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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华尔兹 四·Rich and poor都要过的节日(尽管方式可能不同):春节 作者:沾衣
    渐渐的,和罗逸竟然熟络起来,以前的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这样一位“白马”谈笑风生,尤其,这位王子还是我的上司。

    其实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也很强势,虽然表面上看来温和无比,但他下决定的事情没有任何人能够改变。这样算不算沙猪哦?很值得怀疑呢!应该不算吧,因为他强势的对象是不分男女的。而且我常常反抗他的强势,在确定不会惹恼他的情况下。但他总是很“宠溺”的笑笑,只有在我不善待自己的时候才对我凶。

    其实,和他有很多话可以聊,在忙碌工作之余。他留过学,我主修英语,有着相同的知识背景。学英语的人多少都养成了一点西方人的直率和单纯,例如当别人很客气的夸奖我时,我习惯说“谢谢”胜过“哪里哪里”的传统谦虚方式。而他,是不会不懂并且觉得我狂妄的。

    其实,这样的日子也不错耶。工作都加倍得轻松,因为是在他身边。

    就这样,轻松轻松,天冷,春节临近。

    今年冬天早就决定不回去的,因为要找工作。尽管现在已经算是找到了,约也签了,但还是维持原来的计划。只是,随着公司内外的喜气和热闹,心情有些低落了。

    新来瘦,非关病酒,不是悲秋。我坐在办公室里发呆,念着李清照的词。

    “最近怎么好像有心事的样子,想家了?”这家伙似乎有神通,总是能看出我心中所想,即使我表现得再若无其事。

    “才没有。”惯于漂泊的人没有家的概念,我早已经习惯了和父母分离,也习惯了对喜欢探问别人痛苦的热心人表现出我的没心没肺。

    痛苦是要留给自己的,因为别人不会感觉得到,只会拿来反衬自己的幸福而已。

    “真的没有?”罗逸追问。

    干你什么事啊?我瞪着他,一点不淑女的。

    他笑了,过来揉我的一头短发:“想念就直说想念,这样愁眉苦脸的,一点都不可爱。”

    一句话几乎说出了我的眼泪,为了压下泪意,我加倍的瞪大双眼,抿住唇。

    “我本来就不可爱,你管得着吗?”倔强、脾气坏、不习惯表达情感和想法,我本来就是不可爱的人,哪里还用得着他提醒?

    心里堵堵的,异常的难受。我早知道我的不可爱,是啊,我只是一个站在角落里面,笑着和每个人接近又和每个人都保持距离不可爱的人。我不会撒娇不会缠人,我不会要求不会坦诚,我是一个十足的不可爱的人。就像现在,我不想承认我的想念,因为小时听多了别人对我父母“狠心”出外打工把孩子放在亲戚家的议论,看多了他们似乎关心的面孔。他们自以为是的关心啊,其实常常是种伤害,而不受伤的法子,就是不在乎。

    “我本来就不可爱,不像你的那些个女朋友,个个懂得小鸟依人,懂得在你面前装柔弱,懂得随时把爱说出口,看到花会赞叹看到蝴蝶会欣赏看到蟑螂会尖叫。我什么都不会,我只会强硬的不可爱。”把脸转到一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情绪失控,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的难受……我,应该已经习惯了啊……

    半天没听到他反应,我心里更加呕了,眼泪怎么也止不住想自由落体,忽然觉得肩头一紧,被一双手拥入怀中。

    “小雨,你啊,就不能偶尔放下你的防备,诚实一点吗?”他的声音在我头上方响起,低低又柔柔,很具有哄骗的意味。

    我不说话,在他怀里把眼泪抹在他毛衣上。

    是啊,过年了,我想家。想念我小小的屋子,大大的书架和花掉我所有零花钱的书。想念我唠叨的爸妈,想念他们鬓边的白发,想念老妈的廉价化妆品,想念老爸的白色长寿眉。

    想家啊,遗憾啊,遗憾作为学生的最后一年的春节,没有办法和爸妈一起度过。

    父母在,不远游。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去,回到真正属于我的家。

    大四,便是有了出嫁女儿一样的心态,毕业以后,便是独立的个体,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了啊……他们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终于不会在他们的翼下了。

