两句就会发生的状况。“有屁快放!”

    她甜甜地问:“既然是功,总该有赏吧?我想请吃一顿够了。”

    房凌光咬牙,这女人,脸皮是有多厚?

    想想又觉好笑,人家脸皮是薄到吹弹得破吧?美女纡尊降贵,他还没有笨到看不出来。其实这女人说坏也没那么坏……“那下班见吧!”他拿出慷慨赴义的精神。

    切断手机才赫然想起,该死!他早上黏了半天的胖脸胖肚,哪有可能说卸就卸?难不成……要挺着大肚去见人?

    立刻打回去,人家不接了。

    天——杀——的!

    【全书完】

    后序

    说到“变脸”、“变身”这回事,沙沙不算陌生,因为搞过舞台剧(多半幕后);而戏剧这种东西,就是要想办法唬过观众的眼睛,明明演的不是自己,也不是自己的人生,还是要演什么像什么。

    真实,竟然能从虚幻而来,这是什么道理?因为投入的感情是真的。

    但舞台上求真,我们在现实中却非常讽剌地反其道而行,我们想要“装”,几乎是愈重要的时候就愈得装。

    要去约会,当然要打扮成更漂亮的我、表现出最迷人的我。

    要结婚了,当然要上天下海、古今戏服,拍出跟明星撞脸、连亲妈也认不出的婚纱照。

    要找工作,履历表上我无所不能,简直让人怀疑为什么前老板竟会放人。

    许多爱情长跑的恋人,一结婚反而“幻灭”,是否就是真相大白、有如卸妆后判若两人,被吓醒的?

    有朋友说:“结婚以后才敢大胆放屁、臭到老公的女人,是失策啊!有什么屁婚前赶快放!”

    交过多少前男友、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要是曝光后会让你难以自圆其说的,统统都要先自首。第一当作他到底爱不爱你的试炼,第二当作一了百了的保险。

    我们想要掩藏的,能藏多久?一辈子吗?

    写这个故事,以几个朋友作为综合原型,再加上自己的心得。

    襄知,是一个好像敢让人看到她“异类”的一面,但又让人觉得怎么也看不透的人。到底是男?是女?为什么有话不说?既然开口了,又为什么专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这应该是襄知自己的事,谁也管不着,但我们就硬是要管,人家既没杀人也没放火,我们还是要管,不一定是真正的关心,只是为了让自己舒服,不请自来地就想“判断”别人究竟是怎样的人。

    “做自己”,应该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为什么会难到让人觉得简直不可能?

    别人会怎么看自己,变成我们最大的顾虑。

    举一个例子,沙沙曾旅居过纽约、巴黎、伦敦,发现国际大都会最爱的颜色清一色是:黑!

    尤其冰雪寒冬,巳经是灰暗惨白,明明现代时装什么颜色都买得到,大家仍旧不愿穿得让人眼睛一亮。有位朋友很搞笑(其实很普遍),头上戴的是黑色线帽,颈上绕着黑围巾,全身黑大衣、黑衫黑裤加黑长靴好不帅气,如果脱下长靴,里头的袜子仍是黑的!

    于是放眼地铁站人海一片黑,彷佛警察国度强制规定,为什么会这样?说是只有黑色才时尚未免说不过去,真相很简单-即使是最开放的国际都会,仍没几个人想过分招摇、惹人注目,因为接下来就是被品头论足:

    “小女生才几岁,没事干嘛染头发?”

    “大红大绿的,乡下来的吗?”

    “快看!那男的穿粉红长裤!”

    就因为这个小小观察,自此沙沙拒穿黑色,发色由红到紫不等,就为了给自己不时提醒打气:“不要怕,人言不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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