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 >> 第一人称,七年之痒 >> 原配作者:叶倾城 | 收藏本站
原配 第一章 作者:叶倾城
    我是问九信的原配。

    十三岁相遇,二十三岁相嫁,然后相守至今。

    如此简单完美,仿佛神仙眷侣。

    然而——也许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我们是高中同学。我五岁上学,读到高中也才十三,同学们都比我大,九信也是,大我两岁。记住他因他奇异的姓氏,然而单纯的年代,单纯的年纪,尚不足以让我注意到那个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少年,是如何的沉默英俊。

    那年学校正开始实行课间餐,因是新生事物,学校的态度——几乎可以引一句电影海报上的话:隆重推出。实验中学是省级重点中学,同学少年多不贱,也积极配合。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一室的热面包香及欢声笑语,缭绕拥集,好像是人间天堂。

    我自然是当中一员,直到有一天,我不经意地回头,看到一个瘦长的身影正顾自起身,目不斜视地穿过教室,消失在门旁。

    那个衣衫单薄的少年长久地站在空寂的走廊,背对着整个的热闹,伫立的身影像一根钉子,风一阵阵掀他洗得褪色的衣襟。

    日复一日,在我们一室春风之际,他离开了——

    九信是班上唯一没有订课间餐的人。

    依稀知道他没有父亲,与母亲相依为命,他过时陈旧的衣着说着他贫困的家境。贫困,在我概念里,应如卖火柴的小女孩,瑟瑟发抖的,乞怜的,无助的,然而……

    隔窗我看见他骄傲的背影。

    我惊奇于他的骄傲,并且被深深吸引。

    我记得那天,薄凉如丝的风,挟着时断时续流苏般细密的雨。天气骤凉,手里握着温热的面包,我却油然想起长廊里的少年。这样冷的天,他却仍是单薄的旧衣,吃点面包暖一暖会好一些吧?

    他看见我,一怔。我把面包递过去:"哎,给你吃。"

    他蓦地愣住,整张脸涨得通红,却不动。我只以为他不好意思,抬眼看他,轻轻说:"你吃呀。"见他仍不动,我顺手将面包搁在栏杆上。

    没想到他箭一样抄起来,一把抓住就扔到了楼外的雨雾里。我陡然受惊,不知所措,"啊"地叫出了声,泪水夺眶而出。

    第四节课的下课铃一响,同学们蜂拥而出,偌大的教室在刹那间空落下来。只有一个脚步声,在我身侧,犹豫。是他的脚步。我倔强地转身,一眶的泪,忍了又忍。我恨这个不知好歹的男孩。终于听见脚步声,迟疑地远去。

    然而只几分钟后他便冲上了楼,一身的湿,大步走向我的姿态里有一种坚决。而他的手里,分明是那个被丢出去的面包。

    他停在我面前,我在泪光里怒目以视。

    片刻的静寂。

    我突然尖叫一声,直扑过去想阻挡,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有力的手牢牢地抓住我,我只能惊骇地看着他,把那个混合了雨水,泥沙,被人踩得不成形,被脏水浸泡得肿胀的面包,一口一口地吃了下去。

    我目瞪口呆。

    他终于艰难地吞下了最后一口,拍拍手上的土,定定地看着我,忽然,深深地笑了。

    那男孩,笑起来颊上有个深深的酒窝。

    从那一刻起我不再有别的选择。

    当时并不知道,只是喜欢与他在一起。放学时稍微晚走一会儿,同学们一哄而散,听见他的脚步声,沉静地靠近,抬头,相视而笑,然后并肩而行。我一路家事国事天下事,滔滔不绝。

    喜欢一边说一边一根根扳他的手指:"我大姐叫叶朱,我二姐叫叶紫,嘿,大红大紫,可见我爸我妈的宏图大略,可是到了我,我叫叶青,我只是一片绿色的叶子……"他半天不说什么,只是安静地听。

    我又问他:"你的姓那么奇怪,多难起名字。那你父亲叫什么?"

    他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我随我母亲姓。"

    我很好奇:"为什么?"