    “我好像总是惹你哭呢。”他低叹,“不过,你的确该从哭开始学会表达感情。”

    本来应该很强悍的反驳的,应该向他抗议的,我是怎样,不劳他挂心。但他这句话,却让我哭得更凶。忽然觉得,能哭出来,而且在哭泣的时候有胸膛可倚靠有衣服可擦眼泪,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虽然,这种幸福,我不曾拥有过。

    也许,眼泪不是脆弱的表示,而坦白心中的软弱,也不会就此被别人抓住了弱点。

    也许呢……

    哭得眼睛有些红,激动过后,不大敢面对罗逸,我找了个借口,落荒而逃。

    上班时间太摸鱼是不好的行为,我跑到罗逸的大秘书许小姐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是我能帮忙的。没想到秘书室里有好几个人在摸鱼,其中还有老熟人:陈颖惠和陶玲芬。

    隔夜仇不要记,这是家训。许小姐手腕灵活,在她引导下,我和她们很快做到谈笑风生。

    人啊,总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做事,所以,她们没有错。

    她们两位也不愧是公关部纵横驰骋的老手,表情自如,就像是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陈颖惠的话题渐渐开始在罗逸身上绕来绕去,眼中还冒出那种少女漫画的星星。真佩服罗逸啊,招蜂引蝶的功夫硬是了得。

    心中不快,刚才不该在他面前哭的,他一定把我当成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心里不知会怎么想呢!

    哼,刚对他有一点改观,现在看来,还不过是一个花花公子罢了。

    她们似乎没注意到我越发难看的脸色,继续说着。

    “哎,真羡慕你啊,可以每天看到经理。”陈颖惠叹了口气,“经理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淡了,平时很少和我们说笑,想表示什么都没有办法。”言下竟是暗示我了。

    这话多少平息了我的怒气,至少那家伙虽然招蜂引蝶,但还没做出到处留情的事来。总算不是花得太无可救药——不过等等,他花不花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在这里生什么闷气啊!

    “冷淡?你在说谁啊?”我不确定我们说的是一个人。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个嘻嘻哈哈,总是威逼利诱我的人,哪里冷淡?

    “罗经理啊,他总是一副酷酷的样子。虽说他这样很帅,但是也要给大家一点机会嘛!”酷?哪里?怎么他们说的“罗经理”和我认识的人不一样呢?

    ……洛方是罗逸他老爹创立的,大概有不少姓罗的亲戚在这里当经理吧。

    “不过也是,他出入带的女人都是千金小姐,世家之女。像我们这种白领,即使工作上表现的再出色,也不在他选择的范围内吧!”陈颖惠说。

    兄弟,就算你想夸奖自己,也要含蓄一点吧!

    我忍不住想笑,陈颖惠仍竭力说服我给她做媒。真是,就算我初出社会也不要把我当白痴看嘛!就算我不记仇,但这种事情,还是自己努力吧。媒人我是不做的,他们gotobed了,我就一边凉快;他们quarrel了,我就是千古罪人。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太危险了。

    何况,罗逸大概也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子吧!像他那样强势的男子,配女强人不吵翻天才是。

    “所以啊,你就在罗经理面前……啊,罗经理……”陈颖惠忽然喊了一声。

    我回头一看,背后熟悉的人影,正是罗逸。有些高兴终于可以脱离苦海,我跳了起来,对他傻笑。

    虽说在哭过之后面对他有点尴尬,也总比在这里让人拉去当媒婆来得好些。

    “大家都没事做吗?真清闲呢!”似乎平静的语气,要是从中听不出他的愤怒,我就白当这么长时间的经理秘书了。

    “呵呵,闲聊也是办公室福利之一嘛!”我拉起他的手往外走,“好了,公事一堆,回去努力吧!”

    “你在和她们说什么?”果不其然,一进经理办公室,罗逸就恶狠狠的审问我。

    “她们让我在你面前为她们说几句好话拉几条红线。”我笑得谄媚,拉着他的手审视,“这一只手能系几根红线呢?经理大人还真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啊!”

