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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曜日的激情 第一章 作者:简薰
    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城区

    一月,又湿又冷的日子。

    西雅图的雪大得难以想象,就算N度在「最适合居住的城市」中夺得首选,但仍然无法抵挡低温的威力,冰花像是有人从天上倒下来那样,哗啦啦的坠落,而居住在这里的人,只能看着雪越来越多、越积越高。

    一片莹白。

    这样的景色在就读艺术相关科系学生的眼中是个美,但在计算机相关学系的学生眼中,不过是个烦。

    石硕臣看了窗外大雪纷飞的天,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

    他今天没带伞哪……

    虽然说计算机已经做好万全的保护,可是每当一进一出差到十五度甚至是二十度的时候,总忍不住在心中计算,对计算机有多伤。

    今天下的是湿雪,从学校走回住处,受潮的机率很大,何况除了计算机之外,他另外背了一大袋原文书,万一湿掉了,他还得拿着吹风机一页一页吹干……那情况光想就很悲惨。

    堂堂大男人,才不要像小媳妇一样蹲在一角吹书。

    当下石硕臣毫不犹豫的拿出手机,拨了同校狗党小科的号码。

    「哈啰。」小科的声音十分愉快,「比尔。」

    比尔,是他们叫他的方法。

    中国学生会比较好的一群中,分散在各科系中,其中,只有石硕臣一个人念的是计算机研究所。

    在微软总公司所在的西雅图,念著名列全美第七名的计算机研究所。

    前年开始,他所属的小组已经在教授的指导下,开始做一些高级程序的编纂及研发,也申请了研究教室以及经费,是颇被看好的一群。

    因为计算机、因为微软,因为程序以及很多有的没有的原因,他们这群联合国似的小组学生,在各自的生活圈中,都不约而同的被叫「比尔」或者是「盖兹」,无一幸免。

    虽然石硕臣觉得「比尔」这个名字实在不符合他珑泽秀明般的形象,不过看在有励志效果的份上,也就算了。

    「我没带伞,你几点要回去?」

    「再一个小时吧。」小科的语气不太确定,「我腿部线条还没勾出来。」

    「勾出来就可以走了?」

    「不走也不行。」感冒的关系,小科的声音扁得有点好笑,「我们只付了人体模特儿三小时的钱,她晚点还有一个工作要接,就算我们肯加钟点钱,她也没时间给我们了。」

    小科念的是美术,跟石硕臣住在同一栋学生公寓。

    虽然一个是宜兰,一个是澎湖人,可是到了国外,他们很自然的把自己归类于中国人。

    留学前从来不曾有过的同乡情结在国外发挥无遗,学生公寓中的台湾人,把青年学子的住处弄成同乡会,三不五时就会出现类似那种四海一心全国晚会之类气氛的感觉。

    「你现在在哪?」

    「图书馆。」

    「要不要过来?」

    石硕臣想想。也好,反正要回到住处,也是得经过美术系馆,干脆过去,看看小科他们预备的毕业大作。

    「过来前帮我们买咖啡,拜托--」

    美术系馆楼下有间小咖啡店,咖啡很棒,面包也可口,不只美术系学生爱,就连石硕臣这种偶尔去打混的外系学生也喜欢。有时间,他会在里面用餐听他们播放的原住民音乐;没时间,外带也不会觉得浪费。

    「你们自己去买比我带过去快吧?」

    咖啡店就在小科同栋楼下,而他的位置是在图书馆,重点是,他听得出来,小科的咖啡瘾快要发作了。

    「比尔,外面冷啊。」小科的声音抖得有点好笑,「出去再回来手指就冰了,要花多久才能恢复笔感啊,模特儿很贵耶,她才不会管我是穷学生,她时间到了就会走人。」

    「时间到就走,只证明你们都不是她喜欢的型。」

    小科似乎被打击到的呜了一声。

    「要几杯?」

    「嗄?」一副打击过大还未回过神的感觉。

    「不是叫我帮忙带咖啡?」

    然后石硕臣听到小科似乎对着同室的人说「有人可以帮忙带咖啡」之类的,那头传来一阵模糊的欢呼,隐约听到一个绰号叫史瑞克的加拿大人大叫他要,然后好像是爱丽还是芬妮的声音。

