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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爱唯卿 第五章 作者:凌玉
    邻近台北近郊的淡水镇,隔着淡水河,可以看见对岸的观音山,在下过雨的午后,景致逐渐变得清朗。岸旁闲置散落的鱼网,斑驳破旧的渔船,彷佛细细低语着风光的过往;在潮起潮落间,淡水拥挤的街道也殷殷记载着繁华的过往。

    走出屋子,迎面而来的是食物的香气,桌子被特意清理出来,桌上摆满了食物。孔雀蛤有着耀眼的青绿色,真的有如孔雀翎毛上的美丽花样。新鲜的贝类用九层塔等辛香调味,再经过快炒,就成了一般游客最喜爱的食物。

    两个大大的白铁制的铁盆子,一个装着炒好的孔雀蛤,另一个空在一旁,吃完蛤肉之后就将外壳往里面扔,整间小吃店充斥着贝壳敲击在铁盆的清脆声响。

    踩着满地的破碎贝壳,柳瑗走向冷傲群,头上的避雨棚已经有些年代,偶尔还会低落些许雨水。

    “那位小姐怎么不见了?”她环顾四周,装作漫不经心的问。

    “小姐?”傲群偏着头想了一下,几秒钟之后才恍然大悟,爽朗的朝她一笑。“你是指小城吗?她可是野得很,在国外打架飚车什么都不输人,我从来不把她当女人看待的。小城是个难得的女人,这几年在国外交的朋友,显少有她这么聪明而手脚俐落的。”

    “你们是在国外认识的?”柳瑷心里有种酸涩的感觉。

    在她留在台湾,与冷傲群分开十年之久的岁月里,他的国外友人知悉了他的一切,陪着他走过那些冒险的日夜。柳瑗不后悔自己留在台湾,一步步的走上自己的事业之路,却有些惋惜无法分享他的所有过去。

    “八年前在夏威夷认识的。她以前是那里的小太妹,统领着一群街头小毛头,穿着溜冰鞋到处招摇,让当地警方头疼不已。几年前她因为父母的关系搬回了台湾,就成了我们一些朋友在台湾的负责联络人,这期间有过几次聚会,都是小城在打理的。”他没有避讳什么,是因为觉得没有必要。

    “小城是真的很能干,但是冷先生也别只光是介绍小城,先让柳小姐用餐要紧。”老板娘擦擦手,招呼着。

    柳瑗被老板夫妇簇拥着坐下,食物的香气熏得她肚子里的馋虫都开始打鼓,坐在她对面的冷傲群已经不客气的开始大快朵颐。她拆开免洗筷子的塑料封套,小心翼翼的夹起一个孔雀蛤,企图把贝壳打开,无奈贝壳虽然已经煮熟,但是用筷子努力了半天,贝壳上的开口还是在那里咧着嘴笑她。

    “用手剥看看。”傲群提议,带着笑容看着她。

    她狐疑的看他一眼,发现他身旁的贝壳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他倒是怡然自得,礼貌性的把孔雀蛤夹到碗里去,然后就不客气的用手掰开贝壳。眼光四处转了转,柳瑗这才发现四周的人都是这样进食的。

    温热的孔雀蛤还有些烫手,柳瑗小心的剥开,里面的贝肉浸满了调味料,碍于老板夫妇期待的眼光,以及冷傲群调侃的眼神,她强迫自己吃了一口,几秒钟之后,她又拿起第二个。

    “难得你能接受这种东西。记得你小时候不是挑食得很吗?”他微笑着,看着她的眼神里带着宠溺。“上学时我总是跟在你身后,看着你轻飘飘的抱着参考书去上课,还怕风吹大一点,你就会像‘绿野仙踪’里的桃乐丝一样,被卷到不知名的国度去。”

    炒得香辣的孔雀蛤十分美味,柳瑗在老板的照料下不知不觉吃了许多。工作的这些年来,她总是因为过多的压力而忘了照顾自己的饮食,从小胃口就小,后来胃出了毛病,她就吃得更少了,细瘦的骨架清丽而惹人心怜。

    直到老板夫妇好意的不打扰两人世界,说了个借口离开后,柳瑗才发现自己手边堆了好几个贝壳。她学着四周的人,把贝壳丢进铁盆子里,清脆的声音像是某种原始的音乐。

    “我不是挑食,只是很少有喜欢吃的食物。”她边说边抽了张面纸擦手。

    傲群哼了一声,很不赞同她的说法。“不要替自己找借口,你这种行为是糟蹋粮食。”另一碗用白色瓷碗装盛的食物被推到她面前。“知道你吃不惯海产,特别为你准备的,趁热快坐吃了。”