    罗逸斜着眼看我,脸上表情变幻,我随着他的脸色决定是否提心吊胆。过了半晌,他终于把紧梆梆的表情缓和下来,笑着点我的头:“那是形容女人的好不好?不要乱用成语!”

    “我是学英语的,不懂成语。”不要点人家头啦,本来就够傻的了好不好?

    想归想,在经理大人更年期时,我可不敢随便说话,万一他再来个变脸绝技,我就惨了。

    “是该说你笨还是聪明呢?”罗逸叹口气,“你,是不是在装傻?”

    看,果然变脸了。

    “装傻?我不是装傻,我是真傻。”板桥先生有云,难得糊涂。傻人才能长寿。

    罗逸不说话了,只是用他黑黑亮亮的眼凝视我,让我浑身不自在起来。我连忙坐回自己的位子,开始打文件。只是背后总觉得有股视线,灼热不移。

    年二十九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寝室发呆。

    我们公司一共放七天半的假,明天是最后半天上班。一些家在外地的职员可能就很难赶回去了,我倒是完全无所谓,反正我是不回家的。

    晚上往家里去了电话,爸妈现在失业中,时间是最多的。他们叮嘱我要多买点东西,明天要是有本市同学或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年,就答应吧。

    我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我并不是那种很难相处的人,尤其是对陌生人而言。但是我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所有人只是泛泛之交,在一起时嘻嘻哈哈,谈天玩闹,却从来不诉说心事。在热闹的人群中,我常常感觉到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不想融入谁的世界,谁也不会融入我的世界。所以,即使有人邀我,我也不会去的。我宁可在寝室玩电脑看电视过通宵,享受着一个人的快乐和寂寞——寂寞其实是一种享受,当你学会品尝它的时候。

    所以,我宁可一个人寂寞,并着远在异地的爸妈。

    除夕的白天,大家都没有做事的心情,聊天混时间,也混到了中午。

    我拿起包包,一句“Aurevoir”(法语“再见”)说完就冲出门。

    “小雨!”罗逸在喊我,我只好折回门口:“什么事?”

    “今晚你在哪里过年?”

    “寝室。”我耸耸肩,摊开双手。

    “到我家好吗?”他淡淡的说,好像只是要请我吃饭。

    我呆掉了。他家,模糊想起,是那天那座城堡一样的别墅。

    王子与Cinderella初识在王子的城堡中,经由一舞钟情。王子拿着Cinderella留下的玻璃鞋找到了她,突破种种障碍,娶她为妻。

    那么这次,我是要坐在他的宝马上,穿着玻璃鞋,被鸽子护送到他的王宫,嫁给他吗?

    心中酸酸的,又有种流泪的冲动:“不好!”然后,夺门而出。

    走在街上,我咬紧了牙。

    他是什么意思?把我带回他家吗?在这种该阖家团圆的日子里,让我插在别人的团圆之中,和大家一起笑闹?

    没那么简单吧?他是什么家庭出身,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带回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还要一起过除夕?而我又要以什么身份到他家去?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这样也太唐突了,更何况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切简直莫名其妙极了,而我的心慌乱的不得了。我不想进入他的世界,一点都不想。他是他,我是我,他是他的王子,我却只是被误当成灰姑娘的路人甲。

    “小雨!”后面传来他的声音,我头也不回的继续走着。

    不能回头,回了头,我就不会再是这个我。

    “小雨!”路况很好,他开着车,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他下车,紧跑几步追上我。

    “小雨,你一个人过年很寂寞,到我家来一起玩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一个人就活不了。

    我止住脚步,和他面对面:“我不要!”

    “小雨,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家人,也让他们见见你。”很少看到他这么着急的样子,焦灼的眼似乎想要告诉我什么。

    “我为什么要见你家人?我只是贵公司的一个小职员,您家人见我干什么?”又不是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什么嘛!

    “我……”他少见的焦灼之后是少见的迟疑。留他一人立在人行道中央,我继续往前走。

    “我喜欢你!”身后的声音缓慢而清晰。

    路旁不知是哪家店在放N’?Sync的歌,放的是那首“ThisIPromiseYou”。

    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And?I?promise?you?never,will?you?hurt?anymore?.I?give?you?my?word,I?give?you?my?heart.This?is?a?battle?we've?won.And?with?this?vow,forever?has?now?begun?

