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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奴有礼 第五章 拳拳心终归似陌路(1) 作者:于佳
    她去了,带着她的笑离开了碧罗烟。

    接下来的个把月,她还是照着先前的模样,给南门的侍卫守将送各种拿手的吃食。好似那日不曾见到李原庸进碧罗烟,好似那日不曾见到那个美到令人失魂却不会笑的待年年,好似……她从不曾钟情过那个男人。

    甚至她来得比从前还密些,将拿手的小菜一道道变着方法地做了一通。这一日,她更是带来了大餐———命几个宫人抬了大坛的秆秆酒,架了一锅的坨坨肉,好似一派过年过节的架势。

    摆上酒,放好菜,她率先端起盏来,“密所幼年入宫,早没了家人。跟诸位大哥、大叔相处这几年,我知道你们是打心底里关心我,就全当是我的家人了。我这酒,敬各位。”

    她一口饮尽,李原庸全持着酒静观着她。今日的她与往常全然不同,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眉眼间似带着诀别。

    果然,斟上一盏,端在手边,她终究说了:“公主不日将下嫁高爷,主子大恩,带了我去。以后,我就不能再给各位做菜了,这杯酒,权当我跟各位告别。日后,我若再进宫,必定来探望你们。”

    她又是一口饮尽,这盏酒跟她处了几年的那帮子侍卫是再喝不下了。

    “喝啊,怎生不喝呢?你们不是都喜欢我酿的秆秆酒嘛!”她径自坐了下来,自顾自地倒了第三盏酒奉给自己。,“平日里,你们都谢谢我做菜给你们一饱口福,其实该道谢的人是我。我做的都是幼年在家的时日里,阿母做给我吃的美味。入了宫,每每想念家人的时候,我便照着记忆里阿母的味道做出这些来。这菜,若没人享用,便连潲水都不如。有了你们的品评,才真的是成全了我。这第三盏酒,我还是该好生谢了诸位。”

    她又要喝,却被李原庸一把接了过来,“你还要回公主殿侍候主子,不当再饮,这盏我替你喝了吧!”他一仰头,替她干了这盏。

    望着他替她饮酒的豪气,密所的眼眶微湿,却努力牵起嘴角用笑掩饰。他们之间别别扭扭,那几个年岁长的侍卫顿时瞧出了门道,拉着一众小的吆喝着往外头去,“我们去负责守备了,待关了城门再来喝酒吃肉,也便宜些。”

    这边厢拥拥杂杂地去了,那边厢却沉默无语地坐着。

    他不开口,她说好了。反正他们之间,一直都是她说,他沉默地听着。她惯了,这些年早就惯了,惯了沉默的他,也惯了自说自话的自己;惯了冷淡如水的他,也惯了受尽风霜的自己。

    他总说自己嘴笨,在她看来,是她笨才是。陪着他闹了这么些年,说了这么多话,他还是不言不语无所表示,她便该什么都清楚了,还一股脑儿地往里钻,直碰得头破血流,才缓过神来,却已是为时已晚。

    “我……我要走了,随公主去了相国府,日后我们恐怕很难再见面了哦!”

    她的开场更叫他不知该如何开口才好,索性一盏接着一盏,以酒当歌。

    甚少喝酒的他今日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势,密所看着奇怪,直以为他是为了碧罗烟里的那位佳人。

    看他愁云惨淡的模样,已对自己说好了要放手的密所还是禁不住为他操起心来,“若你……若你当真喜欢碧罗烟里的那位小姐,就替她赎了身子接回府里好生过日子吧!”

    她知道待年年?她怎会知道待年年?难不成她……跟踪他?

    李原庸猛地站起身怒斥她:“你什么都不懂,莫要乱说话。”

    他急了?气了?恼了?为了那个待年年?

    那一刻,密所平复已久的心再起激荡,这么些年,陪在他身边,守在他身边,一直笑着一直说着的人———是她。

    那个碧罗烟里的待年年数年不曾露面,却还是轻易拨动他的心弦,那她呢?就那么不堪吗?