    柳瑗平日典雅平静的脸庞难得的皴成一团,露出小女孩儿般不悦的表情。“我已经吃饱了。”

    “你吃的那些东西连小猫都喂不饱。”他不容拒绝的说道。帮她掀开瓷碗的盖子,热腾腾的蒸气直往上冒,温暖了她的脸颊。

    柳瑗像是看到什么奇珍异宝似的,眼睛陡然间亮了起来。

    瓷碗里是刚出炉的蒸蛋,乳白色的蒸蛋上摆着青绿的葱花,看得她口水直流。她对任何食物都没有兴趣,唯独对蒸蛋缺乏自制力。台湾的夏天闷而湿热,她连进食都是漫不经心的,致力于身旁各类的竞争,只是把食物往嘴里塞,家人看中了她的弱点,一有机会就蒸蛋给她当主餐,她可以接连好几天都靠这种食物过日子。直到两年前家庭医生宣布她的健康状况被家人宠坏了,家里的亲人才连忙纠正她的饮食习惯,帮她注意起均衡的营养。

    “蒸蛋!”她吞了吞口水,拿起汤匙不客气的吃着。“家里好几年都不准我吃了。”

    “我问过你的医生,他说你这些日子来身体健康状况转好很多,偶尔吃些还可以,不过不能像以前那样,光吃蒸蛋,其它的食物都不摄取,这样不出几年你一定会倒下去。”

    精心烹调的食物让她吃得十分开心,也顾不得此刻自己是被他挟持出来吃午餐的,低头猛吃了几分钟,一大碗的蒸蛋转眼间去了一半。老板娘转到两人身边又添了菜,满是汗滴的圆脸上都是笑。

    “看柳小姐吃得这么津津有味的,冷先生这几年来用的苦心总算没有白费。”老板娘把桌上装满贝壳的铁盆拿走,脸上是那种媒人才会露出的微笑。

    “那些话是什么意思?”柳瑗先低头看自己碗里的蒸蛋,再抬起头瞪着坐在对面埋头吃孔雀蛤的冷傲群。

    他一改以往的态度,低垂着头始终不愿抬起来,努力剥着手上的孔雀蛤,像是突然间对贝壳上繁复的图案产生兴趣。“没什么,你不要放在心上。”他的声音怪怪的,听起来像是咬牙切齿的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

    柳瑗更好奇了,她几乎跳到桌面上,才能看清楚他的表情。“你怎么了?”这么扭捏的模样实在跟素日那个大胆狂妄的冷傲群联想不起来。她观察了几秒钟,突然惊讶的发现一件事。

    “你在脸红?”她不可置信的喊着。

    暗色的红潮涌上黝黑的颧骨,傲群不悦的看着目瞪口呆的柳瑗,拿起已经空了的铁盆子,傲然踩着满地的碎贝壳,头也不回的往洗碗的地方走去,剩下柳瑗在原地反复的喃喃那句话。

    “脸红?脸红?”她不敢相信的自言自语,瞪着他的背影。“他居然在脸红?”这么狂傲的男人居然会脸红,柳瑗像是突然间发现什么重大的事件,更像是抓住冷傲群的小辫子般,一再重复那句话。

    老板娘一脸神秘兮兮的坐到柳瑗身边,低下头凑到柳瑗的耳朵旁说着,“冷先生几年前在美国救了我们夫妻俩,后来他执意学做这道蒸蛋。一个大男人,卯起劲来跟个小孩子没两样,从连敲开蛋壳也不会的料理生手开始学,等到学会这道简单的料理,他不知道捏碎了几十公斤的鸡蛋。那几天我们夫妻两个如临大敌,连作梦都会梦见冷先生站在一堆捏碎的蛋壳里,瞪着蒸笼期待蛋蒸热的模样。”老板娘叹了一口气。“冷先生打架方面是一流的,但是当时他在料理方面还是生手,连切葱花时,都会不小心将自己手指上的肉也顺便切下去当肉丝。”

    柳瑗长这么大没有进过厨房,光是想到那种情形就忍俊不住。“他会进厨房?像他这种大男人主义的男人,实在难以想象他做菜的模样。是走投无路,在外面的这些年吃快餐食品吃到怕了吗?”