    ——我一直深爱着你,在获得生命之前就已开始;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再伤心。我向你承诺,我会给你我的真心。我们是这场战争的胜者。在立下誓言之际,永恒自此开始。

    我不知道所谓的永远在哪里,但当我听到“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伴随中的“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几乎就这样傻掉,直到永远……

    在傻掉的时候,他拉着我上了车。当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在他家门口了。

    我来过这里,当初的舞会就是在这里开的。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再来他家,还是作为客人,而非小妹。

    他拉着我的手下了车,一直走到他家客厅。客厅里人员简单,有他的父母和他哥哥。

    他父亲,也就是洛方的创始人,是一个很擅长交际的中年男子。我的局促不安在他的说笑中减少了不少。他母亲则是一个温柔和蔼的人,长得很美,对我也非常客气。他哥哥罗安……

    他哥哥罗安是一个非常帅的帅哥,即使在没有审美观的我的眼中。我想就是电视上的明星也没有几个会比他帅了吧!这种男人简直就是用来谋杀视神经的。但是他一张俊脸绷的死紧,黑而深邃的眼狠狠的瞪着我。奇怪,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他吗?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态度啊?

    “小雨,去我房间里看看吧!”我对着罗安发呆时,罗逸眼中闪过一丝不安,站起身来对我说。

    “男生的房间是最危险的地方,我才不去。”这是一项调查的结果,证明很多人的第一次本垒都是在男友的房间打出的。

    “你有那么大魅力吗?”罗安冷冷的说。

    “她有。”罗逸正视他老哥说,“但是我会克制。”

    喂喂喂,主角在这里,你们在说什么啊?

    “韩小姐,你就去吧。如果我二儿子忽然变成了狼,你可以喊出来。我们这栋房子的隔音设施还没好到那种程度。”他老爸发话。

    就算听得到我喊,你们会帮我还是帮你们的儿子?这句话根本就等于没说嘛!

    不过想一想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他们家我都进来了,要是真有危险,也不在那一两层门。

    和他两人,总好过在这里和他哥哥大眼瞪小眼吧(小眼是我,呜呜呜……)。

    而且他的人格,其实还算可信。

    他的房间很大,当然大过我们住了六个人的寝室,也大过了我真正意义上的家。家里十几坪的使用面积曾让我认为“很大”,现在却只能说是麻雀窝——又是麻雀,呵呵。

    吸引我视线的自然不是大大的屋子,而是占了一面墙的书,和另一面墙的CD。书想必没有图书馆全,所以我直接跑到了CD那里。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pop、R&B、摇滚、乡村……我几乎眼花缭乱了。拿了一张NotingHill(《诺丁山》,译做《新娘百分百》或《摘星奇缘》)的原声碟塞到一旁的CD机里,我开始巡视他的书。

    他的书如我所想,有很多是很“正经”的,也有很多是外文的。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一排的武侠、悬疑、SF甚至于漫画。看来“老”男人也是可以很紧跟流行和幼齿的。

    我顺手拿起几本书翻了起来,不知不觉就忘了身边还有活人站着。

    “看来我的房间、我的人都没有我的书重要。”他走到我身后,埋怨着。“第一次有人进了我房间什么都不看就扑到CD和书上的。”

    那看什么?说话拐来拐去的,不就是想让我仔细看看他房间吗?我抬起头,草草扫过一眼。我的奇特审美观放在美学上就是与众不同,室内装璜之类的是别想让我欣赏的。

    嗯,蓝色,我喜欢。白色,明亮。木材质的家具算是这几年的流行吧,他弄得不算俗。还不错啦,而且很整齐,男生房间能这样很不容易哦!只是床边架子上,怎么有样东西那么不协调?