    他沉默了很久:"我是遗腹子,我没有见过我父亲。"

    "遗腹子为什么就不跟父亲的姓?"我愈加好奇。

    九信微笑:"叶青,你的为什么实在太多了,你是一套会走路的《十万个为什么》。"

    我理所当然地应该生气。于是一嘟嘴,丢开他的手,脚下加快了速度,三步两步把他甩在后面。总是在某一个拥挤的路口,在红灯前等待,在整个城市的车声人声里,我装着全神贯注地看前方。

    他在我耳边悄声说:"算我说错了,你不是一套,你顶多也就是一本分册。"

    我忍不住笑。

    他轻轻一牵我的手。

    牵过我们的高中三年,又牵过我们的大学岁月。

    然后我便要嫁给他。

    当中……不是没有辛酸回忆的——

    不久前,某当红作家在自己的专栏里犹自有恨地说:"我可以原谅抛弃我的初恋男友,也不能原谅曾欺侮我的小学男生。

    "盖,前者固然是痛得撕心裂腑,却是菊花的刺,血泪里仍有花朵的芳香,我们因这痛而慢慢长大;而后者却是真菌感染,受创处长出牛皮癣来,又痒又痛,有碍观瞻,却连向人哭诉都不能,而且不能治愈,长长远远地痒下去,疼下去。"

    我深有同感。

    我曾为九信挥过拳。

    我一直记得那女孩在我耳边嘁嘁喳喳时惊奇不屑的眼风:"呀,你居然跟问九信混在一起,你知道他是什么东西吗?"她是九信的邻居,也是他从小学起的同学。

    九信是私生子——

    没人知道那个男人是谁,无论人们怎么对待九信的母亲:胸前挂破鞋的游街,暗室里的关押,无数次地写检查,她都坚决不肯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她在牛棚里生下儿子,然后,在最辛苦、最累最脏的翻砂车间里干了一辈子,直至终于患上职业病病休在家。那孩子,从小人人都知道他是野种,在整个家属区,除了骂他、欺侮他、羞辱他,从来没有人和他说一句话。

    极度的震骇在刹那间使我失去了反应的能力,我只能呆呆地看着她。她的脸:轻蔑的,厌恶的,自信是好女人,因而有资格把公认的坏女人毫不留情地放在脚下踩的那种理直气壮。

    她无所不及地细致描述着,重复地、不断地用着同一个形容词:婊子。

    我却突然感到了巨大的愤怒。

    即使那真是一场错误,但是他们,又怎么可以如此对待九信?

    我打断她:"我想,她这么做一定有她的原因。"

    她满脸的眉飞色舞,被我这一拦,好久好久才调整成讪笑:"有原因?一个女人没结婚,就有了儿子,这还不是贱,是什么?"

    我坚持:"也许是一场爱情,当初真心相爱,可是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结合,一时糊涂留下孩子,是傻,不是坏。"——

    我忘了交代时代背景。

    那是八十年代初,男女生的来往,被称之为"男孩女孩之间的朦胧感情";某男某女互通纸条、多说几句话,会引起同学、老师、家长三方四面的大恐慌;女生们私人间悄悄讨论,"喜欢"和"爱"是不是一回事?

    果然她一愣之后,随即眼睛一亮,拉长了声调:"是吗?我看,不是问九信的妈有爱情,是你对问九信,有爱情吧?难怪难怪。"

    脸上浮起惊奇暧昧的似笑非笑。

    我笑吟吟,伸个懒腰:"我是没办法啊。我自己满心想的都是爱情,所以看谁都离不开爱情。那你呢,你看这个看那个都是婊子,是不是因为你,自己天天想的都是婊子?你是羡慕人家吧?"

    我的攻势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她整张脸通红:"你胡说什么?"