    “那也是原因之一啦!”老板娘顿了一下,用别有深意的眼光看着柳瑗,继续说道:“但是很奇怪的,他坚持从蒸蛋开始学起,当时我还在想,一个大男人吃这种东西怎么可能填得饱肚子?这件事情,一直到几年后的今天我才得到解答。”她看着柳瑗面前的那碗蒸蛋。

    柳瑗几乎愣住了,蒸蛋温热的气息还在轻抚着她的脸庞。她指着面前的食物,询问的挑起秀眉。“这个该不会就是……”她说不出那些猜测的话。

    一个身在异乡的男人,心心念念的就是远在故乡的那个女孩,即使闯进厨房这个全然陌生的地盘,连手指上都是切葱花时留下的刀伤,他还是想到那个挑食的女孩,执意期待两人相逢的日子,即使那时他甚至没有把握这段思念可否倾诉让她知道,即使那时他还不能确定她会不会成为他的弟媳。

    他只是单纯的想为她做些什么。

    这么美丽的期待,在数年后的今天才让她接收到,柳瑗能感觉到某种湿热的雾气涌进双眸中。一直以来只看见他的霸道蛮横,却忽略了能单独品尝十多年相思煎熬、只为了能等到盲目的她看清爱情的男人,他的情感又是何其的细致绵密。

    “你大概不知道我们跟冷先生是怎么认识的吧。”

    柳瑗摇摇头,专注的看着老板娘。“我没有问他,不过倒是发现你们对他的态度好得出奇。”她衡量了一下,决定据实以告,说出心里的想法。“你们招待他与我,就像是在招待救命恩人似的。”

    “冷先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没错,要不是他,我们夫妻两个早就客死异乡了。我并不惊讶你不知道他在外的事迹,冷先生不是那种会炫耀自己事迹的男人。”

    老板娘偷看了男人们一眼,用眼神示意丈夫先把冷傲群牵绊住。

    “我跟老公原本是在美国纽约的华人区开小餐馆的,当地的地痞流氓三天两头就来找麻烦,那一区华人的生活原本就苦,又给那些人强收保护费,生意根本做不下去。”

    “为什么不反抗?可以聚集那里的华人们一起对抗啊!”柳瑗喊着,看着冷傲群拋来一个疑惑的眼神,她连忙降低声量。“你们的人数不会输给那些流氓吧?”

    老板娘耸耸肩,异国的点滴久远得像是数十年前的记忆。

    “当然反抗过,但是到底是生意人,善良老百姓出生,逞凶斗狠怎么嬴得了那些流氓?我老公跟一些同是台湾去的人起来反抗,却被打成重伤,一只胳臂被流氓用刀子乱割,连手筋都给挑断,差点就成了残废。”

    柳瑗倒吸一口气,异国的排外情节她时有所闻,却没想到会如此血腥。“你们可以叫警察来制止那些人。”她虚弱的说道,连自己都不太信任这个提议。

    两个女人之间有着短暂的沉默,年长的女人仔细看着眼前美丽的年轻女子。柳瑗被保护得太好,或许她的工作能力在一般女人之上,但是她完全不了解社会的某些黑暗面。

    “柳小姐,那是在美国,这世上哪一个人不护自家人的短处?比较起来,那些流氓是他们的同胞,我们只是来自亚洲的黄种异类。”老板娘叹了口气。“人们还保存着动物性的直觉,在自己的地盘上排挤异类。当你成了被排挤的对象,又在别人的地盘上,就连哭诉都无门。”

    柳瑗全身震了震,像是被打击到痛处。

    被排挤的无奈心情,她完全能体会。

    就像她现在被男性的同事排挤,身处在以男性主义至上的商场上,她不但一点办法也没有,还要被上司榨出最后一点的利用价值,然后才被发配到老远的边疆。

    老板娘拿起围裙擦拭着眼角的泪水,继续说着,“他们用私刑整我老公时,冷先生刚好在附近拜访朋友,遇上了那场私刑大会,暂时打退了那些人。当时华人区里没有人敢伸出援手,深怕会得罪流氓招来无妄之灾,连出租车都不愿意搭载,社区里的医生也被威胁不得救治我老公,冷先生就这样扛着我满身是血的老公走了十多公里的路,到隔壁的社区去求诊。”

