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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七章 作者:楼雨晴
    在丁群英再三保证她真的没事之后,言洛宇这才在隔天坐夜班车北上。这期间,他打了好几通电话回家,除了报平安,也问问丁群英的近况,知道她一切安好,准时注册、准时上课、准时打工,空闲时就往言家跑,陪他父母聊聊天、做做家事,生活平静规律。

    刚开始,他每到周休,就会赶礼拜五的夜车回家,陪父母吃个饭,让他们放心,也和丁群英聚聚,然后再坐礼拜天晚上的车回台北。

    后来课业加重,家人要他别南北奔波,怕他身体吃不消;丁群英也说,大学生嘛,就是要好好享受校园生活,他应该多和同学往来联谊,拓展生活圈,而不是一天到晚往家里跑,他才逐渐减少回南部的次数,改为写信与电话联络。

    每次写回家的信里头,总有那么一封是给她的,就像他答应过她的,不管外面的朋友再多,永远不会忘记还有一个她。

    有一次他问她:「妳要不要来台北找我?」

    「找你干么?」

    「妳都不会关心我,看看我在这里过得好不好哦?」他很失策地往自己脸上贴金,当然,也淋到她泼来的那盆冷水了。

    「你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痴情女干里会情郎,你没这等身价,让本姑娘放弃花花绿绿的钞票,不顾一切去千里寻夫啦!」开玩笑,请假要扣薪水的耶。

    ……算了,当他自取其辱。

    她后来终于去办了一支手机。她一天到晚在外面东奔西跑,很难找得到人,有了手机后,他无时无刻都能联络到她。

    她从不打电话给他,反倒是他一有空闲,总会记得打个电话问候她,说说生活琐事,关心彼此的课业状况能否应付等等……

    第一个学期即将结束前,他拨了通电话给她。

    那时,她刚挨完主管的训,脸色很臭地走出来,就听同事在喊:「丁群英,妳家的Mr.言来电。」

    顿时,她健步如飞,快速扑向手机。「喂?」她没留意,眼神在接起电话的那一瞬间放柔了。

    另一头愣了下。「妳在忙吗?」

    「知道就好,有屁快放。」说是这样说,每次还不都是啦咧半天还不肯挂。

    「噢,那我告诉妳,我放寒假了,今天晚上会回家,妳要不要过来?」

    「没被当哦?不会吧?」

    「谢谢妳的诅咒,很抱歉让妳失望了,没有。」他轻轻笑开,恐怕他要是真的被当,第一个敲他头的人就会是她,他还会不了解她吗?

    「真可惜,老天不长眼。」她轻哼。

    「妳这么不想见到我啊?损友!」

    「又没特别帅,见了更不会通体舒畅,百毒不侵,要见来干么?」

    「真过分!本来我还想说我很想念妳的,现在我决定收回这句话。」

    心脏不小心漏跳了一拍,她表情不大自在地轻哼。「你说话几时变得这么噁心了,我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啦!」

    「那妳晚上到底要不要过来?」

    「好啦好啦,你自己路上小心,到客运站打个电话给我,我去载你。」虽然嘴上毫不留情,但又总忍不住细细叮咛。

    挂了电话,唇畔的笑意仍是收不住。

    「怎么样?妳男朋友要回来啦?」同事靠过来,取笑了两句。

    共事稍微久一点的人都知道,这丁群英的手机从来不响,只要响起来,就绝对是那位神秘的Mr.言。

    没人知道他的全名,手机上也只显示一个「言」字,不管怎么问,她就是不肯说,不过谁都看得出来,这个「言」对她来说,是生命中分量极重的一个人。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妳不要乱讲。」丁群英低声驳斥。

    「还说不是!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心情都会好上一整天。妳看妳看,眼角眉梢都在笑呢!」

    「要妳管!」她一闪身,应付客人的点餐去了。

    她生命中的快乐,本来就是从遇上言洛宇之后开始,只有他才能让她真心地微笑,她不需要否认。

    他们才不会了解言洛宇对她的意义,她又何必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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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丁群英向店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提早离开,回家洗个澡。换件衣服后,赶在言洛宇预估的到达时间去接他。

