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斗气冤家,久别重逢,再续前缘 >> 学长,未完待续作者:绿风筝 | 收藏本站
学长,未完待续 page 1 作者:绿风筝
    第1章(1)

    人与人之间,讲究一个缘。

    但凡有缘,即便是两条平行线也终能有所交集。

    可,不是每段缘都是美好的,有些人的交集,其实是从「孽缘」开始。

    孽,坏、灾祸、恶因也。

    她和他之间,便是从一场不怎么美妙的对峙开始的。

    还记得那日,阳光爆炸的好,天气很热很热,像要把人彻底烤焦似的,她和他的故事,也随着天气热呼呼的揭开了序幕……

    炎夏的午后,阳光洒满整条商店街,远远看去彷佛是一条铺了碎金的地毯,光彩夺目。

    穿着附近私立女中制服的女孩们,顶着燠热沿途嬉闹而来,脚下踏着流金,直奔隐身街弄里的冰果室,青春洋溢的曼妙身躯转眼便将靠墙的一张小圆桌彻底包围。

    这群以刘克瑾、莫雪迎、张安祺三人为首的女孩们,平均年龄不过十六、七岁,看着她们一边吃着沁凉的剉冰,一边叽叽喳喳的愉快喧闹,天南地北的说着未来梦想,室外动辄三十七、八度以上的高温,彷佛也没那么难受了。

    「欸,小瑾,轮到你了,快说说看,你将来的梦想是什么?」

    「……」

    突兀的静默,让大家纷纷调转目光。

    能够把大家的话题一股脑的抛在脑后,一个人兀自埋首吃着红豆炼乳冰,欢快到整张脸几乎要埋进剉冰里的家伙,除了刘克瑾还会有谁?

    「小瑾,你真的是蚂蚁投胎欸,有点节操好不好?」坐在刘克瑾右手边的莫雪迎好气又好笑,连忙用手肘顶了顶她。

    「你怎么可以和一根加倍佳棒棒糖就可以摆平的人讲节操?你忘了高一的时候怎么跟她熟稔的?只要是甜的,她根本就招架不住。」左手边的张安祺接力补刀,果然赢得在场所有人的一致赞同。

    「糟了,以后不会随便一个男人扔颗糖,小瑾就被拐回家了吧?」又一人很恶趣味的抛出这个臆测。

    「有可能。」异口同声一致附议。

    「喂,不要太超过喔各位,最好一颗糖就能把我拐走啦!」刘克瑾要说的是,要想拐走她,至少也要一整间屋子的糖才行。

    不想被这几个损友污蔑得太离谱,刘克瑾赶紧吞下口中令人陶醉的绵密红豆,抹抹嘴角,很是体现合群的抬起头来——

    她并不特别漂亮,戴着呆板黑框眼镜的脸庞充其量就是肤色白皙、五官清秀。若真要说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眼睛特别干净澄透,黑黝黝的眸底似乎蕴藏着一股同侪女孩们所没有的英气、正义。

    「我先猜猜,你的梦想不会是吃光这世界上所有的糖吧?」张安祺贼笑说。

    「去你的!」白了她一眼,刘克瑾清了清喉咙,「我想念C大新闻系,将来成为一位新闻记者,像当年揭发美国水门案的鲍伯。伍德渥德和卡尔。伯恩斯坦一样,努力监督政府各部门,善尽媒体第四权的责任。」