    柳瑗咬着下唇,静默无语,甚至没有勇气看向冷傲群。冷傲群从小就不安分,她国中时期就略有所闻,他善于打架的名声远播附近各学校,她一直以为他只是喜欢逞凶斗狠,甚至没有细想过他心里的想法,数年来她跟所有的人一样,只会批评他的行径,却不曾去了解他的目的。

    “冷先生看不过去那些流氓的嚣张气焰,其实他大可以转身离去不管事,但是他却愿意留下来帮我们解决。他联合当地的人们打起游击战,挺身面对那些流氓,几场大型的争斗下来,流氓们的老大终于出面,带着协议书来向华人区的我们求和。”老板娘终于露出微笑,回想起当天整个华人区沸腾的模样,那些流氓全被赶出街道。

    “既然流氓已被赶出华人区,居住的地方也恢复安全,你们怎么又回到台湾来?”她抬起头来,看着老板娘。

    老板娘叹了一口气。“那里终究是别人的土地,虽然没了流氓,但是待在那里始终是次等国民,我跟老公考虑了很久,终于决定舍弃那里的居留权,两年前又搬回台湾来了。人不亲土亲,待在自己的国家里,心里总是比较踏实。”她握住柳瑗的双手,无限真诚的说:“冷先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了不起的男人,他在世界各地走动的这几年,像我们这样受他帮助的人不知有多少,而你则是最幸运的女人,能够得到他的爱情。这些年来,我们都看得出来他心里始终思念着一个女人,也知道那个女人就是你。”

    柳瑗不解的摇摇头。“为什么能确定是我?”

    老板娘张口想要解释,却看见冷傲群走了过来,她连忙站起身,匆忙的说了一句:“有机会的话,去偷看他那个从不离身的皮夹,你会知道原因的。”

    他走了过来,优雅的动作一如森林里的黑色猎豹,从容自若的看着她。“吃不下了吗?”

    碗里的蒸蛋还有一大半,柳瑗匆忙的摇头,带着复杂的情绪,低着头努力把食物吞进肚子里。柔软的蒸蛋,极易破碎,却带着无限的温暖,从口里慢慢的暖到了心头。她有些食不知味,是因为激烈的感动在心里回荡,一颗小小的泪珠低落在碗里,她掩饰掉泪的窘状,低着头用有些朦胧的泪眼瞪着碗里的蒸蛋,那泪滴尝起来有点儿咸咸的……

    穷尽所有心神存记忆里寻找,也找不到任何一个男人曾如此对她,悉心用上了所有的温柔与期待,让她胸怀中的感动几乎满溢。

    傲群有些疑惑的看着柳瑗,不懂她为何突然之间变得沉默了,瞧柳瑗像是饿坏了似的,不停的攻击碗里的食物。他回头看了老板娘一眼,挑起浓眉,无言的询问她到底跟柳瑗说了些什么。老板娘接触到冷傲群的目光,像是被火烫到似的跳起身,畏罪潜逃的奔进屋里。

    几分钟之后,柳瑗放下手里的汤匙,带着勉强的微笑看着他,不想让他看出自己的失措。“接着你要送我回去了吗?”

    不槐是这几年来纵横商界的著名女经理,傲群在心里暗暗佩服。柳瑗冷静的气质这些年来在商界有不少传闻,她从不将情绪表现出来,不管发生任何事情,都是冷淡有礼的模样。她太过自制,是想掩饰内心对人际关系的恐惧,怯懦得想逃避与其它人太过亲密的情谊,这种态度反而有利于她在商界的发展。

    他对她的问题不置可否的耸耸肩,拉起她的手就往棚子外走,潇洒的跟小吃摊里的众人挥手道别。

    “我们要去哪里?”柳瑗固执的站在原地,身子却被他往前拖着走。她好不容易才发现他隐藏了许久的温柔,为什么他的行径还是如此霸道?她不解的继续跟他打着拉锯战,力气却根本比不上他。

    “带你四处去晃晃。”他轻松的回答,发现她只差没有将高跟鞋钉在石板上。衡量了一下眼前的情况,傲群勾起一边的嘴角微笑,稍微低下头。“小瑗,识时务者为俊杰。”

    “小女子我懒得跟你讨论谁是俊杰。”柳瑗抵死不从的在原地站定,打定主意他要是不说出接下来要去哪里,她就绝不跟着他走。天晓得这么危险的一个人,会把她带到哪里去。

    他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咬着粉色的唇、眼神倔强的美丽女子,褪去了那身优雅而令人感到疏离的套装,穿着普通运动服,反而更让他感受到熟悉的心悸。雨水洗尽了她面容上的铅华,他在这个女子身上,找寻十多年前那个清秀女孩的影子。他的柳瑗还是如此的小心翼翼,一如深怕踏入陷阱的小鹿,因为过度的惧怕,所以只能以冰冷的态度应对外界的一切。