    言孟春知道儿子要回来,早早就买了一堆菜,担心他一个人住外面都是随便吃吃,难得回来总要准备满桌的菜。

    「一家之煮」在厨房忙着当「孝子」,言洛宇就坐在客厅与好一阵子不见的母亲话家常,聊啊聊的,就说到手机的事上去了。

    「我们那个孤僻的丁小姐终于开窍了,有朋友找她啦?」

    他记得她说过,不办手机是因为没有朋友找她。

    「没有吧?她好像还是一样,每天上课、打工,不然就是在我们这里混,没看到她有什么朋友耶!她那支手机是为了要让你找她方便才办的,笨儿子!」

    「她这样不行啦,妳有空劝劝她,试着放开心胸去接纳别人。她那么伯孤单,又老是不敢付出,难道要孤僻一辈子啊?」

    「群英的个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太极端了,不要的话就不要,要的话就挖心掏肺,她啊,太害怕受伤了,个性就难免封闭了点。」直到现在,能让她真正敞开心胸接纳的,始终都只有她这个呆儿子。

    接着,他们又聊了些他在台北的生活。包括课业、交友,一句「妈,我交女朋友了」,差点让她把茶喷出来。

    「你、你说什么?」

    「需要这么意外吗?我十九岁了,谈个恋爱很正常吧?」他奇怪地看了眼母亲怪异的反应。

    「你——很喜欢她吗?」叶初晴问得结结巴巴。

    「她对我很好,个性、各方面还满合得来的,和她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就试着交往看看了。」

    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原来她儿子那么随便!「难道你和群英在一起的感觉就不舒服吗?」

    「那不一样,我们是哥儿们。」

    「哥儿们?我不晓得群英几时变性了。」叶初晴没好气地。「要我提醒你吗?儿子——你的哥儿们是道道地地的女人!」

    「无关性别,那是一种感觉,就像她说的,生死换帖的那种交情。」

    生死换帖?!你怎么不说生死相许?厚,你敢说我还听不下去咧!

    叶初晴撑着有些痛的额头。惨了,儿子没事给她搞这出,群英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哭死。

    虽然群英不说,但是谁都看得出来,她是在等他!她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来往,一有时间就往他家跑,帮他关照家里,打点东打点西的,办的手机成了他的私人专线,活似王宝钏在苦守寒窑,有哪个哥儿们是这样当的?这笨蛋看不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吗?

    她一直以为,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只差这两只没谈过恋爱的小菜鸟几时开窍而已,现在弄成这样……心里对群英,总是有那么一点抱歉,是她的笨儿子辜负人家一片深情了。

    「啊,群英!」她有些心虚地惊喊,发现买完酱油的丁群英不晓得几时站在门口,她、她、她——该不会都听到了吧?

    丁群英牵动唇角,扯开极淡的笑。「我先把东西拿去厨房给言叔。」

    她进厨房之后,就没再出来,帮着言孟春张罗食材,忙到开饭后,才一起坐下来享用晚餐。

    叶初晴一直惴惴忧虑地留意着她每一分细微的表情变化,她那个笨儿子还像没事人一样,净扯些不痛不痒的话。

    「好久没吃到爸煮的菜了,一个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没关系,你的分我帮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妳有没有良心啊,这样刺激我!」他笑骂,打劫了她碗里一块椒盐排骨以兹报复。

    「你土匪啊,还来!」她伸筷要去抢。

    叶初晴看在眼里,心里频频叹气。这群英也够厉害了,还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闹闹。

    「好了、好了,你们都几岁人了,吃饭还这样玩,幼不幼稚啊!」

    「听到没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后要是也这样跟女朋友抢东西吃,失恋就不要回来找我哭!」

    「女朋友?」错过第一手消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着贡丸瞪他。

    「对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们学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啧,你是嫌人家伤口不够深哦?还要多踩两下才爽。

    第一次,叶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儿子。

    夫妻俩同时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话,直觉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么——」办?

    「是是是,言叔,我也会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飞快,笑容更灿烂了。「吃饭啊,不要光说话。」

    看了看这厢刻意昭示的灿笑,再看看那厢无知无觉的傻小子,夫妻俩对望了一眼,同时逸出被打败的无言叹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过夜,许久不见的两人窝在客房的通铺上头,一人抱着一条厚棉被裹着,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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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怎么突然想到要交女朋友?」记得他对感情的态度,一向内敛低调,不会特别去思考这方面的事,否则国中时也不会让校花暗恋到快内伤了还没发现。

    「妳不是说,我该交女朋友了吗?」他耸耸肩,回了一句。这让她回想起A片事件,两人相视,忍不住大笑出声。

    「你这么听我的话哦,真孝顺。叫声妈来听听。」忍不住亏了他两句。

    他摇摇头,吃不消地道:「牙尖嘴利的,好男人都被吓跑了,难怪妳交不到男朋友。」

    她怔了怔,旋即不服输地回嘴:「要你管!你看好女朋友,别让她跑掉就行了,管我那么多!」

    他们各自倒头往反方向躺去,就像以前那样,有一句没一句地纯哈啦。

    「喂,你很喜欢她吗?」丁群英推了推他。

    「当然。」不然干么跟她交往?