    「四杯。」

    「我等一下就过去。」

    收了电话,看了看窗外的雪,还是大,忍不住又是一阵三字经飞舞。

    妈的,雪下这么大是不用钱喔。

    几年前,当他正在准备申请学校的时候,曾经为了自己顺利进入太平洋联盟的名校之一而小小的得意了一下,因为据他那个在写爱情小说的姊姊石湛蘅表示,西雅图是个人文聚集、科技荟萃,外加风和日丽的好地方。

    刚刚来的时候的确是啦!夏天嘛,天气凉爽,满街都是咖啡香,海水也非常漂亮,可是,一到冬天,全部都变了样。

    原来,一个城市可以白成这个样子。

    原来,不加上止滑器他就寸步难行。

    看着天空无止境的白花,那不叫下雪,已经可以叫「倒雪」了--虽然,这种说法一点气质都没有。

    把计算机揣进大衣里,原文书收进包包,石硕臣走出图书馆,朝美术系馆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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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蓝海豚」是位于东区的一家咖啡馆。

    小巷内简单的三层楼式建筑,一楼租给花店,它位在二楼,纯白色的外墙悬着小竹篮红花,远看之下,很有点爱琴海的味道。

    大部分的时间,这里总是有着客人。

    来逛街的女孩子,附近办公大楼的上班族。

    白色的装潢很干净舒服,桌上永远有新鲜玫瑰,有个走颓美路线的老板凯哥,还有个英国小淑女般的店长方玺媛,服务生也都是美少年美少女,所以即使以咖啡馆来说消费偏高,客人也始终没有断过。

    凯哥很少来,店里的事务几乎都由方玺媛作主。

    在外人眼里,她是个美女店长。

    在自己人眼里,这店长真是啰唆到不行。

    就像现在这样--

    「小杰,把豆子补一下,明欢,今天晚上走的时候,记得把桌巾全部换上干净的,小芳,我说过很多次了,擦桌子是要把桌子抹干净,不是把桌子弄湿就好,宜倩,在请假之前先跟大家把班排好,只要可以互相补班,请一个星期也可以,如果不行,那就按照班表来。」

    就像母鸡带小鸡这样念着。

    方玺媛当然知道这样破坏美女形象,可是,工读生们都好散,总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她不念不行。

    「玺媛姊。」宜倩唯唯诺诺的走了过来,「小芳说她星期二跟星期三已经有事情了,不能帮我上耶。」

    方玺媛头也不抬,「那妳就不能请。」

    「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宜倩看着方玺媛的脸,迟迟不敢说出一定要请假的原因是要跟男朋友出去玩。

    男朋友决定得很临时,所以,她来不及排班,周二、周三老早被小芳定走了,而且小芳是真的有事情。

    可是她真的很想出去玩嘛。

    两人交往的暧昧期摸索了好久,好不容易他问她要不要跟他一起回南部,这对感情来说,是多么意义重大的跨越啊!但是,饶是意义重大的跨越,她还是不敢未假旷职。

    他们都很知道,方玺媛公事公办的程度有多么坚决,而且,她最讨厌人家说不来就不来。

    迟到的人会遭受她冷冰冰的白眼,蓄意旷职,那就是等着换工作。

    「玺媛姊……」宜倩使出了哀兵政策,「求妳啦。」

    「求我没用,妳去求小芳。」

    「小芳不让我求。」

    「那我也不让妳求。」

    宜倩眼睛眨啊眨的,好像快哭出来了,「嗯……」

    没听到小妹妹继续哀嚎,方玺媛微觉得奇怪。根据过往经验,宜倩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个性,这下怎么这么快就鸣金收兵了?