    “你总是这样,逼得我当不成绅士,非得要跟你比力气。”他无可奈何的说道,耸耸肩膀,坚实的肌肉在薄薄的衬衫下愤起纠结。

    柳瑗还没反应过来,整个身子就被他凌空抱起,她惊惧万分的挣扎着,一时之间无所依靠,只能别无选择的抱住他的颈项,牢牢地依附这个蛮横如海盗的男人,霎时之间他的气味淹没了她,陌生中又带着十多年前的熟悉。

    记忆里,她不曾忘记过他。

    他像是抱着新娘子一般,在小吃摊众人的叫好声与哄笑声之中,往巷口的哈雷机车走去,厚重的皮靴踩过了潮湿的石板地。

    柳瑗无法克制脸上的红晕,在他的怀里无法挣扎。

    “快些放我下来,这样子成什么体统?”

    “你应该知道,那些所谓的体统无法对我产生约束作用。”他甚至没有低头看她,带着那抹笑容,继续往前走。

    一旁几个来淡水游玩、骑着协力车在巷道里闲晃的大专生,瞎起哄的猛对两人吹口哨,傲群高兴的对他们挥挥手。

    “恭喜啊!新婚燕尔。”

    “预祝早生贵子啊!”一个脸儿圆如满月、十分讨喜的女学生圈起双手喊着。

    “多谢多谢。”傲群的微笑维持不了多久,一双纤巧白晢的玉足强烈抗议似的踢到他的胸口,引得他闷哼一声,一口气便在胸口,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扭曲。

    柳瑗用力的踢蹬着,发现原本穿在脚上的拖鞋被甩在潮湿的地板上,赤裸的脚踢在他的手臂与胸膛上,只让她一向保护良好的细致脚踝热辣辣的疼痛不堪,毋需亲自查看,她就能断定自己的脚踝一定通红一片。

    “你不会想摔跌在地上吧?”他挑起浓眉,满脸兴趣的看着她,笑容里带着邪气。“继续挣扎的话就铁定会摔跌在地上,这样摔下去的话,尊臀可会遭殃喔!”

    “遭不遭殃不关你的事。”她努力想要挣脱他的怀抱,舞动的双手捞到某样东西,细细的皮革缠绕在指间,探头一看,发现冷傲群把她的高跟鞋塞在口袋里。

    “为何不关我的事情?那可是我的势力范围。”像是宣示所有权似的,他拍了一下她浑圆有致的臀部。

    柳瑗颤抖了一下,急促的深吸一口气,因为他的造次而险些停止心跳。从小到大,所有人对她都是敬而远之,有谁像冷傲群这样,胆敢对她动手动脚的。

    “你太过分了。”她快要无话可说了。面对这么一个蛮横的男人,她还能说些什么?就算没有词穷,想得出什么话来训斥他,料想得到他也是完全听不进去的。

    “过分的是你。”他反过来指控她。

    柳瑗一双眼晴瞪得大大的,冷不防他的臂膀一松,她整个人就往下跌。

    本以为会摔在坚硬的石板地上,柳瑗闭上眼睛,克制自己不要发出惊慌的尖叫声,不料臀部接触到的却是柔软的皮革。冷傲群把她拋在哈雷机车的后座,俯下身来看着她。

    他的两手撑在柳瑗的两旁,将她完全困在怀抱里。虽然没有接触到他的身体,但是她的整个世界都已经被他占据,勉强自己冷静的抬起头,接触到的却是他那双炽热如火的眼眸,两人的呼吸交融在方寸之间。

    “小瑗,过分的人是你。”浑厚的男性嗓音像是深探的叹息,火热的呼吸吹拂在她素净的脸蛋上,引出些许酡红色泽。“你花了太多时间在折磨一个男人,为了保护自己,不愿意接受我的感情,让我煎熬了十多年。十年前你以我的弟弟当作挡箭牌,想要让我断念,甚至有意无意间都在躲避我,不想与我有太多牵扯。”

