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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点鸳鸯 第一章 作者:蔡小雀
    香港港皇酒店

    叶芳缤趴在晶莹剔透的玻璃抬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来往的人群。

    中午时分,饭店里的客人多半还没起床,仅有几名老外坐在绣着玫瑰花的沙发座里,喝着咖啡、吃着饼干夹鱼子酱,轻柔悠然的音乐则透过音响播放着。

    这是一个懒洋洋的春日。

    “芳缤,擦擦桌子!”高瘦领班走了过来,昂着下巴、端着架子道:“就算没什么人也不能这样闲着,老板花钱请你,不是要你坐在那儿休息的!”

    “是。”芳缤抬起头,煞有其事的将手边的抹布一个劲儿地往台面上擦着。

    玻璃台面已经够干净了,里头的各式英国点心、蛋糕美美地摆放着,甚是引人垂涎。

    待领班走过之后,她听见了他心里头的嘀咕——

    这个月的房贷又不够缴了,偏偏死八婆又在麻将桌上输了大把钱……这个月的加班费不知够不够抵开销……

    领班心里头的声音随着他身影的离开而消失,芳缤忍不住想笑又深感同情,她低低地轻笑道:“去买张马票吧,这三天你有偏财运,可以小赢一笔,时机错过就没喽!”

    “芳缤,领班又来骂人了对不对?真是受不了,照道理说老男人应当没有更年期的,可他怎么看都是月事不顺的症状。”一名与芳缤穿着相同的蓝底红边制服的圆脸少女边走过来边纳闷地道。

    芳缤被逗乐了,却也忍不住道:“他生活乏味、人生无趣,儿子移民到加拿大,老婆成日窝在麻将桌上……怎么看都是个可怜的中年男人,再不拿我们发泄、发泄,他可能会憋死。”

    “可是为什么要我们这些青春少女无故受他的气呢?”圆脸少女打开冰柜,把一罐罐进口鱼子酱挪了挪位子,再无聊地关上门,“唉!一份无聊的工作,食之无味、弃之又可惜,老板偏又是个同性恋,害我连飞上枝头做凤凰的希望都破灭,我凄惨的青春啊……”

    “阿细,别再哀哀叫了,你的桃花不少,放眼望去净是追求者,只要眼光别这么高,很快就有如意郎君加金玉良缘上门的。”

    圆脸少女名唤阿细,是个典型的香港传统女子,白嫩的脸蛋上长了几点俏皮的雀斑,中等的身材,外加一头长长的黑发,心地不坏,做事也利落,只不过成天梦想有豪门大少看上她,将她带回金屋藏娇。

    若换作还是英国佬统治的年代,她是很容易就会被挑作中国姨太太的人,只可惜现在……

    豪门大少的确不少,但有大把、大把比她有身段、有姿色的美女在市面上游走,争妍斗丽的,恐怕再怎样也轮不到她。

    阿细没好气地叹息,“追求者?是卖鱼的阿忠还是卖烧卖的阿喜?我的天哪!要我嫁给他们那种人做老婆,我情愿一辈子打工养活自己。”

    “卖烧腊的一哥如何?脾气好、模样好,至少家有恒产,还有一大片店面,以后不愁吃穿,再怎么样好歹也日日有烧鸭可以吃。”提起了自己最喜欢的食物,芳缤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阿细忍不住瞪了她一眼,“你啊,为了几只烧鸭出卖好友,你好样儿的。”

    “才不是,最主要的是一哥人真的不错,是个优秀青年,现在像他这么勤快谦逊的男人很少了,想想看,大学毕业后还愿意接下父母的棒子,这样孝顺的儿子哪里找去?”芳缤笑眯眯地再道:“难得的是对你一片痴心……哇!简直就是满分。”

    “你觉得他好?我才觉得他是呆子呢,好好的香港××大学毕业不去谋份好工作,成天斩鸭切鹅的有什么前途?他得砍上几万只鸭子才买得到一辆宾士?”阿细嗤之以鼻。

    “你呀,势利的女人,好丈夫的条件才不在于他开宾士还是小破车呢!”芳缤有一点小异能,能看穿人心在想什么,偶尔也看得出谁与谁的未来如何。

    只不过她从来没让人知道这一点,免得徒增困扰。

    一哥是个好男人,值得托付终身,可偏偏阿细就是不明白。

    阿细小嘴儿一噘,“男人若没金卡、没洋房、没宾士,简直就不配跟女人谈感情。”

    “不跟你说了,姻缘天注定。”芳缤看了看腕上的卡通表,道:“午饭时间到了,你想吃什么?”