    「要不要说说看,你的她是怎样的人?哪里吸引你?」

    「她哦,个性吧!敢于直言,清楚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确定了就勇往直前,执着地去追求。」

    「你就是那个她『执着的追求』?」

    他笑笑地。「或许吧!有时候我觉得她和妳满像的,喜欢上了,就不会别别扭扭地装矜持,妳知道吗?她直接在人来人往的楼梯上就叫住我,大喊:『言洛宇,我喜欢你!』我当场傻眼,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您老抬举了,我可没那么有种。」她要是喜欢一个人,有办法把「我喜欢你」大声说出口吗?不,她想,她会隐藏起来,不让对方发现。也许是怕再一次被拒绝,也或许,她一向不擅于争取,从以前到现在,面对任何事都是如此。

    「我说的是性情,妳和她都是那种干脆俐落,不会拖泥带水的个性。」

    她淡哼,绕回原话题。「听起来还满浪漫的啊,总比在走廊念情书,还被抓包,发现那不是我写的好太多了。」

    他闷笑。「是啊,任何情况,绝对都会比妳那个好、很、多!」他一定要加重「好很多」三个字,她的表白实在很经典。

    像想到什么,她侧过身问他:「喂,你们接过吻没有?到几垒?有没有花前月下?亲吻?爱抚?还是——」很巧,她今天躺的方位,视线刚好到他腰部。

    「喂,妳在看哪里!」他下意识把棉被裹得更紧。「妳很色耶,老是想那种有的没的。」

    「问问会死啊!」她倒回原位,懒懒地嗤哼。「是你自己说她热情奔放的啊,那我当然就会往那里想。」

    「没有啦。妳知道我的个性,就算她不介意,我也不打算那么快。这种事还是一步步慢慢来,等感情够稳定了再说。」

    「纯情的处男。」她下了结论。

    他脸上泛起红潮。「妳够了哦!」

    「好吧,你自己去慢慢来,那片『萱萱与水电工』还在我那里,哪天有需要再跟我说一声,不够的话我同事还有。」

    「……」算了,他跟她无法沟通。

    「妳一直说我,那妳自己呢?不要忘了,我们同年,我都交女朋友了,妳还在孤家寡人。」

    「哟,炫耀了。」

    「那是因为,我希望妳也能得到幸福啊!只要妳肯放开心胸跨出那一步,妳会发现,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人值得妳爱的。」

    「好啦,我尽量啦,你真啰嗦。」她翻了个身,径自睡去,不再搭理他。

    又来了,每次谈到这个话题,她就逃避。

    言洛宇轻叹,挪了下枕头,合眼睡去。

    许久、许久之后,房内静得只剩两人平稳规律的呼吸声,确定他已入眠,丁群英缓缓坐起身,曲起双腿,下巴抵靠在膝上,愣愣瞧着他的睡容。

    许多过去的画面闪过脑海。初识时,她的恶意刁难;被逼出家门时,他义气的相伴;深夜里飙车、进警局、他蹲在门口陪她发泄完情绪;无数次凶他赶他,他还是坚持留在她身边;帮她写情书、计划减肥求爱的过程,见证她的第一场初恋;当地失恋,还是他在身边安慰鼓励;她父丧,家变,是他始终在身边支撑她熬过来;她升学,是他坚持,极力相劝……

    好多、好多,她人生中,所有重要的时刻,都有他。

    眼眶里有酸酸的感觉,她吸了吸鼻子,硬是把未成形的水雾逼回去。她伸出手,轻轻抚过他沉静俊雅的面容——

    「笨蛋,我幸不幸福无所谓,你快不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你一定、一定要比我幸福,知道吗?」她轻轻地、轻轻地,含泪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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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假结束,米虫兼死老百姓的糜烂日子也宣告终结,言洛宇认命地包袱款款回台北,继续过他「离乡背井」的生活,偶尔和亲友通通信、讲讲电话。

    有一次和丁群英讲电话时,聊到他女友对她很好奇——

    「你白痴哦,干么在她面前提到我?」

    「可是,我们感情那么好,一定会提到的啊!」

    「谁跟你感情好了,你不要乱讲话!」她吼他。

    言洛宇静默了下,感觉到她这次是认真的,不是嘴巴上耍耍贱而已。「妳不高兴我这么说吗?」

    「废话。没有一个女人会高兴自己的男友嘴里老是提到另一个女人的名字,你用点脑袋好不好?」

    懂了她的意思,他笑出声来。「妳想太多了,毓雯知道我们是好哥儿们,她没有误会,也不会吃醋,她还说很想认识妳呢!」

    「她怎么说你就怎么信哦?」女人是最口是心非的动物,他到底懂不懂?!