    我笑:"有句话怎么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人看谁都是小人。所以啊,看谁都是婊子的人,那自己,恐怕……"

    她尖叫:"你才是婊子。"

    我"哗"地站起,简单结实地扇了她一记耳光。

    为此,我的高中三年,变得异常艰难。

    也曾为他和家人纠缠不清。

    母亲一直觉得我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那时,大姐、二姐每个月都寄托福参考书、各大学资料回来,并在每一个昂贵的国际长途电话里谆谆叮嘱我,要苦练外语,尤其是口语,争取早一点考过托福,无论我选择去四季如秋的加拿大或者人间天堂的美国,她们都可以为我担保。

    她们寄回的照片里,大姐的背景是枫叶、雪、壁炉中的火焰;二姐的背景是高楼、跑车、纷扰的人群。

    母亲也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是,我知道,世界很大,好男孩比比皆是,但是属于我的,只有这一个呀。

    最后我对着母亲掉下泪来。

    我说:"妈,您的两个女儿两个女婿都是博士、博士后,您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我只想做一个平凡快乐的普通人,又有什么不好?他家里条件不好,他没有出国的机会,但是我喜欢他呀。"

    母亲终于开恩,叫我把九信带回家来。

    就一起去江边散步

    九信隆重地来上门,言谈斯文,举止大方。与父亲谈得甚是投机,父亲很满意,说:"这小子,将来必有出息。"但是母亲只是沉默。

    我是那么紧张,焦灼地等待着母亲的回答。她终于叹气:"倒宁肯他平庸一点啊,真的有了出息……"

    她不再说下去。

    磨折数年,双亲的探亲签证批了下来,他们决意长住,却又搁我不下,几番思量,几至不能成行——当然最后还是走了。

    我在机场,照例准备恭听上至做人做事下至炒菜洗衣的种种训示。然而母亲紧紧拉住九信的手:"以后,你要善待叶青。"

    我一呆,然后大哭起来。

    就这样嫁了。

    有些事,我是后来才慢慢想通的。

    比如母亲的沉默。

    有相当长一段艰苦黯淡的日子。月中在提款机上插卡进去,"咔咔咔"吐出单子来:"现金不足。"原来,钱是这样一桩易耗品。

    九信进了他母亲的厂,那时他母亲已死于肺癌。日子仍是:行在路上,背后有人指指戳戳:"看看,翻砂车间那个女的,你晓得吧?就是那个……"旁边的人忙回头:"呀,这么大了唷,都不晓得他老子是谁?"

    工厂从来嘈杂,职工惯例高声大嗓。

    九信一直在台车车间,一百多大学生,连清华毕业的都不算什么。他做种种粗笨工夫,历年防汛抗洪他都是突击队员——幸好始终是"时刻准备着"阶段。

    也没什么。我用医院开的E霜擦脸,在后街的小店买衣服,与同事合伙批购丝袜。九信不加班、我们也不吵架的时候,就一起去江边散步,或者去逛书市,还看一块钱一场的录像。

    有一次糊里糊涂撞到三级片,百般解释,警察才相信我们是夫妻,随即面色温和下来:"你们跑外头来干什么?孩子小?没房子?哦,没录像机……会有的。"

    我一只手一直在口袋数人民币数目,生怕罚款。但他只在九信肩头重重拍一下,我事后悄悄笑:"勉励你呢。"

    九信一路沉默,快到门口,在楼道的漆黑里,他将我用力一抱:"叶青……"

    忽然不需他说,我已全懂,"唰唰"落下泪来,声音哽咽:"我自己愿意的……"

    对我而言,生命中的巨大转折便是某一天晚上,九信忽然问我:"你信不信,世界上有报应这回事?"

    后来才知道,当有人问你"信不信"时,就是他自己已经信了。

    那个对九信的母亲始乱终弃的男人,数十年来,宦途得意,到达顶尖地位,可能根本不记得当年的年少失足。后来他结了婚,唯一的遗憾便是他自己的小女儿生下来就有严重的残疾,不能吞咽,不能说话,终年卧床,只是一堆没有情感意识的死肉。这么多年,倒也认命了,何况他还有聪明美丽的长女。

    没想到,聪明美丽的长女婚后一年生下外孙女,竟然也是一个残疾。这样的打击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他几乎不敢相信,但又不能不接受现实。

    也许,这就是报应……

    他的头发迅速地变白了。

    老妻颤颤巍巍上寺里求签,求出的签语是:"自作孽,不可活。"老妻当即中风倒地,救活后半边手足不能运动。

    值此内忧外困,但是他的身家地位又不能不参加各种喜庆活动,其中一项便是九信工厂的厂庆。

    在厂门口,由厂领导陪同他参观光荣榜,他立在榜前良久良久,然后指着其中一个名字说:想和这个技术员谈一谈。

    在简单的例行问答之后,他终于问:"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到底是因为九信独特的姓氏让他记起生命中的问氏女子?还是真的如他人所说,是父子之间的血脉相连?