    “我想问问那几个洋客人肯不肯请我吃片鱼子酱饼干。”阿细希冀地望过去一眼。

    但见洋人老的老、秃头的秃头,年纪大得都可以做阿细的爹了。

    “别傻了,鱼子酱我吃过,腥得要命。”芳缤小手在她面前挥了挥,打醒她的白日梦,“要不要吃海南鸡饭?我请你;还是吃烧鸭饭?你请我。”

    阿细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别妄想了,我是不可能让你制造机会给阿一的。”

    芳缤嘻皮笑脸地说:“我的表情有这么明显吗?”

    “满脸都写着呢!”

    “噢。”芳缤拿过电话,“好好好,我今天就依你一次,不吃烧鸭饭……那吃什么?”

    “叫卡都的咖哩牛肉饭,他们那个新来的外送生帅得不得了,听说也是香港××大学的,这一阵子都会在那儿兼差。”阿细满眼痴迷。

    芳缤差点把眼珠子都瞪掉了。“啊?一哥是烧腊店的小开你不欣赏,那个小白脸只不过是个送外卖的服务生,你就流口水流成这副德行?你脑子坏掉啦?”

    随便用脚趾头选也会选一哥,怎么会选到那个自认英俊潇洒,说起话、看起人都故意撇着唇、斜飞着眼睛的小毛头?

    “你不明白,他将来会有很大的发展。”阿细微眯起眼睛,满心期待。

    “什么发展?成为九龙的一流舞男?”

    阿细大发娇嗔,“不跟你说了,除了阿一以外,其他男人你总是看不顺眼。”

    芳缤叹息,“谁教来找你的男生,除了一哥以外,都是一些狂蜂浪蝶呢?”

    阿细忍不住又笑又呸道:“什么狂蜂浪蝶,难听死了!”

    芳缤微笑道:“好吧,咱们言归正传,中午吃什么?”

    “咖哩牛肉饭。”阿细很肯定地道。

    她耸了耸肩,“牛肉饭就牛肉饭吧!”

    只希望阿细别牛肉饭吃到最后,连整个人都给赔上了。

    ☆☆☆

    春天的晚间,风还是有些冰冰凉凉的,芳缤套了件淡绿色薄外套,缓缓地踱步回家。

    她的眉如黛、眼如星,骨碌碌的大眼睛透着一抹慧黠,一百六十二公分的身高,却只有四十公斤的分量,有时候穿上了略大一些的衣衫,整个人看起来都快被衣衫给盖住了。

    可是她浑身上下总有一股掩不住的明亮气息,像春天如茵的碧绿青草,当百花在那儿争相竞艳时,她兀自笑吟吟地展露一身绿罗裙。

    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这两句牛希济的诗,是她最喜欢的,也因为如此,她总喜欢穿着绿色系衣衫,浅绿、嫩绿、翠绿、墨绿……惹得一身青翠。

    “他为什么总不爱我?难道是我不够好吗?”

    一道哀怨至极的声音突然撞进了芳缤的脑袋,她直觉望向声音来处。

    一名身穿大红色衫子的年轻女子,脸上的神情好似幽魂般凄苦,浑身上下不断散发出的痛苦,令芳缤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

    “他为什么不爱我?我想死……”

    “不!”芳缤失声惊叫了起来。

    那女子仿佛与外界完全隔绝了一般,犹自幽幽然地往前走着。

    前面的车流如狼似虎,女子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吞噬掉。

    芳缤长驻在唇边一贯的怡然微笑已然不见,她紧张地奔向红衣女子身旁。

    “小姐,别做傻事!”她急促地叫道。

    红衣女子愣了一下,缓缓地转过身来,“嗯?”

    她急急地道:“那个男人不值得你为他付出宝贵的生命!醒醒吧!”

    红衣女子看来吃惊不已,没想到竟然有人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她的眸光呆呆地盯着芳缤,好像她是从哪儿蹦出来的神仙一样。

    “那我该怎么做?”女子茫然无助的颤抖着唇,希冀地望着她,“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他再爱我?只要他回到我身边,我什么都愿意……就算减寿,让我少活个十年……我统统愿意!”

    芳缤直视入女子的双瞳里,正色道:“他脚踏两条船,早已经有了老婆,现在又来招惹你……这样的男人如狼似虎,是没什么心肝的,你何苦为他白白牺牲?”

    女子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眸光又复凄楚,“你不明白,他说他要离婚,他会跟我结婚的……”

    芳缤硬着心肠,冷冷地道:“你问问你自己,他说的是真话还是谎话?他当真会和他妻子离婚?离了婚当真会娶你?这样你就得到快乐了吗?”