    「她没必要骗我啊!」

    「反正你以后少提到我就对了啦!」都交女朋友了,脑袋还那么二百五!女人就算在意,她会亲口跟你承认她小心眼吗?这家伙实在「天真无邪」得气死人!

    又过了几个礼拜,她在上课时,他又打了通电话过来,不想错过他的任何一通电话,她当机立断地偷偷由后门溜出去接电话。

    结果他居然告诉她,他和毓雯在逛街,看到一款很帅气的背包,觉得很适合她,问她比较喜欢白色还是咖啡色的。

    「你家小雯雯呢?」这个比包包的颜色还重要,得先弄清楚。

    「在我旁边啊。那不重要啦,妳先说妳要什么颜色。」显然,他们无法取得共识,言大公子比较执着包包的颜色。

    「不重要?!」她当下嘶吼出声。

    他在和女友逛街时,买东西送另一个女人,还当着她的面打电话问人家喜欢什么颜色……

    如果这个还不叫重要,那什么才叫重要?帮他收尸吗?她要是他的女友,铁定会一掌劈死池!

    「妳干么那么大声?吓到我了啦!」他在另一头抱怨,冷不防补上一句:「还是妳其实比较喜欢红色的?」

    「我、我——我喜欢你个死人头啦!」厚,这个白痴!

    「妳到底在气什么?包包,还是我?」他还在莫名其妙,不懂她为什么突然对他发睥气。

    「我气你猪头啦!都叫你不要在她面前提到我了,你反倒更嚣张,当着她的面打电话给我,你现在是怎样?女朋友还要不要交?」

    言洛宇静静听她骂,才慢慢接口:「我都说她不介意了,妳何必一直担心这个问题?」

    「她不介意,我介意行不行!反正你以后少打电话给我,尤其在她面前!」

    她的口气很差,而他确实也被伤到了。「群英,妳最近真的很奇怪,老是顾虑这个、顾虑那个的;不准我提妳的名字、不准我打电话给妳,接下来呢?是不是要我连信都别写了?为什么交女朋友就要改变这么多?这样还像妳说的生死换帖吗?群英,我不懂妳了。」

    「不懂就不要懂,去他的生死换帖,当我在胡说八道行不行!我那时喝醉了,说过什么我现在一概不承认,反正你给我读好你的书、谈好你的恋爱就行了,否则我们干脆连朋友也别当了,免得到时变成破坏你初恋的凶手!」她一口气吼完,用力切掉电话。

    才一拿开手机,泪水噼哩啪啦掉了下来,她坐在楼梯上,把脸埋进腿间,拚命地宣泄泪水。

    而另一头的言洛宇发着愣,对着断讯的手机。

    「怎么了?你们好像谈得下是很愉快。」一旁等待的女友走过来,关怀地询问。

    「我们吵架了。」这是从他们当朋友以来,第一次吵架,不是习惯性的斗嘴,而是真正意见分歧的吵架。

    周毓雯研究他的表情,问道:「你很介意?」

    他不解地抬眼。为什么最近他老是听到「介意」的问题?

    「雯,妳很介意我对她太好吗?」

    周毓雯耸耸肩。「你不是说,你们只是哥儿们?」

    「是啊……」言洛宇浅叹。他也不晓得她是怎么了,变得好多心、好敏感。

    「好,那我告诉你,如果你们真的『只是』哥儿们,那我不会介意。」

    「但她似乎很介意这个问题……」他喃喃道。

    「所以你们就吵架了?」

    他点头。「我知道她是为我好,可是——」他想了好久,闷闷地吐出一句:「我不喜欢这样。」

    周毓雯盯视他,苦笑道:「看来你在乎她的感觉,更甚于我这个女友。」

    他敏感地一怔。「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她突然笑出声来。「只是觉得你很可怜,莫名其妙搞得两面不是人。」

    他神色微窘。「妳不要糗我了。」

    「好啊,不糗你。我们不是还要去看电影,走吧!」亲亲热热地挽起男友手臂,买零食看电影去了。

    但是整部电影演了什么,完全没进到他的脑子里,手中搂着女友,心思却飘得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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