    我的眼光停在那样有点眼熟的东西上,然后一下子脸红了起来。

    那双白色的,有一只跟断了的高跟鞋,摆在那里。

    “你还真的是恋鞋癖啊,需要我再帮你买几双吗?”心中依稀有了了悟,慌乱,惧怕,却又有一丝隐约的喜悦。不敢直视他,想用玩笑岔开话题。

    他笑笑:“别把我说得像个变态,你该知道的——”

    “我爱上的不是鞋子,而是鞋子的主人。”

    歌声响起,是ElvisCostello的She。

    ……Shewhoalwaysseemssohappyinacrowd,Whoseeyescanbesoprivateandsoproud.Noone'sallowedtoseethemwhentheycry……

    ——她,在人群中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她的眼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骄傲,没有人可以看到她的泪颜。

    这种气氛太过感人,就算是自认平凡如我,在这一时刻,竟然也会觉得自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般。莫名其妙的,有种液体向上涌,涌进眼中。

    他看着我的眼,也许看到了里面的泪光吧,于是,轻轻的吻住了我的唇。

    She,MaybethereasonIsurvive.ThewhyandwhereforeI'malive,TheoneI'llcarefor,throughtheroughandreadyyears.MeI'lltakeherlaughterandhertears,Andmakethemallmysouvenirs.ForwhereshegoesI'vegottobe,Themeaningofmylifeis,She,she,she

    ——她,也许是我幸存下来的理由,是我活到此刻的原因,是我在任何时候都无法不去关心的人。我,我会珍惜她的笑和泪,把她的每一丝情绪当作珍宝。如影随形,我生命的意义就是她,她,她。

    Elvis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又在“she”之间低了下去,他的吻也是。到了音乐停止时,他放开我的唇,走到门旁边。

    “老哥,别偷看了,想看就进来吧!”

    房内三人有着不同的神情。

    我不用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到什么程度,Kiss也就算了,竟然还在别人的“观赏”下毫无知觉的沉浸其中。而那个“别人”一脸青色,我发誓要是宰人不犯法的话,他一定到厨房抽把菜刀劈了我。肇事者倒是满面春风,笑得像是从地上捡到……嗯,多少钱对他算是largeamount呢?想不出来,算了,放弃这个比喻,笑得像是偷腥的狐狸……(好像更加奇怪就是了)

    “阿逸,你怎么可以……嗯,这么自暴自弃呢?第一次主动把女孩子带回家,竟然还是这么……嗯……”罗安的话终结在罗逸冷冷的眼神中。

    “她是我要的人,是我这么多年唯一真心想要的人。”罗逸把手搭在罗安肩上,应该用了暗劲,罗安瑟缩了一下,“老哥,即使是你,如果伤害了她,我也不会放过。”

    “阿逸……阿逸……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威胁你老哥……”罗安英俊帅气的脸皱成了一团,眼泪几乎快掉出来了。虽然对罗逸的宣言很不以为然,我还是不自禁的笑出声来。恋父恋母恋兄恋姐我都见过,有恋弟情结的男生倒是第一次遇上。

    “笑什么笑?!”罗安瞪了我一眼,却被罗逸的眼神吓回去。我更加忍不住笑意,躲在罗逸背后大笑出声。

    这种情况,可以说是情敌见面吗?

    罗安的表情有点怨妇的意味,在他那张美丽的脸上显得格外动人。呵呵,我是破坏人家兄弟感情的罪魁祸首吗?好厉害呢!红颜祸水,非红颜如我,也可以是祸水是吗?

    “老哥,我和小雨有些话要说,你先下去吧!”罗逸对着罗安,气势比对我还强上百倍,使我不得不怀疑他两个谁是哥哥谁是弟弟。马齿徒长,这句话送给罗安刚好。

    罗安依依不舍的被迫离开,还给了我一个幽怨的临去秋波。我对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但他好像没看到。

    “你啊你……”罗逸笑着摇头。

    室内就我和他二人,我的心又猛烈跳起来。

    “小雨,做我女朋友好不好?”罗逸轻声问。

    “不好。”我摇头。

    “为什么?”他一挑眉,似乎平常的表情其实带了无尽的霸气。

    “因为……”这个,需要原因的吗?“那我为什么要做你女朋友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他说,很理所当然的语气。

    “可是……我不喜欢你啊……”至少,我没发现自己是喜欢他的。

    喜欢,该是怎样的情绪?为一个人心动,整日想着他?