    这四个问题如重锤一般敲得红衣女子满脑轰然,她脸色大大一白,后退了两步。

    芳缤低沉有力地道:“你心里早就知道答案了。不用我说,他会怎么做你是最清楚的……不是吗?”

    女子脸色瞬间痛楚不已,眼神却渐渐地清明起来,“是……我明知道他只是想要寻求刺激和快乐,我的存在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个玩物,只要他的妻子一勾勾手,他马上会回去扑在她脚下忏悔……只是……只是我不甘心,我是真爱他……”

    “值不值得呢?如果你今天爱的是梁山伯一类的男人,为他生、为他死都还有话说,可是你为了个薄情郎去死,他马上转头就去找别的女人了,对他来说,死你就跟死只蟑螂没两样,你干嘛要死得这么可怜啊?”她斥道。

    女子大大一震,脸色惨白,“他……”

    “我看他也不止你一个情人吧?”芳缤望入她的内心,帮她翻拨出心头最深处的恐惧。

    “是……”红衣女子的眼神已将她视若神,“仙姑……”

    芳缤微眯起眼睛,“我不是仙姑,反倒是你,如果当真一命呜呼的话,就得到离恨天去找警幻仙姑报到了。”

    红衣女子低下头来,紧紧地咬着唇瓣,“可是……他怎能不爱我?我为他付出这么多……”

    敢情她念念不忘的还是这个!芳缤忍不住大喝一声,“就告诉你错不是在你身上,而是他薄情寡义、没心没肺,就算你把整颗心剜出来放在他面前,他还嫌腥呢!”

    红衣女子愣了半晌,竟然有一丝惭愧,“没错,而且只怕他会当场被我吓死。”

    呵!真是难得!在这种情况还能保持一丝丝幽默感,这名女子比她想象中坚强,只不过一时迷了心窍,伤痛难禁才会想不开。

    芳缤忍不住笑了,“是啊、是啊!被你吓死了之后就跟着你魂归离恨天,怕只怕到时候你已看清楚了他面目可憎,还嫌他死跟着你、碍手碍脚呢!”

    红衣女子纵然满脸愁苦,闻言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啊,没错,我做人时总是迷迷糊糊的,当了鬼以后当然会清醒明白些。”

    “怕只怕死了还是个迷糊鬼,”芳缤斜睨着她,微微一笑,“那还不如不要死,反正谁没有过去,一翻身还是一条好汉,你还有大把青春好过。”

    红衣女子仿佛已经渐渐冷静下来,也想开一些了,她情不自禁地感激道:“谢谢你,你一定是上天派来指点我的仙姑。”

    芳缤抿着唇儿一笑,“是啊,老天爷算出你以后是个少奶奶的命,不忍心见你为了个小小挫折就想不开,所以特地派我下凡来提点你一番的。”

    红衣女子张口结舌,“是真的?”

    “唬弄你的。”芳缤笑了,跟她挥了挥手,“不过玩笑归玩笑,生命是父母赐予的宝贝,谁也无权擅自结束它。我先走了,拜拜!”

    红衣女子万分感激,苍白的脸色也稍稍有了一丝血色,“谢谢你。”

    芳缤看得出她心里清明了不少,因此也安心许多地举步离开。

    但她还是会再小小地傻一次,找那男人摊牌,不过这样也好,总算能够彻底地来个了断。

    其他的……就看她的造化了。

    芳缤的预知和穿透人心能力并不常使用,也不十分厉害,顶多看得出人的心思,稍稍知晓一下来人的下一步、人生运程如何,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好提的了。

    只不过世上拥有这些异能的人毕竟在少数,她若让人知道了自己不一样,生活里将会免不了一阵螫螫蝎蝎的。

    说不定还会有人拿钱上门等着她算命呢!

    仙姑……她摇头,想想就好笑。

    她哪是仙姑的料,她连自己的将来都不知道呢!

    ☆☆☆

    “芳缤、芳缤,就是他!”阿细突然神秘兮兮地揪住了她的衣袖。

    芳缤正在倒热腾腾的曼特宁咖啡,差点被她弄洒了。“且慢……干嘛?”

    “你看那边那个男人!”阿细紧张得不得了,脸色绯红。

    芳缤抬眼看了看,一名西装笔挺的男人,抹着油亮的“赌神头”走了过来。“怎样?”

    阿细快要不能呼吸,小小声地尖叫道:“他就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你快看!”