    她抬头瞧瞧。啊,哭了哭了!

    居然使出这招,唉,她最怕人家哭给她看……

    「妳找同学来帮妳代,我就让妳请。」

    十三个字让小女生瞬间破涕为笑,「真的?」

    「假的。」

    「嗄?」

    眼看宜倩眼睛眨巴眨巴的又快流出眼泪,方玺媛连忙补上,「真的啦。不过,最低限度是找到人来补,如果找不到,妳还是要来。」

    「耶!」宜倩欢呼出来。找人有什么难啊,才三天,她的同学中总有人可以帮忙的。「玺媛姊,妳好好喔。」

    把她巴住她的手扳下来,「妳如果把厕所打扫一下,我会更好。」

    「没问题,马上去。」

    宜倩带着喜孜孜的表情洗厕所去了。

    方玺媛低头继续整理单据,又过了一下子,墙上咕咕钟中的小鸟跑出来叫时,十点到了。

    小杰将玻璃门下的锁打开,把牌子从「休息中」翻成「营业中」,在明欢的操作下,咖啡壶开始噗噗的响。

    巴哈的G弦之歌悠悠扬扬的飘散。

    一月中,难得的好天气里,阳光斜斜的照入二楼的空间,刻意放在窗台边的小植物被金黄色的阳光映出漂亮的鲜绿。

    方玺媛将报纸放入报夹。

    她没看清楚政治版的头条,却对不小心瞥到的体育头条印象深刻,关于NBA的消息。很久以前,当她还居住在日本念着华侨学校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中日混血男孩子,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老是讲着那些千万明星在球场上的表现。

    男孩子长得粗犷,心思也不太细腻。

    他常常让她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多余,事实证明,他真的也对她不太在意,虽然两人在一起快要三年,可是他可以说走就走,一如所有的连续剧一样,留下纸条与电话,就回到台湾。

    什么都没说清楚,她唯一知道的是,从此之后,他们之间的距离,从一个车站变成了四小时的飞航时间。

    还是爱妳。

    她不相信,完全不相信,望着那张纸条,她甚至想着,那个男孩子究竟有没有爱过自己?

    困惑,但却无从追得答案。

    分开很久了,可是,她的生活习惯却仍然有两人相恋过的痕迹--注意他喜欢的NBA,听他喜欢的小提琴,觉得自己穿白色衣服最好看……

    玻璃门把上的风铃声音响起。

    方玺媛回过神。

    有客人进来了。

    她将报夹一一放在架子上,最外面的那个版面,是娱乐新闻,报导着新崛起偶像剧演员的消息,演员长得很好看,收视很高,小芳跟明欢两个人只要提到他,眼睛会冒出心型符号,不过对现在的她来说,客人比较重要。

    拿起水杯与菜单,方玺媛朝客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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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玺媛……」吧台前的艳丽美女,露出一副拜托的模样,「妳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

    娇嫩的声音,漂亮的脸孔,加上泫然欲泣的表情,方玺媛觉得如果自己是个男人,绝对会立刻点头,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可是,她是女生,楚楚可怜的女生对于同性来讲,影响力等于零。

    「不可以。」

    「欸,妳听都还没听就说不可以。」

    「根据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来的经验,妳露出这种表情的时候绝对没有好事情,所以不行。」

    正在软求的女子叫乔霓,是方玺媛姊妹帮的成员之一。

    她们这一群因为同一个社团认识的好朋友,虽然年龄有差、个性有差、职业有差,可是,却一直有联络。

    艳丽美女乔霓在被情敌开除前,是银行客服部人员,小公主夏品曦是律师事务所的助理,小气鬼石湛蘅的工作是爱情小说作家,所以,方玺媛工作的「冰蓝海豚」,很自然成为聚会重镇。

