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穿越时空,欢喜冤家,日久生情 >> 在家从妻(上)作者:千寻 | 收藏本站
在家从妻(上) page 22 作者:千寻
    他不能犹豫了,他拍拍她的肩,承诺道:“等我,不会太久。”

    “好。”叶雪用力点头,极力掩饰心中惊慌。

    第六章第一次约会(2)

    萧易礼跳下树时,追逐声已然接近,担心叶雪会被发现,他刻意往前奔去,迎向黑衣人,很快便将人放倒,接着他迅速加入战局,与凌大哥背对背,一同对抗敌人。

    看见萧易礼,魏子凌大吃一惊,不懂他好端端的干么打扮成这样?尽管情况紧急,他还是忍不住问:“三弟,你怎么啦?”

    萧易礼压低声音道:“不要认我,我只是好心的路人甲。”

    魏子凌心思多,听他这么说,他马上就明白了,想必是叶家人也在吧。

    萧易礼一加入战局,情势瞬间逆转,魏子凌松了口气,也不免责怪自己,今儿个是他大意了,不该带两、三人就出京,看来左氏已经盯上他了。

    “这些是谁的人?左氏?”说话间,萧易礼打翻了三个人,用的是“炫耀夸张式”。

    叶雪坐在树上,从上而下,看得一清二楚,这种时候不逞英雄,不让她看到他英勇的一面,要等到什么时候?

    “对。”魏子凌看着他的动作,笑了,这是显摆啥呀。

    萧易礼飞身,几个连环踢,踢倒五个人,这动作是好看,但事实上杀伤力不强,所以对方一下子就跳起来。

    魏子凌并不担心,他们的武功造诣与萧易礼相比太过悬殊,方才还可以逞凶,现在只能当人家的下酒菜,于是挥挥手,让侍卫站到自己身后,稍做歇息。

    大伙儿一块儿观赏“阿礼惩凶记”,看他旋身、跳跃、飞踢,每个招式都很华丽,彷佛在跳舞。

    他把杀手们搞得头昏脑胀,不知道这人是武功高强到拿他们当雀儿耍,还是脑子有问题,在生死交关之际玩得这么乐?

    直到萧易礼把人逗弄够了,再加上担心叶雪在树上待太久不安全,他一个旋身,绕到魏子凌身边,低声道:“我不玩了,速战速决,我还得抓螃蟹。”

    “行。”魏子凌挥挥手,让侍卫们加入战局。

    刀过,血溅,他们合力在十几个黑衣人身上留下刀痕,或深或浅,不伤人命,却让他们失去战斗力。

    眼见事情不成,领头的当机立断,一声呼啸,众人散去。

    解决掉黑衣人后,萧易礼把叶雪从树上抱下来。

    魏子凌上前,打量叶雪的同时,心中盘算,她是怎么想出九九乘法的?虽说她长得一脸聪明相,但身为女子,哪来的见识?

    叶雪也在打量魏子凌,此人气度不凡,绝对不是普通百姓。

    萧易礼却感到不满,甚至是嫉妒了,大哥这样看他的阿雪,已经够让他火大,阿雪也直勾勾盯着大哥,是见大哥俊俏吗?这会儿,他再次觉得自己的大胡子真碍眼。

    他轻咳两声,道:“这位公子,你没事吧,如果没事的话……”

    魏子凌连忙拱手道:“多谢壮士拔刀相助。”

    “习武之人本该锄奸铲凶。”

    “对壮士而言,许是举手之劳,但对在下来说,却是救命之恩,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日后不知何时能再相遇,所以……”魏子凌想勾得叶雪出声。

    萧易礼连忙挥手道:“不必、不必,公子没事的话,我们还有事儿。”说完,他拉着叶雪就要离开。

    他紧张的模样逗乐了魏子凌,这是三弟上心的姑娘吗?如果是的话,舞灵那丫头……是他和卫昀康估计错了?