    九信自此一路青云直上。

    那人为九信安排好了一切,包括财富和工作,九信面对这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变化,似乎感到心安理得。他后来对我说,他有权利享受这一切,因为那个男人实在是太对不起他母亲了。

    我尚不适应他的富贵。

    九信的父母……我至为好奇。

    当然是巧遇,他们没有顺理成章结识的理由。但是就算是巧遇也要有逻辑上的可能性,他是人群中的焦点,她却不过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们之间,隔了成千上万无干的人。

    我向九信追问细节,且喋喋不休。

    九信勃然不悦,后来渐渐反应没有那么激烈。一次大约心情好,笑道:"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他们认识的时候我还没生下来。"顿一顿,"他们分开,也是我出生以前的事。"

    我顿时十分羞愧,再不敢问。

    一天九信忽然递给我一张照片:"我母亲的,在她的遗物里找到的。"又补一句:"你可能会感兴趣。"

    再普通不过的一寸免冠标准照,显然是曾经夹在书本里,天长日久,与纸页粘连,后来硬撕下来,上面全是毛毛的纸斑,泛黄发脆。

    然而我震惊于照片中女子那无法言说的美丽:长辫,玲珑绰约的五官,略略忧伤的大眼睛,她的眼神似水如烟,难以捉摸……我将照片捧在手里——也许,这就是唯一的理由——

    这种故事是很多的吧?历朝历代。高官显宦与民间美女,偶然因为一段心事纠葛在一起,男欢女爱之际,也不会一点感情也没有吧?然而她不过是他的闲花野草,到底是始乱终弃,他仍旧是他,而九信的母亲……

    如果不是因为他妻子基因里可怕的遗传因素……

    如果他和九信始终不曾相遇……

    九信正在伏案工作,我不由得自身后环住他,将额抵在他背上,刹那间,只觉得一切恍惚得不似真实。

    蓦地惊醒,已是七年过去。

    生命中发生许多改变。

    九信离开工厂,几年内更换数家单位,每次调迁都要升一级,终于成为32岁的正处长兼某公司老总。

    他渐渐,只穿某些牌子的衣服。

    看电视新闻时臧否人物:"某,是个混混;某,有才气可惜站错了队……"

    带我出入种种场所,气氛奢丽如广告中的幻境,我只用长裙,淡妆,微笑,寒暄。

    如果傍晚电话铃响,是回来吃饭,不响,则不回来——

    有一次电话坏了很久,我始终没有发现。

    结婚七周年他与我共度烛光红酒之夜,红丝绒盒中,美丽的白金钻戒熠熠生辉,铭刻着温柔誓言:"心比金石坚。"

    我将三房两厅全铺了我最心爱的浅紫与轻粉地砖,一格格的方块斜纹,棉布花衣般的温馨宁静,是家居杂志封面上的常有的景致。

    同事们讨论感情生活时举我做例子:"结婚还是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穷一点都不要紧,一起打拼嘛,有钱就好了,你看叶青……"

    我渐渐成为大众传说里的女子。

    然而传说并不都是幸福的。

    《水晶鞋与玫瑰花》里,灰姑娘终于遇上她的王子,骑着他的马去王宫。而《三打陶三春》里,那个承诺要娶她的男人,在功成名就之后,派人暗杀她。

    属于我的传说是什么样的呢?

    一个温暖的春夜,九信自后将我拥满,我微笑将全身的重量倒向他,忽地一瞥,轻呼:"咦,你几时买了条新内裤?"

    九信笑道:"不好看吗?"伏我肩上深嗅:"你用了什么洗发水,有草香。"随即将话题牵引开来。

    我仍喋喋不休:"我上次去香港不是才给你带了一打内衣吗?用完了?"——他的唇将我的一切声音"严防死守"。

    我并没有十分在意这件事。

    然而在电话响与不响之间,在暮色渐围拢之前,在午夜自噩梦惊醒之际,我眼前异样地掠过那桃红灯影下淡蓝的一瞥。

    他怎么穿的是三角裤?