    芳缤只看了一眼就看透了他的本质。虚荣跋扈、自以为是。

    想必一身高贵衣着是祖上庇荫而来。去!

    她低下头继续做自己的事,闲闲地道:“没什么好看的,像这样的男人在中环有一大票,随手扔把小石头都能丢到千儿、八百个。”

    阿细忍不住生气,“你又来了,自己不爱上流社会人士就算了,每次都要坏我胃口!”

    “你的胃口也太大了,从香港××大学学生到社会人士,挑的偏偏都是这种浮华不实的,哪天被人拐了都不知道。”

    “我会被拐?”阿细哈了一声,“从来只有我阮细拐人的份,他们哪拐得了我?”

    芳缤翻了翻白眼,“我们俩有代沟,不跟你说了。”

    “去!不懂得欣赏男人。”

    芳缤不理会她的发春,径自将下午茶点端去给客人。

    但见那名发油抹上半斤重的男人四处望了望,缓缓地走入了咖啡座里。

    阿细迫不及待地赶到桌边,笑意盈盈地道:“您好,请问喝点什么?”

    “咖啡。”男人做了一个自认潇洒的挑眉动作。

    他以为他是周润发啊!

    不过这倒称了阿细的心了。芳缤在心底咕哝。

    等回到吧台边,芳缤洗起了杯杯盘盘,阿细则高兴得像是中了马票一样,脸蛋儿净是欢天喜地。

    “他长得好帅喔,咖啡……”阿细压低了声音,重复地模仿,“咖啡……噢!他的声音好低沉有力喔!”

    芳缤浑身鸡皮疙瘩竖起,“你饶了我吧!真够恶心的。”

    阿细不以为意,笑得三三八八,“他身上穿的是凡赛斯的西装耶……还有那双皮鞋……”

    芳缤接口,“我注意到了,有两只鳄鱼为他牺牲了。”

    “芳缤!”

    “好吧、好吧!或许他的脚也没有这么大,牺牲的可能只是鳄鱼爸爸。”

    阿细看起来快要喘不过气了。

    芳缤摊了摊手,“OK,不说了。”

    待阿细小心冀冀地将咖啡煮好,端到那男人桌边去时,整个人好像也黏在那里的地板上,怎么也移不开脚步。

    “那个客人是点什么?阿细怎么站在他桌边这么久?”领班今日心情好像好了不少,来到芳缤身侧,只是带着怀疑的眼光问着。

    “满汉大餐吧!”芳缤忍着笑,“所以阿细忙着写单子呢!”

    领班睨了芳缤一眼,不知她说真说假,不过今天他的心情着实不错,所以也只是耸了耸肩就转身离开了。他还得到后头去监督做甜点呢!

    饭店出出入入的人上流分子居多,衣香鬓影、穿金戴银的,一天工作下来总能见着几个明星或大亨的,若能被其中一名上流男儿看中,鲜花、香槟、礼物自然源源不绝而来。

    阿细每天都在哈这种机会,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个好目标,她又怎能放过。

    人各有志,芳缤劝久了也不想再多费唇舌,免得到最后硬是伤了和气。

    反正该怎么样就会怎么样,不会酿成大祸就好了。

    就在阿细站在咖啡座边“ㄌㄚㄌㄟ”得浑然忘我时,客人陆续地进来喝下午茶,芳缤忙得昏头转向,却也不愿硬生生地打扰他们。

    等到该送的饮料、该给的点心都弄妥、送完了之后,芳缤几乎累瘫在吧台内。

    那个女人,活生生为见色忘友下了个最好的注解……这年头的友情是否都会在遇见爱情之后冰消瓦解掉?

    唉!

    “小姐,一份熏牛肉三明洽。”

    一道低沉好听的声音响起,有一丝神秘兮兮的味道。

    耶?

    芳缤倏然抬头,站在玻璃台前的是一名高大英俊的男人,浓眉大眼却一脸戒慎,来买东西活像做贼怕被发现一样。

    “什么?”她愣了愣,没听清楚。

    他压低了声音,分外低沉,“熏牛肉三明治一份,外带一杯热咖啡,谢谢。”

    “不客气。”这人怎么奇奇怪怪的!芳缤情不自禁地望入他的双眼,却发现好像碰上了一堵墙,X光般的探索能力统统被撞了回来。

    咦?咦?

    她完全看不透他的心思,怎么会?