    “是,我不懂,我什么也不懂———可又有谁……懂我呢?”密所苦笑着端起他的那盏酒来,自饮了,“这盏酒,我回敬你,李将军。”

    就连他替她喝的那盏酒,她也还给他,全都还给他。

    徽王爷登基之日,便是涟漪公主与高相国独子高泰明大婚之时。

    行了宗庙之礼,在黑曜石镜的见证之下,虽不得苍山洱海的守护,然有了段负浪的帮助,更得高泰明的支持———段素徽,大理第十三代君王上明帝,终究登上了那高高在上的大正殿王位。

    随后,便是公主段涟漪与新贵高泰明的大婚了。

    奉了公主令,密所来请新任驸马爷———高泰明。

    “驸马爷,如今公主殿中宾客满门,朝中大臣都去了,还请您快些去宴请诸位宾客。”

    高泰明应了声,正要去公主殿宴客,走了两步忽而停下脚步。

    照礼数,密所恭请问安:“驸马爷,您……有何不妥吗?”

    高泰明摇摇头,背对着她问:“听段涟漪说,你入宫前是彝族宗室女子?”

    如今,她这层隐讳的身份竟闹得满宫里都知道了?!罢了,事到如今,她也没什么好避忌的,反正也是要跟着公主出宫了,说便说了吧!

    “一介女子入不得宗庙,进不了宗祠,何敢以宗室自居。不过是……不过是奴婢入宫前姓‘笃诺’而已。”

    高泰明沉吟片刻,偏过身来望着她久久,久到密所不安地低下头,这才听他说道:“———我,回来了。”

    说了这么句莫名其妙的话,高泰明便大步流星地去了公主殿,单留下密所杵在那里发呆。驸马爷刚刚说的是……他回来了?

    回来了?

    一直觉得这位高相国之子有几分面熟,就是记不起来他到底是谁。难道……难道是他……是他回来了?

    公主殿中众臣畅饮,向新任驸马爷高泰明道贺称喜的人络绎不绝。

    然刚被大理第十三代君王上明帝擢升为宫内侍卫总管、首府守将,领大将军俸的李原庸却是滴酒不沾,用心看守着今日张灯结彩的公主殿。

    “今夜公主大喜,此殿火烛鼎盛,你们需小心看护着,嘱咐各宫各殿的宫人、侍婢,若是不小心走了水,什么下场你们当是知道的。”

    他再三嘱咐下去,还亲自四处巡查,尤其是公主殿,更是边边角角不可错失一处。一通游走下来,他在侍婢厢房的角落里看见了一抹熟悉的身影。

    是密所?她手持着酒壶,大饮大醉,他不觉走上前去,“你在这里做什么?今日是你主子大喜之日,你或在相国府侍候,或在公主殿张罗,怎么独自跑到这里自醉起来?成何体统?”

    她只是喝酒,并不看他。

    今日的密所与往常不同,是发生了什么事吗?看着这副模样的她,他没办法放着她不理,选了离她还有些距离的台阶处坐了下来,也不开口,只是安静地守着她。

    在这偌大空寂的王宫内苑,能得一个愿意守着你的人,密所已心满意足。这端的满意,让她忘记了李原庸平素的冷与刻意拉远的距离。又或者,今夜,在偶然遭遇从前的今夜,无论坐在一旁的是人是畜,她都会开口说说那些她以为早已遗忘的过去。

    “还记得我在大悲寺抽签吗?”

    她为他执意求得上上签的心,他怎会忘记呢?

    知他从不轻易开口,她自言自语好了。反正同他的这些年,她早已习惯了他们之间如此这般怪异的相处之道。

    “你说天意有必然,不可强求。我却说,天意也是可违的———你知道吗?我的人生就是违背天意的结果。如你所知,我出身笃诺世家,是彝族宗室子弟。至于贵气到何种地步,二叔常说,若当年不是白族成王,而是彝族登位。我那早亡的父亲必定为王是帝,而我……身为笃诺长子之后,也当有着公主的名分吧!然这些不过是二叔郁郁不得志的醉话罢了。