    曾经,为了一个人终日胡思乱想,为了一个人改变自己,去学习他喜欢的事物,去融入他的世界。那是一段绝对纯粹的爱恋,那是一段痴傻的日子。那个时候,相信誓言相信永远,相信彼此的未来是握在彼此手中的。因此,到不了那种痴傻的,就不是喜欢。

    所以,我不喜欢罗逸。我没想过进入他的世界,没想过为他改变,更没想过和他有永远。当初那个单纯的韩雨心中所想,并没有在此刻重现。

    “再说一遍。”罗逸眼神一黯,然后伸出手抱住我肩头,让我和他视线相对。

    “我说……我不……”

    后面的话被他的唇吞掉,不同于刚才试探性的温柔浅吻,这一次的他,带了十足的侵略性,强行入侵我的平静世界,将我一加一等于二的单纯思维打乱。

    他的气息和我的搅在一起,我的舌和他的纠缠。这样的亲密几乎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外,我却完全没有办法反抗。意识渐渐远去,手臂从他身侧穿过,抱住他。

    “二少爷,韩小姐,夫人让你们下去吃饭。”门外传来一个小小的声音,似乎尴尬无比却不得不说。我一惊,手松开看向门口,是他家的佣人,应该是站了一会儿了,神色扭捏。

    怎么会如此沉醉?真的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是吗?

    我脸红的不得了,退开罗逸,跑出门去。

    我先借电话打了个长途,告诉老爸老妈我在朋友家过年(没说是“男”的“朋友”),不要往寝室打电话了,然后下楼。

    我先前一直以为他们家会出去某个饭店或宴会狂欢,而不是守在屋里看电视,但显然我错估了他们的传统程度。

    没有在上次舞会的大厅,一家四口人加一个我聚在客厅里,电视开着,喧嚣着喜乐。我们围着桌子坐下,我是绝对不可能坐首座的,罗逸把我塞到他和他母亲中间。

    菜一道道上来,我正膝危坐,双眼都不敢乱瞟。

    “都不是外人,不要客气,吃饭吧。”罗逸父亲说。

    什么叫“都不是外人”啊?通常这么说的话就表示其中有一个是外人了。我多年漂泊,还会不知道吗?

    “小雨……啊,我跟着小逸这么叫了,你不会介意吧?”罗逸母亲说。长辈叫我小名是理所当然,我连忙回答:“没关系,大家都这么叫。”

    “小雨,尝尝这个,这是小逸特意找厨师做的哦!”自己家的厨师……

    “我自己来就好……”夹了一筷子菜送进嘴中,酸酸甜甜,正合我的口味。

    心中一愣,我看向桌上的菜色。不是想象中的满汉全席,桌上的每一道菜我都是认得的,而且,是平时爱吃的。

    我看向罗逸,我和他出去大大小小吃过N次饭,这自然是他安排的。只是,我向来不挑食,只在有喜欢吃的食物的时候多夹一点而已。而他,是注意到了吗?

    “罗逸……你……”忽然之间又有了想哭的冲动,原来,女人确是由水做的,我今天才发现。

    “叫我逸。”罗逸还是一贯的笑容,轻轻搂着我,知道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哭,温柔的替我拭去泪。

    所有人都没有动筷子,都在看着我和他。

    “小雨,做我女朋友,好吗?”罗逸继续他刚才的话题,在他家人面前。

    “小雨,小逸是真心的。从小到大,他从没有为任何人费这么多心思。”他母亲帮腔。

    “我们家里只有这个二儿子最让我担心,他很少执着于什么事情。也因此,他执着起来就不会放弃。”他父亲发话。

    “哼,就看不出你有什么好,值得阿逸为你这样用心!”罗安嘴撇到天边,一副不甘不愿的神色。

    我自认不是馋嘴之人,却在此刻,为了一桌食物,说出了让我都无法相信会出自自己之口的话:“好啊。”

    然后,并着他和他的家人吃掉这一桌菜,和他还有他家人笑闹着过年,给老爸老妈拜年。只是,只是多了一个“罗逸女朋友”的头衔。

    只是一个除夕夜而已……节日,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决定?

    还是,我真的变成了鸟,可以为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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