    他见她呆愣着没有动作,也跟着呆了呆,才道:“小姐……”

    她回过神来,“没事,熏牛肉三明治和热咖啡对不对?马上好。”

    她一边包食物一边偷偷打量着他,心里忖度着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嗯……微乱却清爽的浓密黑发,乌黑清亮的眼眸,直挺的鼻梁,性格的嘴唇……他看起来乱有正气的,只是一身微微起皱的绿色衬衫和黑色风衣、黑色长裤,以及略显蒙泥尘的短靴,看起来有些风尘仆仆的样子。

    他看起来十足是电视影集里的侦探之流……

    脑袋莫名其妙“当”地一声,一盏灯泡亮起般!

    “你在跟踪人吧?”她没头没脑地突然问道:“你是征信社的吗?”

    他好看的脸庞僵了一瞬,立刻警觉,“你怎么知道?”

    芳缤差点笑出来,“太明显了。”

    他自尊心大受打击,脸色微苦,“不公平,我并没有把‘侦探’两个字写在脸上。”

    他的反应太可爱了,芳缤几乎要拍拍他的手背安抚一番,“不怪你,我有特异功能。”

    “你开玩笑。”他压根儿不信。

    她一凛,连忙陪笑,“是啊、是啊!哈哈……”

    他紧盯着她,难脱懊恼,“你还没说,为什么一眼就看出我的身份?”

    呃……

    “乱猜的。”她希冀地道:“你相信吗?”

    他似乎也想不出其他可能性,但依旧很懊恼地低咒,“该死!我的表现真有这么明显?”

    “不明显啦,你只是没带照相机。”她安慰他。

    他却大惊失色,“照相机?我的天啊!我的照相机!”

    “啊?”

    “我把照相机丢在办公室里了!”他烦恼地爬了爬头发。

    这下子她知道他的乱发是怎么来的了。

    “没关系,有针孔摄影机也行,总之拍得到你的目标物就行了。”她忍着笑再次安慰。

    他的脸色变得不太自然,“呃……社里的经费不多,所以没有针孔摄影机可以用。”

    啊?这算哪门子的征信社跟踪啊?

    芳缤忍不住替他打抱不平起来,“那哪有办法跟同行竞争呢?你们社长也太小气了吧,连小小的针孔摄影机都舍不得买,那教你们怎么办?用眼睛跟踪目标,等到回去的时候再从视网膜上拓印下来吗?怎么有这么烂的社长,谁愿意替他卖命嘛?”

    她越说,他神情越发惭愧,“这个……”

    等到芳缤发觉不对劲时,他已经连耳朵都红了。

    “我就是社长。”他很是惭愧。

    芳缤张大嘴巴,半天合不上,“啊?”

    他从身上摸出了一张印得挺雅致的名片,递给了她,“我是韦庄征信社的社长韦晨庄,请多指教。”

    她尴尬地接过,道:“不好意思,是我有眼不识泰山。”

    他温文地笑了,神色恢复正常,“哪里,我刚成立一人征信社,一切还简陋得很。”

    “刚成立就有CASE,这也不错啊!”她微笑。

    他笑,“几个老朋友捧场,让我接几桩案子做,今天还是我的第二件任务。”

    “前一件任务有砸锅吗?”

    “当然没有!”

    她不能自己地笑着,赶紧致歉,“对不起,小看你了。”

    他温和地看着她,自己也有些莫名,“奇怪,照道理说是不能让外人知道我的身份,还有我现在正在执行任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统统对你说了。”

    芳缤瞅着他笑道:“因为你的晚餐还在我手上,不得不假意服从。”

    他这才想到,“啊!晚餐!”

    芳缤将包裹好的热咖啡和三明治递给了他,微笑道:“晚餐就只吃这些吗?任务要进行到几时?很累吧?”

    “晚上。”其余的他真的不能再多说了,不过他投给了她一抹感激的眼神。

    她笑着点头,虽然完全无法对他展开透视的能力,她却情不自禁地喜欢上这个人。

    不是男女之情的喜欢,只是单纯觉得他这个人实在不错。

    “再见。”他再望了她一眼,这才离开。

    芳缤凝视着他的背影消失,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人家不是说,最好的侦探人才就是平凡得不起眼,就算你盯着他看十分钟,等到他混入了人群里时,还是完全找不出来。

    可是这个男人……她看了一眼名片上的名字——韦晨庄,他有一个不俗的名字,模样儿也是龙凤之姿,任谁看了他一眼都不会忘怀他的。

    也许下次遇到他时,得劝他换个工作,随便去哪一家模特儿经纪公司应征,相信都会马上成为顶尖儿的台柱。

    他适合当个明星,或者是什么运动家之类的角色。至于侦探……

    她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真是怎么看怎么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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