    “数百年来,彝族在白族的统治之下,为奴为婢,当牛做马,即便身为宗室子弟也不例外。父亲早早亡故,母亲却因此更加珍视我们兄妹二人———你不知道吧?我,还有个哥哥。密所笃诺,不觉得我的名字奇怪吗?彝族有块地方叫阿落密所,我阿母就是在那里生下我们兄妹俩,哥哥取“阿落”,妹妹叫“密所”———是了,我们是龙凤胎,打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至亲的兄妹。阿母是寡妇养孩子,爱则爱,狠也是狠的。她同样出身彝族宗室,自然是识文断字的,对我们兄妹俩管教甚严。书是要读的,字是要写的,文是要背的,她教授的,我们都是要懂的。

    “哥比我长得好,幼时,我们俩同到亲戚家串门子,他们总是错认我是哥,他为妹。哥长得秀气,比一般姑娘家还好看些。他们都笑他投错了胎,可即便投错了,哥还是笃诺氏族的长子嫡孙,年年祭祖站头一个的人物。我没进过宗庙,照规矩,女儿家是不得入宗庙进祠堂的。长得那般好的哥偏生从小喜武不爱文,我却最好读书。遂,自小,哥的字都是我帮着写的,哥的文都是我帮着断的,哥的书都是我替他作假默的———他在里头默书,我在窗外提醒,给阿母逮着了,我们俩一并不许吃饭,一并站在外头挨罚。每每这个时候,哥便让我站岗放哨,防着阿母。他去射鸟、叉鱼,弄了来烤着吃。哥烤的鱼烧的鸟香极了,有时为了能吃到哥打的野味,我还会故意弄出点动静,让我们兄妹间那点小动作暴露于阿母眼前,让阿母惩罚我们。

    “其实,我最欢喜的,还是跟哥守在一块的亲昵。阿母是又做严母又当严父,幼年时许多的关爱,是哥给我的,我记着,我一直都记着。即便这样简单而安逸的日子竟也有尽头。那日,宫里头来了几位长宫人,说是照规矩得抽彝族子弟进宫侍候白族主子。他们来了,进了场院,说今年轮到了我们家,说这是规矩。同样照着规矩,我和哥一同抽签。抽到短的,进宫;抽到长的,还在家里守着。哥先抽的,我拣了余下那根。二叔看了一眼哥手里的签,二话不说撅了我手里的那根,而后把我推到长宫人面前,命我摊开手里的签。我的签短,比哥手里那根短签……还短。

    “我该进宫,我该跟随长宫人离开家,离开阿母,离开哥……进宫为奴———这还是规矩。可,为什么我的签短?我问二叔。二叔说,我是丫头,大了也是要配给族里哪个小子的。二叔说,哥不同,哥是男人,是笃诺一族长子嫡孙,是要成大事的。阿母说,我是丫头,我进宫给白族人当奴婢,大了是要放出来的,同在家时一般还是要指给哪家做媳妇的。阿母说,哥不同,哥是男人,进了宫是要被阉了,是要变成不男不女的,这辈子也就毁了。

    “我不大懂,我就知道,我要进宫了。进宫前一天晚上,族里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来送我们这些抽到短签的孩童,有男有女。哥不在,阿母也不在。后来我才知道,抽了签的当晚,哥便被二叔送走了,据说是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待有了长进才好回来,才好回到彝族,以长子嫡孙的名分带领着族人奋发图强、守族守家。

    “阿母也走了,照着笃诺氏族的规矩,没了儿女的女人是要被遣回原族的。阿母选择送我入宫,选择叫子远游,便选好了自己今后的路———她没有回原族,穿上嫁进笃诺氏族的嫁衣走了,长眠于我父亲的穴旁———这还是族里的规矩。

    “我呀,活了这么多年,全是照着规矩来的,唯一的违背便是撅了手里的签。你呢?你何曾违背过天命?还是,你一直只违背自己的心意,李将军?明明那样喜欢碧罗烟里的那位小姐,喜欢到即使这么多年不曾见到她,即使身边有个愚笨的小侍婢一意孤行地努力了这么多年,还是无法在你心中占据一分一毫,为什么就是不顺着自己的心意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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