    咖啡好喝,地点方便,而且是位在小巷内,爱琴海岸的装潢风格很受几个女孩子喜欢。

    周五的下午,夏品曦在工作,石湛蘅在拚截稿日,已经没工作的乔霓,悠悠闲闲的过来晃,原本两人还聊得好好的,然后就在方玺媛讲起石湛蘅的弟弟的时候,乔霓似乎是被电电到般的啊了出来。

    「其实也不算什么坏事啦,就是……」乔霓支支吾吾的,「湛蘅的弟弟要回来过寒假,她那人妳也知道,工作的时候神经质又脏兮兮的,屋里多了一个人,要怎么工作?我想说,我也算看着石硕臣长大的,他既不爱女人,又才一个月而已,收留他没关系,就……答应了。」

    「然后呢?」

    「我那时候还没跟沈亮宇在一起嘛……」

    「喔,所以妳现在要把烫手山芋丢给我就对了?」

    「也……不算太烫吧……」

    方玺媛似笑非笑的说:「是喔,」

    这山芋,根本就是刚起锅的温度啊。

    前两天夏品曦来「冰蓝海豚」,说乔霓原本要托她帮这个忙,但就在两人讨论可行性的时候,不巧被小公主的青梅竹马兼同事的左承尉听到,公主来不及考虑,就被骑士翻案,绝对不行。

    骑士还恐吓乔霓,不准再打夏品曦的主意。

    所以乔霓只好自立自强,另外努力。

    虽然说玺媛一板一眼,啰唆无比,在美国念了五、六年书的石硕臣可能无法接招,可是,这是她最后的希望。

    她既然当初答应了湛蘅要帮她「处理」弟弟回台住处事宜,那么,她就得处理完毕,不然后果得自负。

    乔霓哭丧着一张美脸,「妳不帮我,我会被湛蘅打。」

    方玺媛笑笑,「放心,我跟妳保证,湛蘅打不过沈亮宇。」

    「他还不知道这件事情啦。」

    「那妳讲给他听啊。」

    她还在笑,乔霓却已经苦恼到抱头大叫。

    沈亮宇是乔霓的男朋友,据乔美女的说法是「丑人一个」,但那人其实不算丑啦,只是比起她以往交往的大帅哥来说,没有那么出色就是。

    他长相虽然很普通,不过却以温柔有加的个性突破重围,最后不只掳获了美女的芳心,还掳获了美女的肚子--虽然现在还看不出来,不过乔霓身体里已经有个小沈亮宇了。

    沈亮宇非常宠她,只要他在,就没人可以动到她。

    「唉……」乔霓还在滚,「我完了,我没办法跟湛蘅交代……」

    方玺媛其实满羡慕这个好朋友的,虽然自己从来不知道被一个人守护的感觉应该是什么样子,但是却很明确的看到乔霓的光彩与幸福。

    她轻敲了原木桌面,「喂,废人。」

    以往被叫废人总会激烈反应的乔霓,这次大概因为心太烦,居然都没有抗辩,只恍神的回答了一个单音,「嗄?」

    「石硕臣什么时候回来?」

    「下周五。」

    「叫他晚几天,我星期一才有休假。」

    「妳星期一才有休假?」乔霓复诵了一次之后,突然眼睛一亮,「妳妳妳妳妳……妳肯救我啦?」

    「妳说呢?」

    「玺媛,妳真是个好人。」她立刻给了好友一个很大的拥抱,然后用着台湾霹雳火的语气说:「我终于得救了。」她不用对湛蘅抱歉,也不用让男朋友不高兴,耶,太好了!

    可是玺媛为什么会突然间改变主意?

    啊,该不会是--

    「玺媛,莫斯……最近有打电话给妳对不对?」

    「嗯。」

    果然,她就知道,玺媛一定是受了什么刺激,才会突然间不理智!石硕臣虽然不喜欢女人,但是,这也不能改变他是个男人的事实,多出一个人在屋子里,其实有很多的不方便啊。

    「玺媛--」

    「没关系。」方玺媛打断她的话,「我收留石硕臣,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妳跟湛蘅是我的朋友,就这么简单,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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