    魏子凌摇摇头,不再多话,拱手和萧易礼、叶雪道别后,领着侍卫离开。

    他们离开后,萧易礼又抓了一会儿螃蟹,才和叶雪一同下山。

    下山时,叶雪没让他背着,不过两人聊天的话题又增加了,从被阿礼救下的“陌生人”,聊到阿礼的“夸张退敌式”,她对他的崇拜溢于言表。

    因此他得意洋洋,笑容不曾离开脸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往前爬一格,直到当晚,他连作梦都梦见自己背着阿雪在飞翔……

    抱着十本小说,叶雪只觉得内心忐忑,并不是因为她害怕失败或担心谈判,而是因为……如果学堂的成立,是父母建立新生活的第一步,进入保安堂,是哥哥立足的首部曲,那么她怀里的十本书,就是她展开新人生的里程碑。

    她相当重视这件事。

    这些天,叶雪把这十本书又再看了一遍,做了一些修订,要不是阿礼说不必重新誊写,反正早晚要印成书,老板不会和她计较这种小事,她说不定会全部重新抄写一次。

    能够成功吗?她没有把握,在古代,生活中的挫折比惊喜多,她的自信心已经被消磨殆尽。

    “阿雪,我可以先告诉你几件事吗?”

    叶雪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心七上八下跳不停,面上却淡定无比。“你说。”

    “我和许掌柜谈过了,他说卖得最好的是四书、五经那种与考试有关的书,赚钱最多的是古籍珍本,这类闲书买的人不多,我不确定是因为好看的闲书太少,还是学子不肯在这上头花钱,所以不知道《大漠英豪》可以卖什么价。”

    她想了想,冋答道:“你的意思是,这门生意虽然有人做,却没有人做出成绩,对吗?”

    “对。”他怕她会因此产生太大挫折,连忙又补充道:“不过你先别担心,不试试看,谁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他已经下过命令,无论如何要许掌柜拿出五、六百两银子买下叶雪的书,丑话说在前面,是怕她期待太高,他舍不得她失望。

    叶雪回道:“我不担心。”

    “真的?”可能吗?萧易礼亲眼见识她这些天为《大漠英豪》从早忙到晚,删改修定,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她偏着头,思索片刻后,问道:“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都不穿鞋,而你是卖鞋子的商人,你会怎么想?”

    “生意肯定做不下去。”他直觉回答。

    “是吗?但我觉得这样的地方才有商机,没人穿鞋,意味着大家都没有鞋,只要有本事把穿鞋的风气带起来,不必多,一人买一双,老板就可以海捞一票,再则,没人穿鞋,也代表没有竞争对手,做的可是独门独户的生意。”

    “风气?商机?竞争对手?”萧易礼虽然一头雾水,但仍不自觉勾起微笑,她讲的肯定是二十一世纪的东西,他对那倘新奇时代充满好奇。

    “这样说好了,大魏王朝民生富裕,能受教育的人,基本上家境不会太差,能吃得起一席二十两银子的席面的人,怎么会买不起一本一两银子的书?”

    “可多数人觉得看闲书是浪费时间。”

    “吃一顿饭花两、三个时辰,不浪费时间吗?看戏子在台上装模作样,不浪费时间吗?浪费时间的事儿多了去了,又怎么会在乎多看或少看一本书?”

    “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多数士子不赞成看闲书。”

    “所以造成话题就是很重要的工作了。先说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的书好看,除了剧情发展有意思、人物对话鲜活之外,你还从我的书里看到什么是你喜欢的?”

    “大漠风光!住在帐篷里、喝酥油茶、以放牧为生,在蓝天白云下策马奔驰的生活,令人向往。”萧易礼想也不想便回道,他可是《大漠英豪》的忠实读者。

    “没错,交通不便,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只能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因此阅历不多、见闻浅薄,士子们用闲书来称呼小说,是因为小说除了带给人们短暂的休闲娱乐之外,无法让人们学习到新事物。但如果是单纯介绍人物风情、地理文志的书,又显得过于枯燥刻板,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所以用小说的方式包装,不但可以带给人们新知,还能以趣味鲜活的方式引人入胜。刚刚我说过,重要的是造成话题!书出版后,书铺若是肯花一点银子办活动,试图制造话题,引发谈论,就可以成功将书册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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