    我一直给九信买的都是平脚裤呀,而一个男人,怎么会无端端去为自己买衣服呢?

    装作若无其事,问对过同事:"你老公有没有自己买过内衣?"

    她响亮地"嗨"一声:"他,短裤上大洞小洞都舍不得换,说舒服舒服,我说我忙,叫他自己买,他说:'哎,哪有男的到那种柜台去的。'还不是我买。"

    "那不是很难看?"隔邻插言。

    同事扬声:"给谁看?我看十几年了,不在乎啊,要是有人在乎,自己给他买嘛。"

    一办公室笑浪翻滚。

    而暗夜里我霍然坐起,浑身冰冻滚烫的汗。

    谁,是谁在乎?有这样一个人吗?

    我的疑惧,却不可以对九信说。

    他身上不曾有过香水气息;我没有在他的颈领处,发现过唇印的痕迹;也从来不曾有沉默的、立即挂掉的电话被我接到。

    所有的猜测与不信,是否都是一个女人的多疑?

    而若是真的,我又该如何?

    命运总在一次次重演,直至我们不能承受。

    我想起有一年过年,九信恰好不在家,临走嘱我与他的生意伙伴杜先生一同吃年饭。杜太太,我们叫阿霞。

    饭桌上,杜先生的CALL机响个不住。

    杜先生便频频低头检视数字,且坐立不安。

    阿霞脸色铁青。

    我只有装做一无所知。

    是大年三十,一室灯火,华彩音乐,满桌盛筵,然而窗外一直落着雨或雪,零零落落,灰且幽暗,豆腐渣一般颜色质地。女人三十,都是豆腐渣,尤其是阿霞这样的女人,除了十八岁的时候或许曾嫩如水豆腐——我也并未亲见——几时不是豆腐渣?

    自然杜先生亦不过如此:两肩头皮屑,新衬衫上必定有笔挺的摺痕,一旧则马上颜色混淆。

    席间越来越难捱,虽然他们两人皆连连给我夹菜。杜先生为我扯下大块猪皮,说:"这种东西,据说美容最好。"

    只是一句话,阿霞立刻乘虚而入,冷笑道:"那当然啦,女人堆里打滚,谁还比你更懂。"

    那一刻的眼风和神色凌厉如母老虎。

    杜先生的情人多半是温柔如鹿,否则何以互补。

    但怎么会有这种行径?CALL机还在声声不断,五分钟一响。难道不懂得情人守则?这是春节,电视里歌星笑星连环出击,楼上楼下麻将震天,谁家违禁偷放鞭炮,零零碎碎,这里那里砰一下,小孩子欢天喜地叫。想象那里:一扇窗,一盏灯,一个人……

    那女人不肯放过他,或者实在是寂寞。

    杜先生终于忍无可忍,推碗而起:"我出去一下。"对我一点头,"你陪阿霞。"

    阿霞早跳起来:"你去哪里?你回来。"扑上去撕扯,杜先生反手一推,头也不回就走,阿霞穿着睡衣拖鞋追上去。

    我大惊,连忙扯住她:"阿霞算了,让他去,我陪你。"她一把甩脱我,三步两步往楼下冲。

    杜先生的车失火一般疾冲而出。阿霞站在人影稀落的路边高呼:"出租车。"奔到马路中间截车,"追上前面那辆车。"

    我身不由己,随阿霞在万家团圆的大年夜上演《生死时速》之街道惊险篇,一路惊险万状,红灯绿灯、云霄飞车,阿霞连连催:"快一点,再快一点。"

    司机说:"再快要被警察罚款了。"

    阿霞把整个钱包都摔给他:"追上去。"

    我们终于被拦在红灯之后。

    阿霞伏在我怀里嚎啕大哭。

    我来不及着外套,米黄的开司米毛衣上沾满了阿霞的眼泪鼻涕,不由心生厌恶,却还不得不拥住她,轻哄:"别哭,别哭。"

    我忽然想起自己,当时就暗下决定,纵使一定会输,也要输得漂亮。

    然而此刻,我记起阿霞赤裸的足趾上鲜红的蔻丹,她何尝不是为婚姻尽了最大的努力。

    我心内昏乱。

(快捷键:←)上一章  原配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