    情感如激烈的波涛,险险将她淹没,柳瑗不自觉的想后退,退路却被机车的靠背挡住。“我没有。”她小声的辩驳,语气却虚弱不堪。

    “你还要说谎吗?小瑗,不要再欺骗你自己。你不可能对我毫无感情,或许在十多年前你已发觉到了那种情感,但是你不愿意去承认。”他轻抚着她柔嫩的肌肤,缓慢的低下头。“你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被这么一个喜欢逞凶斗狠的坏男孩吸引,所以倾尽全力的想躲避我,努力说服自己,你对我的注意只是因为不赞同我的行径。”

    柳瑗感觉到呼吸困难,此刻甚至无法迎视他的目光。她现在正在强烈的感到后悔,后悔自己不该冒险跟冷傲群出来。目前的处境已经够复杂混乱,光是公司的事情就让她头疼不已,冷傲群固执的要求她的爱情,要她看清自己一直看不清的事情,那只会让她的心更加的纷乱。

    “我要回公司了。”她软弱的说道,平日那个高高在上的柳经理早不知被冷傲群吓到哪里去了。

    他看了柳瑗几秒钟,平静的回答,“我不会放你回去的,今天你必须陪我。”

    他知道她的惊慌失措,也知道她正在努力挣扎,毕竟逃避了十多年之久,要她一下子承认她的感情是有一些勉强,但他就是忍不住要逼她去思索,再也无法放任她将两人之间的爱情视若无睹。他已经等待了十多年了,一个男人的忍耐也是有极限的。

    柳瑗猛然抬起头,不敢相信他居然言而无信。“你说过今天只要陪你共进午餐的。你甚至还以童子军的智仁勇起誓。”

    “人类总是念成长就愈学会了欺骗,轻易起誓的人最不能相信。”他像是在讨论别人的事情,满不在乎的回答,“况且你应该很早就知道,我的个性跟童子军压根儿扯不上关系。”

    柳瑗为之气结,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整张素净的脸庞因为气愤而涨得通红,修长的十指紧抓着机车后座的皮革。“你……”

    傲群挑起眉毛等待下文,嘴角仍是那抹邪气的笑。“几年下来,你骂人的功力还是没增进多少。”

    “无赖!”她恨恨的喊着,奋力的推开他,再也不奢望他会安分的送自己回公司。

    柳瑗好气自己,明明如此了解这个男人,却又轻易的相信那些别人一听就知道是谎言的承诺。虽然这些欺骗只是为了能将她留在身边久一些,但她就是气愤他如此不把承诺当一回事。

    如此漫不经心、满不在乎的一个男人,她怎能知悉他的话有几分真假,难道连那些渗透心灵的甜言蜜语都是虚假的?要是他对她的情意也是信口说说,她的心又禁得起几分的失望?千百次告诉自己,她根本不在乎他,但是有些温柔早已酝酿许久,再怎么否认也是枉然。

    长久酝酿的情感犹如一坛密封了许久的酒,十多年后的今天,他游走异国回来了,信手打破她心里深理的那坛思念之酒,涓滴在心中流过,尽是又甜又涩。

    甜的是他的温柔,涩的是她的不敢轻信。

    她赤着脚往前走了几步,打算拦出租车回公司。冰凉的石板地还是潮湿的,积在地上的水洼溅起一些雨水,让她好不容易暖和起来的身子又开始颤抖。

    “你就不会换个词吗?十年前你也是这样骂我的。”他在她背后喊着,声音里带着稳操胜算的自信。

    傲群没有起身追她,仍旧靠在机车的皮椅上,好整以暇的看着柳瑗的背影。她穿着运动服跳过一个水洼,正怒气腾腾的瞪着地上的另一摊雨水,衡量自己是否跳得过去,像极了求学时代解不出某道数学习题时的模样。

    “这个词形容你再适合不过了。”她头也没回的说道。拖鞋已经被她方才挣扎的双脚不知踢飞到哪个角落,而高跟鞋还被冷傲群塞在口袋里,柳瑗像是个落荒而逃的灰姑娘,无法取回自己的鞋子。

    “乱世佳人里的郝思嘉也是这样骂白瑞穗,她最后还不是嫁给了那个无赖?”他微笑的说道,毫无预警的,他又投下一颗炸弹。“而你,从国中起就在日记里如此称呼我,不是吗?”

    她正试着跳过那个该死的大水洼,听到他的话如遭雷殛,匆忙的回头,却忘了自己的双脚已经离开地面往前跳跃。柳瑗掉进那摊大水洼里时,满脑子就只记得冷傲群脸上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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