    「记者……可是你是女生欸.」张安祺满脸诧异。

    「女生又怎样?我没听说记者这个职业有什么性别门槛。」面对张安祺的质疑,刘克瑾显得很不解。

    「不是啊,我妈说当记者很辛苦的,到处跑来跑去,累得像条狗一样,女生要嘛就要当主播,在镜头前打扮得漂漂亮亮,以后才能嫁个好老公,当个不愁吃穿的豪门少奶奶。」

    刘克瑾皱了皱眉,心里不由得有些不悦。

    从小生长在一个对男女性别有刻板印象的家庭,她实在是受够了女生就不可以怎样怎样的荒谬约束。男生可以当记者、抢独家,她刘克瑾一定也可以。

    再者,如果只是为了不愁吃穿,就要一辈子屈居人下,过着唯唯诺诺的日子,她宁可出去工作赚钱养活自己,谁让她刘克瑾不怕辛苦,就怕人生不够自在痛快。

    摇摇头,她坚决道:「不,我就是想要当记者,而且是要当一个不畏强权、坚持站在第一线报导真相的记者。」

    坚定宣示完自己的梦想,刘克瑾立刻低头,抓紧时间享受红豆炼乳冰化在嘴里的甜美与冰凉。

    好吃!真好吃!绵密的红豆加上迷人的炼乳……这根本是人间美味呀。刘克瑾满足地弯了弯嘴角,眼眸微眯,可爱的像只猫。

    角落一抹背对的身影略微侧了一侧,不动声色的朝说话的方向睐去眼神,精准的捕捉到同侪口中的「小瑾」。

    单薄的身板,一双干净且坚定的眼睛,渴望揭发不法、追寻真相的远大梦想,还有那不拘泥性别设限自己的率真性情,清楚堆叠出梵季诺对这个女高中生的第一印象,连带也激发了他鲜少对人产生的欣赏。

    不知怎地,她的新闻梦让梵季诺想起了久违的自己,那个曾经一心一意非新闻系不读,甚至不惜闹家庭革命的自己。

    套句好友林是勋说的话,他这人眼光高,不被他嫌弃已经是万幸,要让他萌生出欣赏,肯定是奇蹟发生。

    其实哪里是什么奇蹟发生,不过就是一种感觉,彼此之间的频率对了,剩下的不过是文明点缀。

    「在看什么呢?」林是勋一搞定外带,连忙朝坐在角落的好友走来。

    梵季诺收回视线,浅扬薄唇,「没什么。这是今天上课的笔记,传播理论有点名,记得下周上课前补假单。」

    「抱歉,大热天还让你跑来跑去。对了,你要不要吃点什么?我请客,算是谢谢你这几天帮我送笔记。」

    这家老旧的冰果室是林是勋的爷爷多年来赖以养家活口的小店,这阵子爷爷身体不适,林是勋不想他因为挂心店里生意而无法好好休息,索性暂时留在家里照看生意,也好照顾病中的爷爷,多亏有梵季诺这个好友每天帮忙送笔记来,让他不至于落了学校的课业进度。

    梵季诺原想推辞,忽然间,一张吃着红豆冰的满足小脸无预警从他脑中跳了出来,让向来不好甜食的梵季诺兴起了尝试的念头。

    「那……就给我红豆炼乳冰吧。」

    「好,你稍等。」

    邻桌的女高中生似乎是要走了,正在数铜板准备结帐。

    「欸,我还差五块钱,你们谁先借我?」张安祺问。

    刘克瑾二话不说,直接补上五块钱铜板。

    「对了,小瑾,你今天有骑脚踏车吧?待会载我回家好不好?」

    说起刘克瑾也算是个异类,放眼这所被外界称之为贵族学校的私立女中,同学们就算没有私人司机专车接送也有校车搭,再不济总还有公共汽车,像刘克瑾这样不论刮风下雨都坚持自己骑脚踏车上学的学生,全校扳着手指头都数不出第二个。

    不过也因为这样,间接造福了张安祺。

    「安祺,你和小瑾的家在不同方向,根本不顺路,干么老是要小瑾载你回家,你妈不是让你搭计程车上下学的吗?」莫雪迎皱眉。

    「上次遇到怪伯伯,我到现在还怕着呢,等公车又太麻烦。」

    「小瑾骑车载你就不麻烦?我看你一定又是把搭车的钱拿去买名牌衣服,结果没钱搭公车。」

    面对莫雪迎的指控,张安祺没承认也没否认。

    唉唷,哪个女孩子心里没有一丁半点的虚荣哩?她不以为意,拽着刘克瑾的胳膊苦苦哀求,「小瑾,我的好小瑾,你会答应我吧?一个人搭公车很无聊的,一块儿骑脚踏车比较有趣啦!」

    莫雪迎摇头。「小瑾,别答应她,省得她每次都吃定你。」

    「没关系啦,反正也就几个公车站牌的距离,不算远,就当是消耗消耗热量。」

    安祺这人不坏,顶多就是爱漂亮了点,偶尔还爱耍赖,平日里对朋友还是很不错的。何况人本就没有十全十美,既然都是朋友,只要安祺的要求不算超过,是她能力范围之内的,也就没啥好计较,就当是互相帮忙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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